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菲混血儿(Chinese Mestizo),是菲律宾华人与当地民族通婚繁衍的后代,他们人数众多,历史悠久,在菲律宾历史上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菲律宾历史学家陈守国曾经说过:“中菲混血儿是19世纪菲律宾社会的重要成份。他们在菲律宾中产阶级形成过程中,在改革运动、1896年革命以及在创建菲律宾民族国家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注:陈守国:《中菲混血儿与菲律宾民族国家的形成》,《世界史研究动态》,1988年第8期,第33页。)如菲律宾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何塞·黎刹、罗曼王彬等都是中菲混血儿中的佼佼者。关于中菲混血儿的认同观,陈守国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菲律宾认同”或“土著化”的观点(注:陈守国,上揭文。),这一点在学术界没有异议,本人也表示同意,但我觉得应对中菲混血儿“菲律宾认同”的形成原因做进一步的探讨。 关于海外华人(也包括混血儿)的认同问题,二战以来一直是华侨华人问题研究的热点,国内外学者也写过不少文章论述海外华侨的认同。所谓“认同”,是英文“identity”一词的中译。“identity”的意思是“身份”、“个性”,翻译为中文“认同”一词,则有“归属感”的涵义。所谓“认同”或“归属感”,是指个人(即行为的主体)和个人以外的对象(即客体,包括个人、团体、观念、理想及事物等)之间,产生心理上、感情上的结合关系,亦即通过心理的内摄作用(interjection),将外界的对象包摄在自我之中,成为自我的一部分。结果在潜意识中,将自己视为对象的一部分,并作为该对象的一部分而行动(注:崔贵强:《新马华人国家认同的转向:1945-1959》,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页。)。华侨华人的认同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学者们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许多探讨华侨认同的文章主要都是从近现代开始,重点探讨华侨的民族主义的产生以及战后东南亚民族国家独立后华侨的认同的变化。对华侨民族主义意识产生以前华侨的认同倾向探讨得较少,较与此相关的文章多论及华侨的地缘组织、血缘组织以及地缘认同和血缘认同,而对早期华侨的认同皆以同化或融合统而称之。不可否认同化(或融合)与认同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又有区别。同化一般是指文化同化和民族同化。文化同化是指不同文化特质的个体,群体相互接触融合为同质文化的过程;民族同化,则是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失去原有民族的特点而成为另一个民族,同化包括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而认同则是指个人在心理、感情上对个人以外的事物的归属感。而且认同是多重的,即个人可以有多样的认同。著名学者王庚武先生曾对二战结束以来学术界有关东南亚华人认同的主要论点加以评述,他把东南亚华侨的认同归纳为以下六种:历史认同;华人民族主义认同;民族(当地)认同;文化认同;人种认同;阶级认同等六种认同,并划分出一系列的规范(注:参看《南洋资料译丛》,厦门大学南洋所,1986年第4期,92-108页。)。较之华人认同的多重性,历史上的中菲混血儿的认同似乎是比较单一,“他们在文化上和社会上已愈认同于土著社会,这两个群体(指菲律宾土著与中菲混血儿)的共同遭遇也使他们的政治态度日趋一致。”(注:陈守国,上揭文,第35页。)“中菲混血儿却和菲律宾土著居民一样认同于菲律宾而做菲律宾人。”(注:同上注。)为什么中菲混血儿认同于菲律宾而不认同于华人的祖籍国呢?笔者觉得应从文化变迁以及中菲混血儿形成历史的角度来探讨此问题。 二 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看,菲律宾华侨同菲律宾土著及西班牙的接触碰撞是一个文化涵化(acculturation)的过程;文化涵化是指不同文化传统的社会接触而导致手工制品、习俗和信仰的改变过程或改变的结果。根据变化发生的条件,涵化可分为两个主要类型。第一个类型是文化因素的自由“借入”和改变,这是文化不同的民族在不以军事或政治统治对方的情况下,持续相互交流所产生的现象。这些新的文化因素可能在所混合过程中与现存文化结合起来。第二类型是强制变化。这是一民族以军事征服或政治控制等手段对另一民族建立统治时所产生的现象(注:《文化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622页。)。涵化有许多可变的因素,包括文化差别程度、接触的环境、强度、频率、友好程度、接触的代理人的相对地位(即何者处于支配地位,何者处于服从地位)、流动的性质等。据人类学家的看法,涵化过程可能出现如下现象:取代(substitution);综摄(syncretism);增添(addition);萎缩(deculration);起源(origination);排拒(reaction)(注:王铭铭:《想象中的异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197-198页。)。在菲律宾,华侨与当地民族的文化融合是文化涵化的第一种类型,而西班牙人对菲律宾人及华侨的文化同化则是文化涵化的第二种类型。华侨和菲律宾民族文化涵化过程与华侨和西班牙人的文化涵化过程在本质上是不相同的。华侨与菲律宾民族的文化涵化过程又可以说是一个文化互化的过程。文化互化是文化涵化概念的扩展,此概念最先由美国学者奥尔蒂斯于1940年提出。他认为,文化互化更能表达从一种文化转变为另一种文化过程中的不同状态。因为这不仅包括获得另一种文化(这是文化涵化的真正意义),而且还包括原先一个文化的丧失或根绝(这可称为文化萎缩),另外,它还含有创造新的文化现象的意思(即文化更新的观念)。奥尔蒂斯的这一观念,得到了马林诺夫斯基的赞同。他认为“文化互化”一词,并不含有用一种标准来支配文化变迁中各种情况的意思,相反地,它所表示的一种转变是:两种文化双方都是主动者,每一方都献出自己的一份,而且每一方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文明实体。早期的华人移民海外,或求生存,或求发展。为在当地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学习当地语言,皈依当地的宗教信仰,接受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思想文化,进而与当地人通婚,取得当地社会的认同。这种自然而然的文化认同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它的直接作用就是促使了中菲混血儿文化认同的转向。华侨在与菲律宾当地民族文化涵化的过程中最显著的结果是华菲混血儿的出现,即“密斯蒂佐”(Chinese Mestizo)。“密斯蒂佐”的出现,不仅是华侨与菲律宾人血统融合的结果,更是中华文化与菲律宾民族文化互化的结果。菲律宾的“密斯蒂佐”人数众多,在外貌上与众不同,而且在性格与智力上吸收了两个民族的优点,在风俗习惯上融合了两个民族的某些部分。“他们大大改善了纯马来人和土著居民的人种素质,……是菲律宾人口中最勤奋、聪慧和节俭的成分”(注:陈守国,上揭文,第34页。),以至于“为鼓励这个勤劳奋发的中菲混血人阶级人口的增长,西班牙准予他们在16岁时未经父母同意即可结婚。这是土著所没有享受的权力。”(注:同上注。)而西班牙文化在菲岛的传播是以官方文化的形式传播的,即由政府、法律推动和认可,作为标准文化由政治中心向外传播。西班牙官方文化在菲岛的传播的结果是西班牙语言、宗教等最主要的文化形式在菲岛的泛化。许多华人、菲人包括华菲混血儿在在宗教上也渐渐改信天主教,并在西班牙人开办的学校接受西班牙文化的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