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00)03-05-90 文化圈的概念,是本世纪初在法国文化史学运动的推动下,由柏林民族学博物馆的两位协理葛来勃纳和安刻曼凭借该馆中的丰富收藏,用系统的方法,参与了这场运动,在演讲中宣布了他们最初的研究报告。其中,葛来勃纳的演讲是《海洋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层》,安刻曼的报告是《非洲的文化圈和文化层》,在对这两个地域文化的研究中,他们划定了文化圈及其历史上的发展层次。1911年,葛来勃纳根据以前的工作,完成了一本重要著作《民族学的方法》。接着又有施密特等也相继参与了这场运动,他发表了《南美的文化圈和文化层》。所以,文化圈的概念便成为文化史学研究者们广泛运用的概念,风靡世界各国,有关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在我国,随着20世纪80年代文化热的兴起,文化学者们也注意到了这个概念,并纷纷撰文分析中国的文化圈和文化层,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笔者也曾发表了《试论青海伊斯兰教文化圈》(注:参见拙文《青海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和《青海民俗文化圈》(注:参见拙文《河湟民间文学集》1989年12期西宁市文联编。)等文章,参与了这场文化大讨论。 民俗文化圈是一个背景性的问题,它是由一定的生物性成份、地区环境成份、历史沿革成份和民族文化成份构成的共同的民族文化空间。这个文化空间大至集团与集团、国与国、民族与民族、种族与种族,小则家与家、村与村。正因如此,世界上的文化便显得多姿多彩,各不相同。形成民俗文化圈的生物性成份,是它的基础,人类学家主张以人眼可见的那些特点作为划分种族的根据,英国学者赫胥黎根据人类的发型、头型、肤色、发色和眼色等特征,于1870年提出“四分法”,把全人类划分为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尼格罗人种和澳大利亚人种,奠定了划分人种的科学标准。不同人种的形成,与不同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及遗传链有关系,因此由于人种不同,自然形成了不同的民俗文化圈,进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及白种人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的优势,便产生了对有色人种的偏见和歧视。就美国而言,在美国的3000多万黑人中,真正的尼格罗种族不过600万人(尼格罗种族源于非洲某一猿人的罗德西亚人),其余24000万人均为黑白混血儿,桑德斯认为:“黑白混血儿既不属于这一民族,也不属于另一民族,而且他知道这种情况,他是被遗弃者。没有他自然而然吸收的任何传统。他既不是怀着白人的骄傲而成长起来的,也跟他的有色人亲属没有共同的感情,他对其他民族的文化,一般作为不可避免的东西而接受下来。在传统社会里没有他的家。”(注:桑德斯《人口问题—人类进化研究》第477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1版。)这些人因与未混血的美国黑人具有共同语言、文化传统和备受白人歧视的共同命运,现在有不少人认为美国的黑人是一个民族,因此统统被白色人种辱骂为“黑鬼”并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和歧视。除此之外,比较严重的种族歧视现象是南非长期实行的种族隔离政策,南非以肤色实行隔离,实行隔离的10个“家园”,是按黑人的语言划分的,实际上是10个部族,在种族主义者的挑拨下,10个部族间经常性的发生冲突。但是,在南非黑人民族解放运动组织长期不懈的斗争下,种族隔离政策终于寿终正寝。 就我国而言,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同属蒙古人种,但是历史上的民族歧视与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历史上生活在中原地区的汉族统治者将其周围的少数民族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并且在许多族名上缀以“犬”字旁,即四夷与犬同类。到本世纪初,西方某国在中国租借地花园门前放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大概是学了中国人的观念。由此看来,由于人种不同,便造成了种族间的偏见和歧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尤其表现在白种人对有色人种的种族歧视上,他们凭借其经济、军事、文化上的优势,打着“民主”和“人权”的幌子,将其人权思想强加于别的国家和别的民族,就是看不到自己国内经常发生的白人对黑人的暴力事件,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野蛮轰炸,充分体现了其掩盖在人权幌子下的强权政治和野蛮行径。其实,所谓的人权是在一定民族文化圈内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是保护公民自由、劳动权利、生存权利以及文化等权利的一种思想,这种思想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过程中产生的。中国公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享有各方面的人权,中国人凭借自己的努力,保障了世界1/5人口的生存和幸福,所以人权方面是无可指责的。 地区环境成份是民俗文化空间最重要的地理学的成份,地理环境指存在于人类社会周围的自然界,包括地质地貌、气象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矿藏等自然要素。人类文化的形成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十分密切,所谓“北人乘马,南人驾舟”,概因地理环境使然,非其它原因。我国北方广袤的大草原所出现的民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是对草原地理环境的形象描绘,而江南则是“小桥流水人家”式的秀美景致,两种不同环境所造就的文化气质各不相同,鲁迅先生早就说过:“北人豪爽,失之粗;南人文雅,失之伪”。地理环境之影响文化风格,这是经典作家们早就认识到了的,马克思说:“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它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需要自然也就不同”(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4页。)“人的需要的增减取决于人所处的气候的严寒或温暖,所以不同国家的居民必须从事的各种职业的比重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别的程度只有根据冷热的程度才能断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62页。)这是十分精辟的论述。生活在冰天雪地的爱斯基摩人的文化,显然与赤道几内亚地区的文化有着天壤之别。因此,以地理环境的角度分析,人类文化又可以分为草原游牧文化,农村农耕文化,海岛渔猎文化等类型。由于在地理环境影响下所产生的文化类型不同,因此在历史上常常出现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冲突和斗争。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就记载了北方匈奴族与中原汉族围绕着农耕与游牧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而进行的辩论和产生的偏见,匈奴族认为汉族拘于一地,生活不自由,汉族认为匈奴族“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生活不稳定。两个民族都从自己的文化本位出发,去看待别人的文化,这必然会出现本位偏见,必然会产生对另一方的诋毁、攻击、谩骂,进而产生冲突。但是,地理环境仅仅为文化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而不是文化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否则,就很难解释在距今4000~5000年前后,在大体相似的地理环境中所出现的尼罗河文明、苏美尔文明、哈拉帕文明和华夏文明,这些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古代文明,正是在各自的地理环境独立创造的文明事实,从来没有谁影响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