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46(2000)02—0017—05 一、高等教育调整和改革的回顾 1.第一次重大调整 第一次重大调整是在党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进行的。为了改变旧中国形成的高等教育规模小、体系混乱、分工不明、管理不善、公私兼存的状况,适应我国政治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总路线的精神,1952年,教育部遵照党中央制定的“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以六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高等学校的院校调整、专业调整和布局调整。 院校调整。首先将所有私立大学改为公办,其次将高等学校按类型分为综合大学(文理两科)和专门学院(按工、农、医、师、财经、政法、艺术、语言、体育分别设置)两种。为了适应对专门人才的急需,重点发展专门学院,特别是工业学院和师范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保留部分专科学校。到1952年底,高等学校由206所调整为201所,其中综合大学21所,专门学院180所。1953年再次进行调整, 到年底高等学校调整为181所,其中综合大学14所,专门学院167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进行院校调整的过程中,还进行了高等院校的系科专业调整。具体办法是取消大学中学院一级,改为系并调出工、农、医、师范、政法、财经等系科合并到同类学院中或成立独立的学院,同时根据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设置专业。1953 年全国高校共设专业215种,到1957年,专业增为323种,通过调整,理工科专业急剧增加, 文史科专业有所减少。 院校布局调整。1952年和1953年进行的院校调整,是以当时的六大行政区为单位,在各个区域内进行的,因此,高等学校集中在沿海城市的分布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为此,1955年7月, 根据高等教育部提出的高等教育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设置分布应避免过分集中,发展规模不宜过大,工业院校应逐步和工业基地相结合的要求,进行了高等学校的布局调整。即限制沿海城市高等学校的发展,支持内地新建和扩建高校,缩小学校规模。通过这次布局调整,全部或大部内迁的高等学校2所,新建或扩建的9所, 抽调力量扶植的2 所, 到1957年底,全国高等学校数达到229所。 第一次重大调整虽然有“全盘苏化”、照搬前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和管理模式之嫌,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鉴于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旧有高等教育体系的混乱和恢复国民经济的急迫需要以及当时的国际环境,这次调整仍为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教育新的框架体系,为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2.第二次重大调整 第二次重大调整是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进行的。同时,由于与前苏联在意识形态上发生了分歧,加上学习前苏联高等学校模式给我国高等学校造成了许多困难,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改弦易辙,探寻自己的发展道路。195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1961年7月, 教育部召开高等学校调整会议,对高等教育进行调整。 院校调整。在1958年至1960年的三年国民经济“大跃进”中,高等学校的发展非常迅速。1957年全国有高等学校229所,到1958 年增加到791所,1959年增加到841所,1960年增加到1289所。以这样快的速度发展高等教育,使当时国家的经济力量承受不起,同时许多新建高校的办学水平也较低,进行调整势在必行。1961年7月, 教育部召开高等学校调整工作会议,决定从当时的经济形势出发,适当照顾今后发展的需要,本着办少些、办好些的精神,对高等学校逐步实行裁并。到1963年,高等学校减少到407所。 系科专业调整。在1958年至1960年高等学校大发展期间,高校的系科专业也迅速增加。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安排,新专业增加过多过快,有的专业变动过大,有些专业分得过窄,有的专业名称相同而培养目标不同,有的专业培养目标相同但专业名称不同,有的专业下设多个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有1000余种。不利于宏观管理和人员使用,并易产生混乱。为改革这种状况,教育部决定,对于那些条件不成熟、方向不明确或综合性很强的专业,一般应予停办;老专业“翻新”过头或合并不适当的,应予复原;坚持“宽窄并存, 以宽为主”的原则进行调整。 到1962年,全国高等学校专业降为627种,1963年, 经过修订的全国通用专业目录为373种。 院校布局调整。在1961年和1962年进行的院校调整过程中,教育部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的布局要合理,在撤并高等学校时,应注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合理布局的问题受到充分重视,经济发达的沿海、沿江城市的高等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适应了我国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 这次调整事实上是在第一次调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太快、太滥、超越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经济的承受能力而进行自我完善的过程,但没有突破第一次调整后形成的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