文体(注:“文体”一词在现代文学中主要有三义:一为作品体式(或称体裁),如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英国诗体极多,且有不限章节不限押韵之散文诗。”二为作品的语言形态,如瞿宣颖《文体说》:“欲求文体之活泼,乃莫善于用文言。”三为作家风格或流派特色,如“冰心体”、“语丝体”。本文将文体界定为:由语言形态、结构模式和叙述方式等因素所构成的作品的形式审美规范,有时也指由这种规范所形成的作品类型。)的建构和演变,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现象,确切地说,是中国文学告别古典时代逐步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遗憾的是,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迄今仍然十分薄弱。因此,本文的目的是想借“鸟瞰”这种粗疏的审视,以引起研究者应有的理论关注。 近代文体变革考察 文体古典形态的终结和现代形态的确立是以近代文体的嬗变为其先导的。这种嬗变虽然未能从整体上推翻古典文学的体式系统,但却在文体意识、文学语言形态和各类文体的内形式规范方面,为现代文体的确立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传统文体意识将文学文体和非文学文体混为一谈,构筑起一个颇具特色的杂文学文体系统。其中,诗歌、散文(文学和非文学散体文章)居于正宗地位;小说(包括戏剧)反而被拒之于文学大门之外。正如鲁迅所说:“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注:鲁迅《草鞋脚·小引》。)这种状态严重阻碍着文学文体的发展。但到戊戌变法前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严复、夏曾佑于1897年揭橥其义,后由梁启超于1902年明确提出的“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的新观念,不仅将小说列入文学文体范畴,而且改变了传统文学文体之间的结构关系。这一文体意识直接影响了五四现代小说的勃兴,也局部冲击了杂文学文体意识。1903年后,在“西学”影响下,王国维、鲁迅等人又进一步在文体论上提出了“情感说”,以是否表达人的感情,作为界定文学文体与非文学文体的标准,从而终结了传统的杂文学文体体系,初建起西方现代型的纯文学文体体系,为“五四”诸文学文体的诞生,起了重要的清场奠基的作用。 改变传统文学的语言形态,也是近代文体改革的主要目标。自龚自珍起,要用“俗语”(即口语)进行创作的思想就已经萌蘖。1886年,黄遵宪又就诗歌的语言问题,提出了“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的主张。此后,梁启超又进一步依据世界文学进化的历史规律明确指出:“文学之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成俗语之文学也。”(注:梁启超《小说丛话》,《新小说》第7号,1903年。)伴随理论的呼唤,“俗语”也大规模进入近代报刊。与此同时,自洋务派的郭崇焘、薛福成起,改良派和革命派中的许多人,也在理论上提倡并在诗文中大量引入日本和欧美的“新名词”。这样,近代文学的语言变革便沿着两个方向(通俗化和欧化),朝着建立文学语言形态现代化的目标发展。虽然,这一时期它还未能彻底推翻古典文学的语言规范,但却以一种崭新的“白话”形态,为五四现代文体的诞生准备了语体条件。 文体意识和语言形态的变革以及西方文学的大量译介,也引起了各类文体内形式规范的变化。最先的变化是从封建正统文学最牢固的堡垒——诗歌与议论性散文开始的,它的主要演变方向是诗的散文化和散文的报章体化(即社会化和通俗化)。正如钱钟书所说:“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日以不文为文,以诗为文而已。”(注:钱钟书《谈艺录》,开明书店版第36页。)戊戌政变前后,小说文体的变革被推到前台,并迅速获得较为显著的成就,诗文的变化反倒缓慢下来,这不仅表现在“新小说”数量的突飞猛进,也表现在古典小说情节模式的局部瓦解。戏剧文体的变革最为艰难,但从戊戌政变后开始的旧剧改良到继起的新剧(早期话剧)运动,戏剧文体明显地朝着以说白为主的方向发展。这一切,从各类文体的改革速度、程度到改革的基本走向,都直接影响到五四时期文体改革态势以及各类现代文体的形态面貌。 下面,我们在以上综论的基础上,分别就各种文体作些具体的说明。 先说诗歌。我认为,近代诗体的革新与“五四”新诗文体规范的确立之间的关系,主要不是表现在革新后的近代诗体给“五四”新诗提供了多少足资效仿的艺术样本,而是在于近代(特别是“诗界革命”时期)诗体革新的观念和方法乃至方向对创立“五四”新诗体的启示。正如朱自清所指出的,诗界革命“虽然失败了,但对民七的新诗运动,在观念上,在方法上,却给予很大影响。”(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从观念上来说,近代诗体改革已有了推翻古典诗体规范的崭新意识。古典诗歌的形式规范经过一千余年的惨淡经营,逐渐形成了一个超稳定的文体结构系统。宋代以降的诗体改革,都只能是在规唐模宋基础上的局部调节。鸦片战争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剧烈变化,这种观念终于在一代新型知识分子的思维世界中产生了动摇,谭嗣同于1896年在金陵刊刻的《莽苍苍斋诗·自叙》中说:“三十前之精力,敝于所谓考据词章垂垂尽矣。勉于世,无一当焉。奋而发箧,毕弃之。”这种思想代表了当时“诗界革命”大多数倡导者的心声。继之,南社诗人马君武在著名的《寄南社同人》一诗中把这种思想表达得更为鲜明:“唐宋元明都不管,自成规范铸诗才。须从旧锦翻新样,勿以今魂托古胎。”要求诗歌从古典规范中解放出来,“自成模范”,这种思想实际上已成为“五四”诗体革命彻底地除旧布新的先声。 从方法上来说,近代诗体选择了与传统迥然不同的新的改革途径。朱自清在谈到中国诗歌的发展时说:“按诗的发展的旧路,各体都出于歌谣”,但“新诗不取法于歌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外国的影响”。(注:《新诗杂话·真诗》。)五四新诗取法途径的改变,实际上正是肇始于近代。梁启超认为,要改革诗体,“第一要新意境,第二要新语句”,而要达其目的,“不可不求之于欧洲。欧洲之意境语句,甚繁复而玮异,得之可以陵轹千古,涵盖一切”,(注:梁启超《夏威夷游记》。)康有为在评论黄遵宪的诗时说:“以其自有中国之学,采欧美人之长,荟萃熔铸而自得之。”(注:康有为《人境庐诗草·序》。)他本人也呼唤:“新诗瑰奇异境生,更搜欧亚造新声。”(注:见《康南海先生诗集》。)都说明了这一点,而鲁迅作于1907年的诗论《摩罗诗力说》,号召以19世纪西方浪漫主义诗歌为参照系改造中国传统诗歌的主张,则更可以看作是“五四”新诗取法途径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