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00)04—0055—08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高等教育改革实践与高等教育理论发展之需要,关于建国头17年的高等教育改革始终是人们议论与研究的主题之一。因为建国头17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是现代中国高等教育史的开端,改革的结果至今仍在发挥着影响作用,分析那些改革的经验教训是为了给正在展开的高等教育改革以启迪与借鉴。已经进行的关于建国头17年高等教育改革的研究虽然在追溯改革的过程,分析改革的原因,探索改革的规律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不少研究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即从高等教育与社会关系之角度分析较多,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之角度分析较少。毋庸赘言,研究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若不将其置于社会背景之上,分析它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诸方面的关系,那将得不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结果与理论。但是,高等教育既然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它就有着区别于其它社会领域的特有的发展规律,我们在研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时,不仅要分析它与其它社会领域的相互关系,更应注重研究它自身发展的内在原理。因此,本文在探讨建国头17年高等教育改革的阶段划分、模式、动因以及如何评价等问题时,将更多地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 一、改革的阶段划分 从1949年到1966年的短短17年中,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先是以1952年的院系调整和随后展开的教学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改革,接着是1958年的“教育大革命”,最后是1962年的“调整、整顿”。如何对这17年的高等教育改革作一科学的阶段划分是我们在研究17年高等教育改革时必须首先解决的基本问题。因为阶段划分并非简单的时间认定,而是对历史发展的一种逻辑认识。 从已有的关于建国头17年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将这17年的改革历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国初期(1949—1956年), 第二阶段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 —1966年)。[1](pp.110—172)不难看出,这一划分的依据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阶段,即按照社会发展阶段来分析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如果认为阶段划分之依据反映历史发展的基本特征(一般应该如此),那么上述的阶段划分就是用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来概括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这里,不禁产生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能否准确地概括高等教育?具体到本文所论对象,就是“建国初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划分是否反映了这两个阶段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特征? 我们在研究建国头17年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时,确实可以看到在“建国初期”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这两个社会发展阶段上高等教育改革的不同状况与特征,但是这种不同并非“建国初期”与“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之别,换句话说,“建国初期”与“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表述并没有揭示这两个阶段高等教育改革各自不同的基本特征。那么,这两个阶段高等教育改革各自不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划分这两个阶段的依据又是什么呢?从高等教育发展的内部因素来看,若将建国17年高等教育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的话,第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以苏联模式为改革的蓝本,第二阶段的基本特征则是偏离苏联模式。因此,是否依照苏联模式进行改革就成为划分这两个阶段的基本依据。 第一阶段依照苏联模式进行的高等教育改革分为两个时期,即1949年至1952年院系调整前的准备时期和1952年院系调整至1956年的改革实施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是一段时期内政府的主要任务。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则是恢复学校秩序,接受教会学校,改造私立大学,因此还不能立刻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的以苏联模式为蓝本的高等教育改革。这一时期为实施大规模的高等教育改革所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三项:(1)在各地区进行小规模的院校调整, 在各高等学校开展以设立政治课、改造旧的课程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改革;(2)在少数学校开展向苏联学习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成立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改革;(3 )制订按照苏联模式进行院系调整的原则与计划。 最早的院系调整计划是1951年11月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提出的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 以苏联模式为蓝本实施的大规模高等教育改革正式开始于1952年秋。首先按照苏联的大学体制实行了院系调整,接着在教学制度方面也全面地按照苏联经验进行了改革。对于在高等教育领域全面学习苏联的意义与内容,当时的高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有过这样一些说明。“学习苏联先进经验,进行教学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次革命”。[2] ( p.12)“苏联教育的先进性,表现在教育方针、教育制度、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各方面的完整的思想体系及其相互间的有机联系”。[3](p.105)经过4 年的改革实践,1956年5 月高等教育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草案》,将改革的经验以法令形式规定下来,该《章程草案》的制定标志着以苏联模式为蓝本的新的高等教育制度的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