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不仅将对我国经济领域带来巨大影响,也将对我国文化建设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在新的形势下,文化建设既面临着重大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认真、科学地剖析加入WTO后对我国文化建设的正负面影响,积极探索文化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新思路,以改革开放的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序进行,是摆在每一个文化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每一个文化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 一、加入WTO后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 (一)加入WTO会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WTO的基本原则是:贸易自由化原则、多边贸易处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无歧视贸易待遇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政策透明度原则以及通知与审议义务原则等等。文化产品进出口被纳入服务贸易范围。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关税与贸易协定所列出的服务项目达150多项,15大类,其中包括国际旅游,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电脑及资料服务费,广告、设计、视听、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等国际交流服务。我们可以享受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安排和优惠待遇,同时也可以得到成员国对我国提供的市场准入。一方面,我国的文化产品独具优势,中国有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丰富的文化资源,广阔的文化产业市场,有利于扩大我国文化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进口文化产品的费用和价格,文化商品贸易的扩大,品种的增多,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更宽广选择文化商品的机会。总之,有利于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 (二)加入WTO会促进我国文化领域法律制度的完善。WTO是一个世界性的多边贸易机构,它的前提是市场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目标是贸易自由化。对于多边贸易成员国而言,均是一个权利与义务同时并存的法律体系。加入WTO,根据各具体协议透明度条款的要求,成员国应及时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本国关税、非关税措施。政治、法规的变化情况,并保证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调整国内立法,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承认世界贸易组织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组织,接受其统一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不能单方面行使否决权。WTO的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 二、加入WTO后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全球化、信息化、文化产业化、文化市场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发展向文化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目前我国文化体制仍存在着种种弊端,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资产阶级反动、腐朽、没落的思想将乘机涌入,对我国文化建设造成冲击。根据WTO的有关规定,文化产品进出口的服务贸易范围,包括有形、无形两种。前者如电影、音像制品、书籍、艺术品,后者如演出、旅游等项目。随着电影、音像制品、出版物、艺术品、演出、旅游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外文化思潮、各类文化产品的大量进入,一些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意识形态和精神垃圾,如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等生活方式也会乘机而入。 (二)我国文化管理体制与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特点是:大锅饭式的分配和投资体制使文化部门缺乏内在动力,“父爱般”的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使文化部门缺乏竞争压力,事业型的运作机制使文化部门缺乏驱动力。从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看,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对外开放越来越不相适应。特别是文化部门普遍面临着观念、经营、政策、人才、分配、投资融资等种种难题,这些难题的根源在旧的文化体制和机制。 (三)发展文化产业是一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好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关系的问题,或者是文化与产业管理问题。在文化产业条件下,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后,给文化带来了两难选择:即是以资本的本性为准则还是以文化的本性为准则。如果纯粹依从资本的本性,因资本的本性是“唯利是图”的,是否会丧失文化的人文底蕴,使文化产品失去其个性和特色。如果依从文化的本性,即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民精神文明水准的前提下再考虑资本的增值,是否会穿新鞋走老路,重蹈旧文化体制的覆辙。 (四)文化商品计划供给与文化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矛盾。长期以来,我国在文化领域实行是高度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计划等确定每一个年度的文化商品供给数量、结构和内容。这一计划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未来市场需求则无法确定,也没有一个确定标准。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及家庭消费倾向取决于诸多因素,如消费心理变化,收入结构变动、宏观经济状况、物质商品供需状况、社会消费物价指数、社会家庭人员年龄结构等等。加入WTO后,由于市场的逐步开放,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将产生痛苦的调整,将会对我国的农业、电信、汽车、航空、商业、金融、保险、信息、电影、电器产品等行业造成极大的影响。外国的文化商品会大量进入我国,上述因素都可能带来社会需求调整,进而影响文化商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