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作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一个趋势,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运动,而且还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的文化政策、文化运动和文化产业发展走向,影响着国际文化秩序的变动和文化力量格局的重组。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文化全球化”已经成为资本掠夺的一种新的当代形态,直接威胁着各民族文化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包括文化产业安全在内的国家文化安全,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被历史地和现实地推到了主权国家面前。如果说作为一个命题或概念,在这之前国家文化安全还尚未被提出并构成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的话,那么在今天,面对全球化,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帝国主义”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构成的现实威胁,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进行认真地思考。 一 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的政策过程系统。完整地建立这样的系统,可以有许多的政策选择和战略考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定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文化发展战略,则应是我们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首要选择。 国家利益是国家全部战略的核心,它是一个国家维护和创造本国大多数居民共同生存和发展必须的各种因素的综合,是一个主权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全部需求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只要世界在政治上还是由国家构成的,那么,国际政治中实际上最后的语言就只能是国家利益”。冷战时期,中国曾奉行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为标准处理国际关系的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观。虽然,在今后的国际关系处理中,意识形态在中国的国家利益构成中仍然会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在整个国家战略利益中的份量,甚至片面地把意识形态问题看成是国家的唯一利益之所在,其危害性和造成的后果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是有教训的。因此,冷战结束后,邓小平就提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而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0页。)的新思路;1991年江泽民提出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应该受到国家利益而不是意识形态左右”(注:《江泽民接受〈华盛顿时报〉原主编采访畅谈国内国际大事》,《人民日报》1991年11月2日。 )的中国处理国际关系新原则,都把“国家利益”问题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一种在冷战后,中国在关于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关系问题上的根本思维方式和政策范式的转变,体现和反映的是一种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利益观。当然,在国家关系问题上淡化意识形态并不等于说意识形态利益不重要了,涉及到国家根本利益包括国家价值利益的意识形态问题,例如民主和人权,在今天的中国就仍然是影响国家关系的一个尺度。在一个问题上淡化意识形态,而在另一个问题上又重视意识形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政治上是如此,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也是如此,而转变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中国之所以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选择与布局问题上,在文化市场管理权限和职能分配问题上,在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准入等一系列产业政策问题上,发生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地方、部门与部门、国家和集体、政府与个人的冲突,除了体制转型所带来的矛盾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文化意识,没有确立和形成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社会舆论和政策目标。这才导致出现了为了局部的、小团体的、个人的利益而置国家的根本文化利益于不顾。盗版、贩黄、法人文化走私,甚至在对外文化贸易活动中,为维护自己一时的利益互相打压、哄抬价格,让外人坐收渔利,并最终为境外尤其是西方利益集团和文化力量利用和控制,从而导致国家文化利益的重大损失。正是这种被动局面给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有的甚至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文化产业在某个领域的生存,造成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严重的文化安全问题。我们说,国家利益进而国家文化利益并不仅仅是一个国际关系和国际文化关系的概念,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国内政治和文化概念。公民对诸如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信仰,是国家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这种基本条件的存在,我们关于国家文化和文化产业安全的理解也才是完整的。因此,在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不能把经济全球化片面地理解为可以不顾国家利益的完全的文化经济自由化或产业发展自由化。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仍然是国家利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跨国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会损害它所在国的根本利益的。这是一种文化认同使然。美国金融家索罗斯就明确宣称:全球化就是全球资本主义化。美国是一个在国际舞台上讲“国家利益”讲得最多的国家,为了维护所谓“美国的国家利益”,它甚至可以把它的西部边界推进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不管是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还是文化的。“没有文化方面的考虑,对外政策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注:罗伯特·布鲁姆:《美国文化事务与对外关系》,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这是美国的国家战略, 同时也是美国推动文化全球化的国家文化战略。