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8—1775(2000)03— 一 东西方文化的异同 正确区分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二者的异同是东亚国家对外开放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东西方两种文化的不同点在于: (一)西方重个人、重竞争,东方重社会、重和谐。 西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是西方文化的内核。西方人的价值观认为,个人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和出发点,人必须为自己个人的利益而奋斗,为自己才能维持社会正义,爱自己才能爱他人和社会,为自己奋斗也是为他人和社会奋斗。有个人才有社会整体,个人高于社会整体。每个人应该表现出自己的个性,一个人越是表现出自我个性,越能体现人生的价值。这种价值观来源于西方的重商社会。“在欧洲重商主义盛行的社会里,工商业为民本业,市井商贾,为谋取暴利,难免背信弃义。为扩大私有财产,常常六亲不认。为了经商,四处流动,家庭观念相对淡薄。家庭规模必然缩小。在群体观念微弱的社会里,个人主义必然扩张。在这种社会,以个人的活动为中心,突出个人的价值。在集体活动中,也要充分显示个人的相对独立性。”(注:田桓:《东亚文化中的儒学与中日现代化》〔M〕,载《东方文化与现代化》,时事出版社,1992 第121—122页。)在重商主义社会里,更是要求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因此,个人主义往往是与这种商业自由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获得较多自由,个人则要求尽可能不受集体的限制和约束。为了取得商业成功,战胜风险,就必须抓住一切短暂时机,去战胜竞争者。 与西方个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相对立,儒家伦理价值观念则以孔孟的仁义为核心,它强调社会第一,个人第二,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整体利益。儒家伦理认为,只有整个社会得到发展,保持稳定,个人才能得到最大利益。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与此同时,儒家伦理讲家庭和社会上的人际关系与道德标准,强调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应为一体,天下一家,讲群体意识。这种群体意识与古代东亚地区农耕文化有直接关系。后者是形成东亚传统集体观念的根源。因为,在从事农业的社会中,人们在长期共同地域生活中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彼此互相交往、互相帮助,比较容易形成浓厚的群体观念。“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国家集权主义的基础。它要求下级对上级绝对服从,不能有所异议。同样这种观念也是地区和家族集体主义的基础。在这种伦理观念制约下,国家或者民族,村庄或者家族,很容易形成命运共同体。在该共同体内所有成员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在共同体之内,一人成功,集体感到光荣;一人失败,集体感到扫兴。在这个群体之内,应该是同舟共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注:田桓:《东亚文化中的儒学与中日现代化》〔M〕,载《东方文化与现代化》, 时事出版社,1992第121—122页。) (二)西方重利、重法,东方则重义、重情。 西方皆有人权宣言,明确政府有责任保护个人的权利,极力弘扬天赋人权说。在西方,强调个人权利为基准的社会里,个人的私利必然成为世人追求的唯一目标,人与人之间的情义道德则得不到人们的重视,并且受到冷落。与此同时,法律则受到重视。因为,在一个人人追逐个人权利和私利膨胀的西方社会里,只有依靠法律,才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法律既可保护个人的权利,也可制裁侵犯人权。因此,西方国家法学的发展,与人的权利价值观有密切关系。西方首先是要争取个人的生存权利,至少是权利与义务并重。 与西方相对照,东方重义轻利、重情轻法。所谓义,指道义、仁义道德;所谓利,指物质利益、功利。孔子在《论语》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义利关系上,义是最高价值。孟子强调义理,又肯定人们的求富欲望,但义在利先。“仁”和“义”为儒家伦理道德之根本,这是人生应该追求的目标,讲求道德,不谋私利,不能见利忘义,不能驱义逐利,是做人的最高准绳。正因为如此,东方自古以来不太注重法律,而是把道义原则作为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人与人之间主要靠道德维持,而不是靠法律约束。儒家认为,人必须受社会道德的约束,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置社会道德于不顾,只有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才去做、去行,反之,则宁可舍弃个人利益直至牺牲个人生命。如人人追逐私利,则与禽兽等同。人必须克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尤其要控制人的情欲,努力追求道德的完美和高尚。这无疑同中国古代自然经济社会有关。如果说西方法律观念主要是城市社会经济的一种反映,那么东亚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则主要是农村自然经济的反映。 (三)西方重商轻农,东方重农轻商。 从对商业与农业的重视程度可以将西方文化概括为“重商主义”。这种重商主义渊源于古代西方商业经济的发展。马克斯·韦伯在《古代社会经济史》一书中认为,欧洲古代为游牧民族,农业是随着畜牧饲养业而发展起来的,欧洲属于海洋文化,活动范围较大,商业比东方发达。西方古代城市工商业发达较早,16世纪以后的欧洲因发生产业革命,资本主义开始确立,西欧各国在探求富国的理论和政策中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潮。到近代,西方的重商主义就更加发展。 与西方重商主义相比,东亚则是“重农主义”,视农为立国之本。重农轻商,重本轻末,是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意即说帝王治国安邦之道,在于搞好农业,求得丰衣足食。孟子亦说,“不选农时,谷不可胜食也”;“百商之切,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东亚社会舆论,也总是认为凡商必奸。商人致富,多靠巧取豪夺,受到社会的普遍轻视,从而是形成“土、农、工、商”之说,四行之中商居最末。其形成之根源恰好与西方相反。东亚的古代是以粗放的农耕为业,属于河流灌溉文化,长期处于农村自然经济状态,因此,必然实行重农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