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热点是一定时期内社会所关注的教育上的集中兴奋点,它通常是在教育改革中被作为重点难点或问题解决途径而提出的,但有时则静静地潜伏于教育活动中,由于某种程度的显现和多少夹杂的人为炒作而形成。教育热点问题在教育研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高等教育研究中尤其如此。的确,高等教育研究应重视问题研究,因为研究之理论来源于问题的实践。然而,事实上,高教研究者极倾向于热点问题的研究,因为热点问题提供了高教研究许多重大的源泉和动力。究高教热点问题研究兴盛之原因,概在于高等教育学科自身发展水平还不高和研究群体的某一部分特别是“业余”群体对高教热点问题的过分热衷。 不过,人们在这一问题上常常走得太远,过盛的高教热点问题研究并不总是好事。教育热点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只要翻翻资料,在交谈中汲取某些信息,就可以在一篇所谓的论文中信手拈来地提出自己的见解而窥其一貌。相反,教育热点问题极具作为未知或还不熟知研究对象的深层性、模糊性特征。对它科学的研究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一个复杂的方法体系,一场艰深的理论挖掘,一个高要求的毅力征途。处在这个研究过程的研究者,要有耐得住寂寞和孤独的执着精神,也要有不受问题表面现象所迷惑的理性思考能力,还要有一种对学术规则和学者人格较深的意识水平。那种就事论事的研究形式、急功近利的研究态度,对高教热点问题研究无甚益处,同时也是高教热点问题研究的负面效应。 高教热点问题研究部分地导致研究的低水平重复现象。理论联系实际,本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论原则。失去实际问题的支持,高教理论研究就会成为空洞的说教和故作深奥的推演;没有理论的挖掘和升华,高教热点问题研究就容易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经验水平上。但有的研究者既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不具备这方面的扎实功底,而是热点问题一出现,大家一哄而上,热点问题一消退,大家一哄而散,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吃”了这个热点问题“吃”那个;而研究的理论深度和实际价值并不高,更不用说探索高等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研究处于低水平层次,而且严重重复,既浪费了资源,又于理论探索无助。当然,不能否认,有些高教热点问题研究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这部分研究来说,它们的研究者一般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了较为艰深而周密的观察和思考,在出成果时不盲目在“追热”队伍后面跟风。他们大都有较强的责任感,受过良好的职业训练,较好地避免了偏见。但即使这样,在高教热点问题研究上,他们的研究成果有时也会缺乏创新性,而停留在低水平重复层次上。这就不利于高等教育研究的发展,尤其不利于高等教育史学、高等教育哲学这类不容易出热点问题的高等教育分支学科研究的发展,从而不利于整个学科的发展。 高教热点问题研究有推动研究中的功利主义发展的潜在危险。功利主义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之一是过度的职业前途利益考虑。作为达到职称评定中重论文、著作这一类硬性条件的最佳途径,捡高教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无疑是最佳选择。因这个领域内的研究更易出“成果”。谁也不否认热点问题最有文章可作,谁也不轻易去碰非热点问题这枚“钉子”。但这种过度的职业前途利益考虑某种程度上是以降低学术追求为代价的,而最终失败的必将是暂时利益的拥有者。功利主义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之二是追逐学术圈中所谓的名望。某研究者在某一热点问题的研究中“成果”多多,比如发表的论文数量在同领域的研究中位居前矛,则他会被有意无意地认为是该领域的权威、先驱,他也乐意接受这份殊荣。客观地说,若他的研究确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则这权威、先驱的殊荣和名望理所当然应该接受,但若他的研究学术价值并不高,而多半是由于研究空白点太多等原因而得以发表,则这权威、先驱的殊荣和名望受之有愧。功利主义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之三是对自我能力的自我欣赏和自我陶醉,有时也可能成为对外炫耀和强烈的表现欲的一份资本。 高教热点问题研究也可能使某些研究者的研究态度恶化,而在高教研究这首主旋律中渗进不合谐的音符。在过分追热的氛围中,有的研究者会头脑发热,心态浮躁,随波逐流,盲目屈从,全然丧失正确的学术态度,有悖于高洁的学者人格。他们在急功近利的利益驱动下,为了快出文章,仓促地翻翻资料,“结合”当前“形势”,不暇思索地组合成一篇文章,急切地投出去发表,而学术价值并不高。为了易出文章,有的研究者并没有多少自己的观点,或者自己的观点并未成型,而一味地牵强附会,人云亦云。或者,不过在这个问题那个方面本人有不同的看法,并举棋不定地托出自己的看法,然而大局结构仍未走出名人结构的框架。有的研究者养成见风使舵、投机取巧的陋习,对于研究目标的客观性和理论挖掘却将之降为第二位。诚然,由于高等教育学科自身发展水平还不高,兼之热点问题研究的客观使然,文章易发表也是事实。只是,这种亦步亦趋、急于求成的研究之风,实在不是可取之道。 高教热点问题研究还可能成为某些研究者职业道德的天平失去平衡的一个诱因。在这个诱因的刺激下,有的研究者会做出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有损职业道德责任的行为。为了出文章,有的研究者会不情冒身败名裂的风险去“引进”别人的研究成果。当然,“引进”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的、“开放式”的,比如将他人的研究成果成段成句地或稍稍改动即全部纳入自己的“研究成果”的,或者干脆将整篇文章从似乎偏僻处“拿”来归为己有。这一类易为众人所识破(即便是从似乎偏僻处“拿”来的),也恰恰证明了研究者水平的低下和学术道德的卑劣。另一类是隐性的、“内倾式”的,它们大都以极美的外表隐蔽在字里行间,如将他人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后变为己作,或貌似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却不注明原作者和原作名称。但只要是明眼人和真正高水平的研究者,是不难看出其中的伪装的。比较之下,这一类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