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编识码]A [文章编号]1003 —4145[2000]02—0083—06 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必须以批判地继承人类文化成果为基础。要批判地继承人类历史上所创造出来的一切文化成果,为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必须站在新的时代高度,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从对文化特性的分析研究入手,探索批判继承的原则和方法。 一、关于文化特性的分析研究 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我们,要研究和确立对文化进行批判继承的方法,必须本于文化本身的客观特性,即从对文化本身的存在及其特性中引出对其批判继承的方法,因为研究和把握文化本身的特性,是研究和确定批判继承方法的前提和基础。那么,文化的特性是怎样的呢?我们应该如何研究和把握文化的特性呢? 第一,按照系统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整体而存在的,因此,文化就其存在具体性来说,每一个特定的文化样态必定作为一个特定的系统而存在,必定具有系统的整体性特征。 其整体性的最主要的表现,就在于它是要素与结构的统一。这里讲的要素作为文化要素,是指构成某一文化系统的概念、范畴和观点;这里讲的结构作为文化的内在结构,是文化要素相互之间的联系方式或界定方式。因此,把握文化系统整体特征,首先是要弄清楚整体中要素和结构的一般关系。这个一般关系的内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任何文化系统都是要素与结构的统一,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在文化系统中,文化要素是构成文化结构的基础。没有一定数量性质上相匹配的文化要素,也就不存在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就不可能形成一定的文化结构。反之,离开了这个一定的文化结构,作为整体的文化也就不能存在,其中作为要素的东西就丧失了本来的意义。再如,一定文化系统整体的性质如何,是由其构成要素的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结构方式共同确定的,离开了要素或者结构,都不可能也无法确定整体的性质。其二,在文化系统整体中,要素与结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整体,要素居于基础地位,是整体的构成成分。但其具体存在方式及其意义则受到结构的制约和支配;与要素相比,结构的地位更重要,它居于支配地位,对要素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结构对要素的这种支配和主导作用大体表现为以下三点:1、 大体相同的文化要素由于互相之间的联接方式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整体性质,发挥出不同的整体功能。例如,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文化中,都具有政与教、德与法、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文化要素。但是,由于它们各自的结合联结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整体文化特征及其功能,造成了中西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2、在文化系统整体中, 各种文化要素自身的属性和功能,并不是由要素自身决定的,而是由要素之间的结构方式决定的。例如,在西方,政与教在其合一或分离的情况下,其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在中国古代,儒学在作为一个流派和作为“独尊儒术”这两种情况下,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不仅如此,汉朝独尊儒术后所形成的新的文化系统最终导致了墨学和名学的湮灭。3、 一定的文化结构不仅决定着其内部构成要素的属性和功能及其变化,而且由于其对要素的选择性,从而也规定并制约着其构成要素的存在及其发展变化的方向。由此看出,文化是作为系统整体而存在的,其中,构成要素尽管是基础性的东西,对文化整体的形成具有生成性的导向作用,但是,从文化系统的现实存在来看,结构必然地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对所有内在要素具有总体制约性。 第二,在文化系统的整体性存在中,其内部结构又是划分不同层次的,具有多层次特点。 文化系统作为整体性存在,按其内容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反映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方面的内容;二是反映人与人(社会)之间关系方面的内容;三是反映人自身的自我关系方面的内容;四是对上述三种关系所涉内容进行综合反映和总体把握的内容。由此而形成的具体文化形式,主要表现为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政治、法律、道德、文学、艺术、教育、风俗、社会心理、生活方式等形式。其中,哲学和宗教处在文化整体中的核心地位。因为,哲学和宗教往往从根本上给人们提供一定的思维方式,对人们产生最深刻最久远的影响,并制约和影响着整个文化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变化。 文化系统中结构性与层次性相结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现象,即,在整体中特别是在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整体中,文化要素的存在和发展受“职能定位”的制约。任何一种文化系统的产生,固然有其历史的继承性,然而,就其现实存在来说,它又必然地与当时社会实践要求的主导方向保持一致,不同历史阶段和条件下的社会实践要求着不同特质和功能的文化系统。一定文化系统的转型和重构是社会实践的转型发展所要求的,新的社会实践也规定着新文化系统的发展方向。而文化系统的内在结构一旦被从根本上确立起来,就会产生一定的相对稳定性,发挥特定的整体功能。为此,其结构就必须对其内在的文化要素形成一种结构性取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造,实行要素在结构制约和导引下的“职能定位”。这里讲文化要素的“职能定位”,即是说,凡是有利于巩固和完善既定整体结构的要素,就被吸纳进来,凡不利于既定整体结构巩固和完善的,则剔除出去,排斥在外。同时,凡属急需的文化要素,则会在结构的引导下促其发展;凡不属急需的,则缓其发展。例如,适应着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各种文化要素之间出现了各不相同的消长变化。这就是目前文化建设中与“职能定位”相联系的一个特殊表现。 第三,任何一个文化系统都是共时态与历时态的统一。 文化系统的共时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定文化系统内部结构在性质上是相对稳定的,其整体功能及其整体内构成要素的特定功能指向也是大体被规定了的;二是指不同特质和不同发展水平的文化系统处在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彼此间在不同程度上都必然地存在着相互的输入和输出,是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系统结构的这种稳定存在与不同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是并行不悖的。不同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是一定文化系统内部保持必要活力和张力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定系统保持相对稳定而又不致于导致僵化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