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籍中对于黄帝伐蚩尤有许多记载。这在出土文献中也有不少发现。李零先生在《考古发现与神话传说》(《学人》第五辑)一文中将《鱼鼎匕》与《十大经》联系起来,使我们对于黄帝伐蚩尤的有关传说有了更新的认识。 《鱼鼎匕》铭文云: 曰:诞有昆屍,坠王鱼鼎。曰:钦哉!出游水虫。下民无知,参蚩尤命。薄命入羹,忽入忽出,母处其所。(铭文尽量用通行字写出。其中与本文讨论有关的字,如昆屍、蚩尤在铭文中分别作“
尸”、“
蚘”之形。) 其中“参
(蚩)蚘(尤)命”李零先生以为即《十大经·五政》:“黄帝于是出其锵钺,奋其戎兵,身提鼓鞄(枹),以禺(遇)之(蚩)尤,因而禽(擒)之。”及《正乱》之“黄帝身禺(遇)之(蚩)尤,因而
(擒)之。
(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雋(翦)其发而建之天,名曰之(蚩)尤之
(旌)。充其胃以为鞫(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酭(醢),使天下
(
)之。”其说甚是。 但是,这只解决了“蚩尤醢”的问题。但烹鱼之鼎与“蚩尤醢”有何关系呢?最近我们阅读《焦氏易林》,才有所发现。 《焦氏易林·坤之临》:“白龙赤虎,战斗俱怒。蚩尤败走,死于鱼口。”又《蒙之坎》:“白龙黑虎,起鬐暴怒。战于阪泉,蚩尤败走。居止不殆,君安其所。”又《同人之比》:“白龙黑虎,起伏俱怒。战于阪泉,蚩尤败走,死于鱼首。”(《益之比》略同,但无“战于阪泉”一语)一云“死于鱼口”,一云“死于鱼首”,则《鱼鼎匕》之铭文与“参蚩尤命”之关系已非常明确。至此这一疑难问题才获圆满解决。 “蚩尤醢”的有关问题可与古籍相联系。《皇览·冢墓记》云:“蚩尤冢,在东平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续夷坚志》卷四云:“华州界有蚩尤城,古老言蚩尤阚姓,故又谓之阚蚩尤城。城旁阚氏尚多。”谓“蚩尤阚姓”,不见于任何先秦古籍。我们认为“阚”应读为“噉”,“阚蚩尤城”即“噉蚩尤城”,“阚乡”也即“噉乡”,这和《十大经》所说的“腐其骨肉,投之苦醢,使天下
之”是一致的。 这种吃人的习俗,不仅仅是原始社会末期战争复仇残酷性的表现,而且具有某种宗教意义。从民族志看,新西兰的大酋长战死常被敌人屠吃,希望获得他的勇气与智慧(林惠祥《文化人类学》)。而被吃的人却正是他们的崇拜对象。蚩尤也是如此,曾被祠为“兵主”(《史记·封禅书》),也就是战神,“噉蚩尤”其实正是为了分享蚩尤的勇气和力量。 既然蚩尤已为人所吃,那怎么又产生出蚩尤“死于鱼口”的传说呢?一种可能是为了祭祀河伯一类的水神,将“蚩尤醢”倒进水里,故而产生出蚩尤“死于鱼口”的传说。 但是上述解释也有一些缺陷。首先是未见古籍中有以蚩尤祭祀水神的记载。其次一般祭祀水神,都是把人整个沉进水中,如《史记·滑稽列传》及《水经注·浊漳水》等所载“河伯娶妇”之例,而仅将“蚩尤醢”投诸水中以祭水神,恐与习俗不合。 因此我们在此提出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我们认为这也有可能是出于某种语源迷误(fallacy of etymology)。所谓语源迷误是指某些词语或者典故在演变过程中,本义渐泯,本事渐灭,后人在重新阐释时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因而在时间上就会出现语源中断现象。我们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山海经·海内经》云:“鲧复(腹)生禹”,而《归藏·启筮》云:“鲧殛死,三岁不腐,副〈剖〉之以吴刀,是用出禹。”以往的学者在解释这一神话传说时,从各种角度予以分析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的一种说法是以人类学、民族学上的“产翁制”来解释。但这种说法实际上有着极大的缺陷。首先我们没有任何鲧曾为产翁的有关文献记载,而且“腹生”与产翁是否相关还有待证明。其次“鲧复(腹)生禹”是在鲧死之后,我们还没有见到有关死人也可作产翁的文献记载。至于其他的各种说法许多也难以经得起一驳。而我们认为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语源迷误。《说文·鱼部》:“鲧,鱼也。”又《虫部》:“禹,虫也。”“鲧腹生禹”的深层结构是指鲧鱼的腹中由于腐烂已经生了禹这种虫。“三岁不腐”正透露了这一玄机。所谓“不腐”只是指表面上未腐,其实鲧鱼的内脏早已腐烂生虫了。因而“副〈剖〉之以吴刀,是用出禹”只不过是腐鱼生虫的一个证明罢了。所以这一神话传说其实是以腐鱼生虫这一自然现象附会出来的。其深层结构为腐鱼生虫这样的生物属性,其表层结构为“鲧腹生禹”这样的人物关系。也就是说,“鲧腹生禹”这一神话传说事实上是以鲧、禹这些人名中本来的生物学含义附会出来的,到后来本义渐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