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它作为一种宗教,一种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在中国传播和发展已有1300年左右的时间,并与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相互影响和融合,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文化。作为一种历史积淀的特殊文化现象,它包摄着信仰体系、社会意识、道德规范、价值观念、民风民俗、语言文字、科学文化成就等极其广泛的内容。 伊斯兰教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社会文化现象之一。它的最初产生是中世纪阿拉伯半岛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产物,是阿拉伯民族建立统一国家,实现安定与和平的客观社会要求在宗教思想上的强烈反映。从公元610年穆罕默德创教开始,到他逝世之时的23年间,伊斯兰教终于发展成为整个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宗教。后来,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对外扩张和商人们的经商活动,伊斯兰教在将近两个世纪中遂由阿拉伯民族的宗教发展成为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文化的种子也遂由世界著名的丝绸之路传播到了中国的广大地区和一些民族之中,并在不断吸收当地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文化,成为被传入地区和民族的一种宗教信仰、文化体系及生活方式。 关于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阶段,学术界意见比较统一,认为由唐初至清朝,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注:宋全成:《伊斯兰文化与中国学术讨论会综述》,《文史哲》,1991年第6期。)。 第一个阶段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期,时间是唐初至宋朝。据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阿拉伯的大食国的第三位哈里发奥斯曼的使者经丝绸之路抵达长安,觐见唐高宗李治,并向他介绍大食国的基本国情和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从此,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商人便连续不断地来华贸易,并居住下来。到了宋代,在京师和各大贸易港口,已出现专供阿拉伯商人居住的“蕃坊”。为了举行宗教仪式的方便,宗教建筑清真寺也陆续建立起来。此时,这些阿拉伯人还没有得到中国人的认同,不被视作中国人,他们所信奉的伊斯兰教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外来文化。 第二个阶段为伊斯兰教在中国大规模传播的黄金发展时期,时间是宋末至元朝。伴随着蒙古贵族的西征与元帝国的建立,中国与中亚、西亚伊斯兰教国家之间的陆路交通畅通无阻。阿拉伯、波斯及中亚地区的各族穆斯林便跟随蒙古军队大量涌入中国内地,形成了“元时回回遍天下”的局面。此时的穆斯林已不再被当作外国人看待,而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色目人的主要成分,穆斯林的政治地位仅次于蒙古人,高于汉人和南人。这时的伊斯兰教,与当时中国的佛、道、基督等宗教同样受到统治者的重视。 第三个阶段为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文化时期,时间是明清两代。置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氛围,伊斯兰教不可避免地受到感染和熏陶。而伊斯兰教欲在中国生存和发展,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也必须吸收儒家文化。明末清初学术界出现了一大批学通四教(儒、释、道、伊斯兰)的学者,他们将伊斯兰教文化典籍用汉文编译,而且引用儒家文化来印证伊斯兰教,从而使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与儒、道等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有其内在的根由。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同样作为东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在理论思想上有着某些共同点和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伊斯兰文化的核心是安拉本体论,论证安拉的独一和真实及其德性;传统文化也承认天帝的存在,两种文化在宇宙观上有类似之处。 在伊斯兰教中,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论行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地位,它是穆斯林行为规范、伦理道德、生活态度的准则;而传统文化中孔孟的言论行为则是立身处事之本。前者是先知文化,后者为圣贤文化,二者均以先知先觉者为效法的榜样。 其次,伊斯兰教主张积极入世,礼拜完了就应该散布在大地上耕种、放牧、经营。伊斯兰教提倡“公益”;对人生、社会持严肃认直的精神;而传统文化中孔夫子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以天下为己任,要干预社会政治。 第三,伊斯兰教产生于西亚封建社会,重视人际关系、伦理道德。《古兰经》、《圣训》中对夫妇、父子、邻里关系的处理有详尽的规定。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二者都具有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有机体存在的社会功能。 此外还有其它一些原因。 伊斯兰教是以和平的方式传入中国的。伊斯兰教是通过丝绸之路的穆斯林商人逐步传入中国的。唐宋时期中国海外贸易空前繁荣,统治者对外来商人又实行鼓励和保护政策,这也就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并得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为求得生存和发展而远离政治。在多数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而且还是一种政治制度,教权和政权密不可分。中国的伊斯兰教则不同,它不仅不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由于信教群众散居全国各地,也构不成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因而,面对着具有很大威慑力量的中国封建统治,只能是依附和归顺。 此外,伊斯兰教还寻找到了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民族载体。寻觅宗教文化的民族载体,是外来宗教文化得以在异地生根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很快在中国的少数民族中扎下了根。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其中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克尔克孜、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这些民族虽然历史长短不一,信奉伊斯兰教的时间也有先后,但他们自接受伊斯兰教以后,就始终将其作为本民族唯一的宗教信仰,成为这些民族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共同精神支柱。这些民族不仅成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生存的载体,而且逐步演变成为在中国维护和发展伊斯兰教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