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类号:C965;F241.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8504(2000)02-0038-08 高校大学毕业生作为人才资源中较高层次的一类,其就业过程是国家高层次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最初始,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国家经济发展与人才资源之间的合理配置问题,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也关系到下一世纪民族的振兴与富强;其次,大学生就业牵动着每一位大学生与家长的心,成为每年一度的社会热点问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再者,高校毕业生能否成功地实现就业,社会对毕业生的欢迎程度如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教育水平与质量,如果毕业生就业工作没有做好,不仅造成人才浪费,而且影响在校生的学习情绪与质量,同时将严重地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深入探讨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认真分析研究大学生就业现状、问题与成因,提出可能的解决思路与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机构分析 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涉及到四个行为主体,即政府、企业、高校与毕业生本人。在不同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下,参与各方有着不同的行为方式。从政府角度讲,高层次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是指从国家发展的全局而言,这一配置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国家的发展目标一致,最有效地与国家发展规划相协调,从而达到“人尽其才”的人力配置状态。从个人角度而言,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时往往要追求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个人价值观念的变化,因此,国家与个人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追求目标并不能时时保持一致。此时就需要有一个有效的就业机制对两者加以协调,使之尽可能地趋于一致。 政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具有特定的权威作用。政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大政方针的确定、对权力的控制程度以及就业原则及制度的确定等方面。而影响这些行为的主要因素包括意识形态与观念、政治与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对发展经济的认识。1985年以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一直执行的是“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的分配制度,以及“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大政方针。政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上行为的改变,首先源自其在意识形态及观念上对经济体制的新认识。当中央决定对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政府就已经开始认识到原有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将难以再适应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为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这种高层次人力资源的配置就难以再继续游离于市场之外,同样要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正是在这种意识形态及观念上、认识上的转变,使政府的行为开始发生变化,从而在分配权力上逐步放松控制程度,在大政方针和分配原则上开始引入指导性的计划,在分配制度上开始允许毕业生在一定的范围内自主择业,并最终决定逐步建立和健全在国家宏观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条件下,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 毕业生个人的行为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其价值观念趋向的变化。从建国到80年代初期的社会经济环境,尤其是政治环境几乎杜绝了毕业生表现自我意识的可能性。在强大的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下,出于对党、政府、祖国与人民的爱,使得绝大多数的高校毕业生以服从分配为己任,心甘情愿地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然而毕竟意识决定于存在,当社会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以后,毕业生个人的意识也必然会随之变化。自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市场作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影响日益增大。受此影响,在毕业生的价值取向中,昔日那种长期被压抑的个人成分开始显现出来,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个人目标的追求开始主导着毕业生的就业选择行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高校的行为对高校毕业生分配机制不产生重要作用。因为用人单位只是毕业生就业分配的被动接收者,高校也不过是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指令开设专业、招收学生,并根据政府制定的就业计划将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高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用人单位、高校及毕业生四者的行为关系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的基础。 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制可以这样描述:在毕业生的市场内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自根据市场上求职的各级各类毕业生和职业空位的多寡与要求进行各自的选择(双向选择);其就业状况作为一种信息反馈到社会和高校内部后,作为学生报考专业和高校调整其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的参考依据;政府则依据社会总体发展目标,针对就业市场的运行状况对市场本身和高校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进行宏观调控。不同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以思想教育与行政强制手段为主,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则主要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以思想教育和政治动员、行政制约手段为辅。 理论上讲,毕业生供求及其价格信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的重要因素。什么样的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的专业、何种层次的毕业生、其工薪多少、待遇如何、发展前景怎样、这种职业的社会地位的高低以及各级各类毕业生的数量和就业期望等是这些信息的主要成分。在这一机制中的两个参与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本人根据上述信息来决定各自的行为与抉择,而两者不同的行为与抉择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同时这一结果又会作为下一级市场的信息反映到社会上去影响高校的招生。学生及其家长则根据市场的信息进行判断,结合自身的条件及未来的就业趋势决定报考专业。高校则根据市场信息及学生报考专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其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从而周而复始地形成一种没有政府干预的自发的市场机制。如果人是一个纯粹的经济人,且市场信息充分而完全的话,他会根据经济利益的大小来理智地决定其选择行为,从一个较大的周期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可以由其内在机制来制衡的。但遗憾的是,人不仅是一个经济人,也是一个社会人,决定其就业行为选择的不仅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其自身愿意负担的社会责任;同时现实中的就业市场不可能是完全公平竞争的,人们获得的市场信息又不足够充分。这样,仅靠市场的内在机制有时就显得力不能及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宏观调控和适当的就业指导是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