这是一个可以“借鉴”和“引进”并参与“全球化”的战略:为了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的国家文化利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也应当确定选择的战略。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战略前提,中国的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安全的发展也才是有保障的。 二 经济上的支配性力量衍生出文化权势,进而文化上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是全球化的一个特点。由于全球化,进而“文化全球化”在产业形态和精神形态两个层面上构成了对一个主权国家文化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威胁。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家集团,甚至包括西方发达国家集团内部也为了各自国家的民族文化利益,纷纷采取文化保护主义政策和建立防范机制。法国为抵制和限制美国文化娱乐产品在法国的销售、传播,保护法国文化和文化产业,规定法国的电视和广播节目至少有40%的时间要使用法语,硬性规定其全国4500家影院所放映的影片中,好莱坞影片最多只能占1/4;加拿大于1995年将美国“乡村音乐电视台”逐出加拿大后,为保护本国的期刊业,又在今年开始实施C-55 号法案。该法案规定,加拿大企业不得在加拿大发行的外国期刊上做广告,否则将被处高额罚款,通过切断美国期刊杂志在加的财源将其置于死地,从而达到保护本国文化产业的目的。法国、加拿大乃至整个欧盟尚且能够看到文化是一个“涉及到我们的特性、价值和差异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并且为了保护自己文化产业的需要而通过立法制定文化保护的政策系统,更何况象中国这样一个在文化上与西方主流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的国家,难道倒可以在文化上不设防吗?早在1983年邓小平就已针对这种文化威胁所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属于文化领域的东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它的思想内容和表现方式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告诫“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4—45页。 )结合他后来提出的要防止“左”和警惕右的主张,实际上是邓小平在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也提出了关于思想文化领域里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及其防范的识别系统和预警系统的建立问题。邓小平这一卓越的战略思考和思想资源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运用。 不久前,著名电影导演陈凯歌在成都举行的一次电影会议上,曾不无绝望地指出:“内地电影现在面临生死存亡关头。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后,内地还有没有自己的电影。”面对目前内地每年引进的10部美国电影就占据60%的中国内地电影市场这种局势,“我们没有丝毫的抗衡力量,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注:《中华读书报》1999年7月7日。)。陈凯歌语出惊人,但绝非危言耸听,而是道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着文化安全问题已经达到的程度,以及中国的文化事业家迫切希望能构筑这样的“一道篱笆”来防范“野狗”入侵的强烈愿望。建立国家文化安全预警系统,就是要在对中国文化产业基本国情广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起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安全“红线”,尤其是它的早期报警系统。通过对国际文化市场文化商品的流动趋势及其以各种渠道影响和进入我国文化市场所可能导致对我国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发展构成的威胁,特别是可能引发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构成灾难性后果的不良趋势的分析,能够及时而准确地作出预告性和警示性反应,启动相应的国家机制,运用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和经济的及其他文化安全管理手段,对那些可能危及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因素和文化力量进行鉴定和识别。符合中国国家文化利益和有助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表示认同,给予支持,对不符合甚至严重侵害和违背中国国家文化利益,对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的,则坚决予以拒绝,并给予打击和破坏,从而把可能对中国文化及其产业发展造成生存与发展危机的因素和力量,牢牢控制在安全警戒的“红线”之下。音像制品在中国的走私,为什么在中国政府的不断打击下会越打越泛滥,这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需要在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层面上,构筑起国家文化安全管理系统和预警中心,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可能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分析和研究。任何一种形式的文化安全危机的爆发,都有一个经由孕育、发展到扩大的过程。通过对这个过程的监测,就可以为日常的文化监管指明了目标和监管切入点。因此,建立科学的早期预警与监测模型、完备的预警制度和应急方案,就是要把国家文化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制化轨道,从而通过建立完整、高效的国家文化安全体制,完善的文化商品进口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市场运作监督机制,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技术体系,以及文化生态环境的监测系统与标准,以确保把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所可能对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构成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降低到一个可容纳的一个量的限度内,最大限度地保护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全球化是对能力不足或没有规范管理和缺乏预警机制的政府的威胁。中国政府应当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对于象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一旦国家文化安全受到威胁而导致主权受损、产业受害,就不是简单调整文化政策所能解决的。因此,中国政府必须始终掌握保证国家文化安全和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建立国家文化安全预警系统则是一项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