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文为正宗的中国古代文学,主要是一种以抒情言志为性质的文学,文学的艺术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形式的华美。因此,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文学的自觉从一开始就离不开“丽”的形式的自觉。本文考察先秦到汉魏六朝文学观念的演进与“丽”的自觉的关系,以试图揭示这一规律性现象。 (一) “文”,从产生之初就有用外在的形式表现人的某种意念的性质。 从出土的甲骨文看,“文”这个字至少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从“文”字的象形看,它的最初含义是指在人的身上刺画花纹,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说:“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前之丿、乂……即刻画之文饰也……文训错画,引伸之义也。”《说文解字·文部》:“文,错画也。象交文。”王筠句读:“错者,交错也。错而画之,乃成文也。”这恐怕已是后起的意义。据《庄子·逍遥游》:“越人断发文身。”又《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孔颖达疏:“越俗断发文身,以辟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战国时期,越人远离开化了的中原,仍保持着原始人纹身的习俗。纹身主要是出于一种巫术魔力的目的。纹身,是表达原始人巫术意念的一种形式。 “文”的内涵后来日渐扩大到人类的生产活动,如编织、刻绘等等。《周礼·考工记》:“画绩之事,杂五色。青与赤谓之文……”于民先生认为:“《考工记》的这段话不会早于春秋,但其中也带有以前的古老的观念。”(注:于民《春秋前审美观念的发展》,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132页。)是有道理的。从考古情况来看,新石器时期,就产生了彩绘陶器。仰韶文化的彩陶纹饰,纹彩绚丽多变,其构图及用色已达相当完美的境地。所以青色赤色相杂谓之文的观念,应是古老的艺术观念的反映。又据于民先生讲,《易·系辞》中“参伍之变,错综其数,通其变而成天下之文”这句著名的话,据考古学者结合殷代文物考察,认为,所谓“文”,是用三五片棕交错织出不同的斜文文样。《国语·郑语》中,史伯曾信:“物一无文”。单一的色彩不能成为文,实际上,就是“文”的内涵扩大到物的观念的反映。 “文”的内涵,不仅扩大到自然事物,也扩大到社会:《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者,象也。”(注:《淮南子·天文训》。)天文,指日月星辰等天象。人文,则指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如礼乐制度(注:《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朱熹注:“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法令条文、文化艺术等等。“文”的内涵尽管不断外延,但总不离外在形式的性质。 先秦时期的“文”,包括了汉以后所说的文章,但大都比文章的内涵广,并不专指文章。《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杜预注:“文,有文辞也。”内涵比文章广。《国语·周语下》:“小不从文。”韦昭注:“文,诗书也。”似近于文章。《论语·学而》:“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何晏注引马融曰:“文者,古之遗文也。”即古代的典籍,内涵仍比文章宽泛。 先秦时期也有“文章”这一名词。《论语·泰伯》:“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朱熹集注:“文章,礼乐法度也。”《庄子·胠箧》:“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此之“文章”,乃指文采。《周礼·考工记》:“画绩之事,杂五色。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庄子即用此义。《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此之“文章”,主要指古代文献的学问,与汉代所称文章,仍有内涵的不同。 在先秦,“文”除了指偏于形式方面的事物外,还含有美、善、华丽等义。《论语·颜渊》:“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所谓“文”,即指与质朴相对的华丽。《韩非子·说疑》:“文言多,实行寡。”文言,即美言。在《韩非子》中,常常文丽连用。《亡征》云:“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外储说左上》:“夫不谋治强之功,而艳乎辩说文丽之声,是却有术之士,而任坏屋折弓也。”文丽,即文饰之美。 “文”的形式性质与含美特性,是形式义先出?还是含美义先出?亦或形式义出现时,也有了含美义?如原始人之纹身,除了巫术的需要外,有无审美的需要?恐怕很难考知。但是,形式义之外,“文”尚有含美义这一现象说明:在先秦时期,人们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认识到了“文”的二性的必然联系。两汉之后,文或文章已经净化为一个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的概念时,绮靡华丽与文章相依相附,其最初的源头,就在先秦的文之二性。 在先秦诸子中,道家尚自然,反对文明,因此也反对文。他们所说的大美,不是人为的美,而是天地自然之美。墨家尚用,重视有实用价值的言辞,但从节用的立场出发,反对音乐,认为音乐不如舟车。而法家强调以法治国,认为诗书都是对国家有害无利的巧言虚道,因而也反对文饰。 只有儒家重视道德修养,因而提倡礼、乐,重视诗的教化作用。《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刘宝楠《论语正义》:“学诗之后,即学礼,继乃学乐。盖诗即乐章,而乐随礼以行,礼立而后乐可用也。”“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与仁等内在的实质相比,礼知乐,都属于外在的形式,但它们却有助于人的修身,通过诗、礼、乐三个阶段的学习,人可以达到成仁的境界。《论语·宪问》记载:子路向孔子请教怎样才是全人,孔子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礼乐对于一个人来说,虽然仍属于他外在的文采,但是,却标志着他成仁的修养,因此,作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礼乐的修养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