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文化是中华文化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岭南文化亚文化的粤西文化,即生活在粤西这方土地上的名族人民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具有粤西地域特色的区域文化,同样是中华文化大家族中颇具特色的一员。粤西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其漫长的发展进程中,通过与其他的域外区域文化的不断交流、兼融而逐渐朝着成熟的方向艰难、曲折地迈进,并不断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不平衡性便是粤西文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规律和显著特点之一。 不平衡性是文化发展的规律之一。大而言之,各区域文化间的距离越远,其文化发展不平衡性这一规律的体现就越为显著,小而言之,某一区域文化所涵盖的范围越大,其间的不平衡性就越易体现。但作为岭南文化亚文化的粤西文化,由于其特定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氛围,在有限的区域文化范围内,其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较之三秦、齐鲁、巴蜀、湖湘等其他区域文化却尤为突出,使之成为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文化的发展及其特点的形成,必然受着诸方面因素的影响,粤西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具体表现众所周知而自不待言,但粤西文化何以形成其极不平衡的发展特点,究其原因,大致有五: 一、地理环境的因素 不同的地理环境,即不同的地貌结构与气候差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植被和物产,给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带来不同的影响,并以此影响乃至造就人们不同的生活习俗、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等。粤西地区地貌特征复杂,它四境环山,交通阻隔,全境以山地、丘陵为主,少量的平原、盆地、谷地、台地、洼地等散在其间。而山地又有中山、低山、山丘之分,平原也有冲积平原、海积平原、溶蚀平原、岩溶残峰平原和侵蚀——溶蚀平原之别。根据不同的地质特征,山地、丘陵、平原、台地等地貌还有更细的区别。从气候上说,受海洋暖湿气流影响,粤西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但其地域辽阔、南北跨6个多纬度,东西跨8个经度,山脉纵横,地形复杂,气候差异也明显存在东西南北各不相同的区别。南北不同,表现在温度上。桂北地区夏热冬冷,四季分明,气候特征与湘南、赣南相似,属中亚热带;桂南地区夏长冬短,或全年无冬,气候特征与广东和福建南部相似,属南亚热带;沿海地区则终年暖热,具有边缘热带或热带季风气候。东西之别,则表现在降水量上。桂东地区年降水量在1500-2000毫米之间,降水日数170-190天,雨季长达半年,年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小于1.0,气候湿润;桂西地区年降水量多在1200-1500毫米之间,降水日数为130-170天,且多集中在5-8月,雨季较短,在雨季来临之前,气温很高,年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多在1.2-1.5之间,蒸发大于降水,气候比较干燥,因而常发生干旱。这样的地理环境,对粤西地区人们的生存方式不能不产生重要影响。 地理环境对人类文化的影响与作用,前代学者已多有公论。人是自然的产物,地理环境对人类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特别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童年时期,这种影响和作用就更为巨大,但人不是自然的奴隶,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逐渐增强,自然界对人类文明的影响和作用渐次减弱,人类文明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粤西地区较之发达的中原先进地区而言,历史上长期处于较为封闭的落后状态下,自然环境对人们社会生活产生的巨大影响是不难想见的。粤西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不能不与此密切相关。 二、经济生活的差异 经济基础作为物质文明的体现,支配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社会生活水平,也决定着精神文化的性质,物质文明的繁荣程度与精神文明的兴衰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一点在区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中尤为突出。没有强大的物质文明,就没有丰富的精神文明;没有足够的物质文明的积累,就难以形成具有特色的区域文化;文化区域内经济生活发展的不平衡性,必然导致区域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没有不断繁荣的区域经济,区域文化也就难以在文化的交流、兼融中保持不断地创新、发展而常胜不衰。 由于粤西地区自然环境的南北不同和东西差异,使桂中、桂东、桂南等地的盆地、平原和谷地成为粤西地区的经济发达地区。这里土地平坦,水源充足,宜于农作;便利的交通条件,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得以较早的实现,较为统一的经济市场和生活区域也较易形成,粤西四大城镇——桂、柳、邕、梧就散布在这片土地上,这里也自然就成为粤西地区经济与文化的重心。而桂西南、西北尤其是桂西地区,崇山峻岭,沟壑纵横,山多地少,难于大面积耕作;水利资源丰富却难于利用;交通阻隔,自然资源丰足却难以与外界交流。东西两大地区间经济发展与文明进步的差距之大,一般都在几十年左右,有的地区甚至相差一个多世纪。 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区域文化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发展失衡的区域经济的基础之上,自然难以产生出同一层次发展水平的区域文化。 三、政治生活的特殊性 政治生活是区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强化剂,而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体现在统治者的统治政策上。 秦时,粤西地区开始正式纳入中国版图之内而辖于中原封建王朝的统治之下。当时,在岭南虽设有三郡,但它与中原地区的郡县制度实难相提并论,秦郡之下,置县寥寥无几,难比中原,广大的地区仍保有原来的生活环境而未受到中央政权的干预,三郡的设立,只能说明秦朝的统治势力到达了岭南地区,并不说明秦已实现了对岭南地区的完全控制。秦末汉初,赵佗顺利地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便是一证。由于粤西之地远离中原,其间横亘五岭,又为“瘴疠之区”,故中原历朝对此地皆以羁縻政策以治之,早在赵佗南越国割据岭南时,就采取“和辑百越”的政策,除尊从当地越人习俗,鼓励汉越通婚外,还任用当地越人首领参与政治,对越人势力强盛的地方,则封其首领为王,使其主民如故。这可视为后世羁縻政策之滥觞。汉武帝平南越后,其统治政策基本继承了南越国“以故俗治”《史记·平准书》的思想,对粤西地区采取以抚慰为主的统治方式。汉末,在总结前朝对少数民族的统治经验后,尚书令虞诩指出:“自古圣王不臣异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知其兽心贪婪,难率以礼,是故羁縻而绥抚之,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这就为唐宋时期羁縻政策的实行奠定了思想基础。魏晋时期,粤西地区郡县设置日多,至南朝萧梁,境内已设有9州28郡,陈时,郡数已达35个之多。经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大动荡之后,隋唐时期,全国统一,政局趋于安定。中央集权的加强,使统治者有更多的精力来经营边域地区。隋时,粤西全境计有5郡50余县。唐时,邕、容、桂三管之下的州县更多。但这些治以中原之术的州县,大多集中于今桂东、桂北和桂南地区,而对少数民族聚居的今桂西、桂西北和桂西南地区的统治,则采取完全不同的方法,羁縻政策正式出台。当时,在三管辖下的少数民族地区各设羁縻州县,如桂管之归思、思顺、温泉、述昆,邕管之归顺、思同、思明、思诚、归乐诸羁縻州,州下设洞,洞即原少数民族部落的联合组织,在羁縻州县洞等各级政权组织中,皆授当地豪酋以官爵,使子孙世袭,管理本地军政事务。经济上赋税减半,或以进贡形式临时征收,户口不入国家簿籍。宋时,在唐羁縻制度基础上,又实行土司制度。在土司制度下,表面上中央政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有所加强,实际上,土司对本地区的统治权力却比前代洞溪豪酋更进一步扩大,除官职世袭外,他们还自辟僚属,豢养兵丁,甚至联合起来,与中央朝延分庭抗礼。尽管历代“改土归流”和“改流为土”的斗争都在进行,尽管清朝雍正以后“改土归流”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直到民国年间,粤西地区的土司制度才寿终正寝。几百年间在政治生活中,中央政权对粤西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特殊的统治政策,使粤西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得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