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111(1999)05-0025-05 知识经济时代的本质特征是经济要素的知识化,知识作为经济的第一要素在生产中的传播、生产、创新和分配过程,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的产业经济结构,甚至在深层次上引起人们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其它领域制度体系作全新的、更加频繁和剧烈的调整。大学作为知识的殿堂,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的地位也会愈加彰显,正如人们所断言:大学将真正成为社会的中心,它以高质量的教育为社会提供智力资源,通过科学研究进行知识的创新,大学这个传统的以培育社会精英、蓄养高深学问为主旨的学术性机构,必将面临着一次观念的更新,其中,作为大学机构的基本标志和大学共同体所抱持的基本信念——传统的学术观念,将不得不接受全面而深刻的批判性反省。为此,针对源自古希腊时代、滥觞于中世纪和整个近代,并流传至今的传统大学学术观念所具备的超客观性和纯粹理性、可评价优势和内部逻辑发展等特点,近来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出了学术观念更新的要求[1],笔者从中深受启发,但在一些基本观点上尚存异议,故不妨略陈拙见如下,以期引起大家共同探讨。 一、传统大学学术观念的基本内涵 按一般的解释,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的、系统化的学问。学术观念则反映了人们对学术的基本态度和认识,它通过学术活动的目的、学术活动中人的行为和学术活动的结果表现出来。传统学术观念在学术活动的目的上,反映了一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即纯理性价值取向。所谓纯理性价值取向,其学术活动的直接目的在于认识的主体,通过以“不受情感或功利的、人际关系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和支配”的态度[2],采取或者是归纳的、或者是演绎的方法,来探求世界各种物质和精神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纯理性价值取向最早可溯源于古希腊时代,如苏格拉底认为,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即不为任何其它利益而寻找智慧,这是求知的最高境界。后经笛卡尔的理智主义,到后期的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等等,诸多的、形形色色的哲学流派思想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纯理性不仅成为近代以来科学共同体所认同的信念和精神价值,而且也成为人们从事科学活动的方法论基础。纯理性价值取向的学术观的基本内涵是:认为理性是获得客观知识的唯一源泉,理性所秉承的基本原则是价值中立,学术活动的目的只在纯粹的、客观的知识本身而不求诸实用。与纯理性价值取向对应的功用性价值取向则不同,在功用性价值取向指导下的学术活动,其直接目的在于针对个人或社会的现实需要,来获取有用或者说实用的知识。功用性价值取向的学术活动虽然本身未必排斥理性,但是在活动指向上,它关注知识的社会功用性,具有鲜明的工具理性色彩。 理性作为学术活动的哲学基础,它必须遵循有关基本的、核心的原则。英国知名学者H.P.里克曼认为理性哲学的核心原则为:第一,我们只应接受建立在经过彻底地、批判考察的证据和正当的推理之上的真理;第二,现实是可知的,因为它具有一种理性的因而从理智上说是可理解的结构;第三,强调自我认识的重要性;第四,涉及到人类在选择手段和目的方面合理地指导自身行为的能力[3]。理性的上述原则在学术活动中的具体化就是人们行为的基本规范,即所谓学术的规范性。学术的规范性是传统大学学术观念的重要特征之一,它要求学术活动必须依从严格的验证程序和符合严密的逻辑思维线路,在表述上各成员必须接受为科学共同体所共用的概念和语言体系,甚至在心理上应抱有共同体所共有的信念。库恩的“范式”理论其实就深刻地反映了学术规范性的本质所在。 在纯理性价值取向导引下的规范性学术活动,其活动结果从逻辑上分析,它必须具有可检验性,即所谓的“可评价的优势”[4],特别是对于那些以探求关于经验事件而又不带价值判断的科学知识为目的的学术活动而言。其实,正是由于传统学术观念的“可评价优势”这一特点,才决定了传统大学的学术活动在强调规范性的同时,又展现其至今依然旺盛的创造活力。通过严谨的检验过程,人们对已有的知识不仅可以进行经验主义的观察和理智主义的逻辑证实,而且也可以进行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在证伪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大胆的猜想和反驳,进而获得更为合理、更接近科学的知识。正如波普尔所指出:知识的增长和科学的进步的潜在标准即在于它能否经受得起判决性的检验[5]。 由此,可以看出,在传统大学学术活动中,规范性与创造性之间在本质上并不存在相互抑制、甚至相互排斥的关系,规范体现了学术研究的严谨、客观、可解释性、有序性、价值的中立性和可检验性,它有助于知识体系合乎逻辑地组织和整顿,并在此过程当中对原有的体系进行不断地充实、完善和修补,进一步扩充新的知识,在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框架下,实现知识的创新。规范体现了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不经过规范整理的知识很难具有普遍性,知识的利用也会受到限制。规范反映了学术科学的精神气质,而独创性本身就是形成学术科学精神气质的重要成份,正因为如此,默顿才把“独创性”和学术研究中的“怀疑主义”作为从事学术研究人员行为的基本规范之一[6]。学术规范的存在,并不表明学术的创新只能在已有的知识框架下才能发生,无疑,只有借助规范人们才能够形成一种总的观点或框架去统摄、解释客观的零乱无序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因而使一门学科逐步走向成熟,体现库恩所谓的“范式”特征,但“范式”并不是永久恒定不变的框架,正是借助规范,人们才有可能发现种种所谓的“反常现象”,随着“反常现象”出现的越加频繁,会引起人们试图突破旧的“范式”来解释“反常现象”,从而使常规科学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进而导致“范式”的变革。这种变革是革命性的,其结果往往是一个甚至几个相关领域知识的全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