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闻媒介报道我国大学教师步入高薪阶层的消息越来越多,且预言大学教师可能成为中国年轻人新一轮的崇拜偶像。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发生在中国高校的真实事件。笔者从国内媒体中获悉: 从1999年12月起,清华大学开始分九等向全校教师发放津贴,其中,约100名知名学者除原有工资外,每年还可领到5万元人民币津贴,其他教师按照不同等级都可增加收入;1999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也作出了共同的承诺:投入复旦大学的12亿元中计划三分之一将花在教师身上;上海交通大学提出“学术大师级教授便可享受每年20万元人民币的额外津贴”;湖南某高校出价年薪10万元人民币引进一名院士,早已昭示天下;湖南财经学院规定教授固定年薪5万元, 对获国家级科研成果特别奖的科研项目津贴为10万元人民币,对首席负责人另加津贴1万元; 此外,一般高校为稳住阵脚,留住人才,也纷纷向本校在职教授、博士、博士教授、博士后教授及引进的硕士以上者一次性发放不同等级数万元的补贴和提供系列优越条件,如解决家属、子女就业和科研经费等等……可以说是高薪和其他优越条件在向高校教师频频招手,且方兴未艾。 如果透过这一叠叠高耸的人民币和优越条件现象,来探求它的本质属性,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种新的分配方式——智力资本分配方式,在我国高校应运而生。本文试对这一新的分配方式所包含的内容:如什么叫智力资本、智力资本分配方式以及高校教师智力资本积累过程和方式等问题作一些探讨。 “智力资本”及其“智力资本分配方式”两个新概念是知识经济的产物,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在认知上取得的新成果。虽然目前尚无明确的定义,但根据笔者的肤浅理解,所谓智力资本就是个体在长期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知识或经验的总和。智力资本的大小,主要体现在个体受教育的程度或取得经验的多寡上。一般情况下,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或取得的经验越丰富,那么,积累的智力资本就越大,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复杂问题的能力乃至创造力就越强。所谓智力资本分配方式就是按个体获得知识或经验总和的大小而支付报酬的方式。上述各校具体支付教师的薪水、津贴和提供的优越条件就是高校运用这一新的分配方式的具体体现。 这一新的分配方式在我国高校的产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正在猛烈冲刷着我国高校旧的平均分配方式,进而会彻底打破改革开放20多年来高校始终以其特有的方式维持“铁饭碗”的壁垒(下简称“壁垒”),鼓励智力资本大的教师作出更大的贡献,更受人尊重,更受社会尊重。同时,又激励智力资本小的教师不断进取和努力,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并如饥似渴地去追求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进一步积累智力资本,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最终,真正使整个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崇尚智力资本的新风尚。这一新的分配方式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和优劳优酬的原则,给多数教师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而对少数沉迷于麻将、扑克的教师无异于大喝一声:“住手!放下‘武器’!去干你该干的事情”,使他们重新回到教学和科研上来。这种新的分配方式将会激起高校教师进一步热爱教学、科研,倾心于人才培养,拿出最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另外,这一新的分配方式在我国高校的产生,标志着人们已承认和接受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分配方式这一新事物,并且将其提到了应有的位置上,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给人们在认识上带来的新突破,因此,也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的又一新成果。 我们知道,凡是资本都有积累过程和方式,智力资本也不例外。纵观我国高校教师智力资本的积累过程和方式,主要是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和参加教学科研实践,经过较长的年限逐步积累完成的。例如,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毕业,在我国需要15年时间;硕士再加3年,计18 年时间;博士在硕士的年限上又加3年,计21年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 各人的情况不同。有的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大学教师,进行教学实践,同时,由单位送出进修,边干边学边积累智力资本,取得高学历,成为教授。有的则在大学毕业后继续深造,上一个学历台阶,进行智力资本积累,为晋升高级职称打下基础。有的则一气呵成,从小学到大学,直至硕士和博士,一举取得学历教育的皇冠。当然,积累的智力资本越大,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也越大。在以智力资本分配方式下,获得的报酬也可能最高。例如,某高校对在职教授一次性发给津贴2万元、博士2万元、博士教授3万元、博士后教授4万元,硕士1万元。 这是按智力资本分配方式分配的又一典型事例。上述举措无不赢得普遍赞誉,但在赞誉之余,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严肃问题:个体在为获得智力资本时自身支付了多少成本?要回答这个问题,还真有一定的难度。这里,笔者根据我国高校教师获得智力资本的具体途径作一些探究。概括地说有三种情况:一是纯公费供给制,即由国家单位出钱供给学习,完成学业。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智力资本的教师,在我国目前居多数。二是纯自供制,即自费完成学业。三是混合制,即自供制和公费供给制相结合而完成学业。这三种情况,自供制完成学业的,个体为获得智力资本而支付的成本最大,混合制次之,纯公费供给制支付的成本最低。因此,在一些高校出现了“对公费完成学业的硕士、博士、教授、博士教授或博士后教授实行一次性津贴数万元,妥乎、公平乎”的议论。这个问题在实行智力资本分配方式之后,的确值得深思和探讨。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般认为三者应有区别,应根据个体为获得智力资本而支付成本的高低来享受津贴,以导向私人向教育投资,减轻单位或国家的负担;避免个体由公费供给而获得智力资本后又以智力资本挟持单位或国家的不正常现象。作为一种分配方式,应考虑合理和公平因素,不区分为获得智力资本而支付成本的高低,只按高职、高学历发放津贴,实质上也是一种在较小范围内的平均分配,会导致另一种大锅饭的分配弊端出现,这是人们不愿看到的。同时,对一些有能力却因工作需要而失去公费供给进修提高机会的教师来说也是不公平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