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面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所发生的种种关系与矛盾,尤其是那些对于外在环境变化缺乏快速应对机制的文化观念体系,更应着力关注。藏族传统文化中,虽然不乏内在的积极进取精神,但是由于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占据影响力最大的宗教文化本身属于稳定的、缺乏快速反应力的一种意识形态,所以,在现代化进程中,藏族传统文化必然会与现代新型文化观之间发生矛盾。在藏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对传统文化进行“去除糟粕,吸取精华”的探讨和实践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今天,这个工作已具备了全面展开的良机与基础。本文即试图基于这样的想法,发表一些浅见,供大家参考。 一、藏族传统文化观主要特征 文化是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意识形态统一体。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广义上的文化可以反映这个民族的全部特征,包括物质生活特征与精神生活特征。 就藏族的传统文化来看,由于历史上的原因,藏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两大体系,即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官方文化是古代吐蕃奴隶制政权及后来的西藏地方政权所控制及扶植的文化,它是以宗教为主体的文化体系,本教文化与佛教文化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官方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应当承认,长期以来,宗教文化对藏族的文化观或意识形态有着深入的影响,以至在整个藏文化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 民间文化渊源古老,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形成,在藏族历史发展中,民间文化始终保持着世俗的、积极的、活泼的精神,这是藏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所在。 由于藏族传统文化本身存在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两大体系,在文化观上就呈现不同的特征。就官方宗教文化来说,吐蕃王朝时期主要有两种宗教为官方所支持,先是土生土长的原始本教,随后是自印度、汉地所传入的佛教。由于政治斗争及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所致,本教势力与佛教势力在吐蕃王朝时期尤其是中后期发生剧烈的争斗。结果,佛教占了上风,自10世纪以后得以在政治上获得稳固而长久的崇信地位。在佛本斗争之中,外来的佛教为了取胜,逐渐本土化,它大量吸取本教的一些信仰,并与统治集团结成牢固的关系,使西藏的政治制度形成独有的“政教合一”体制。在此基础上,藏族官方的宗教文化是以本教为先导,以佛教为主体的观念形态。其所呈现的文化观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宗教信仰浓郁强烈,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世界观。 从宗教教义及理论看,本教与佛教有很大的区别,但就宗教的本质而言,二者并没有不同。宗教的核心思想是神权的观念,认为世界是由神灵创造,只有神是第一性,其余的创造物包括人只能是第二性的。佛教还主张只有佛是真实的、永恒的,其余皆为虚幻。人的生活离不开“苦”字,所以人的生活目的必须是认清“苦”的根由,通过敬仰佛祖菩萨等而获得最终的解脱。就对宗教的信仰来看,历史上的藏族曾经几乎全民信教,并且在今天宗教对藏族群众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力。过份地对宗教进行崇拜,无疑影响了人们对科学的世界观及各种新事物、新思想的敏锐的反应,产生迟钝、麻痹的心理,只知唯命是从,不知用自己的头脑去独立判断,独立思考。同时,宗教的世界观还导致文化教育的偏差。从历史上看,一千多年以来,藏族历代的著述典籍大多属于宗教性著作或具有很浓的宗教色彩,因为掌握文字的人都是僧人或宗教徒,他们的思考与研究无不与宗教相关,相对而言,对于科学技术的研究、实践所投入的太少,因此,藏族历史上的所谓“教育”其实就是寺院教育,培养的人才也大都是宗教信徒。科学在这里成为宗教的奴仆,这必然造成科学技术的停滞与落后。 2、在人生观上,受宗教影响,注重于来世幸福, 轻淡于现世的物质生活。按照藏传佛教的思想,现世的人的生活源于前世的行为,即所谓因果报应说,人的灵魂在“六道”中轮回不已,乃是由于人受欲望的支配所造成的种种行为方式的结果(即“业果”),所以为了来世能获得解脱或在轮回中获得更高的阶段(六道中的“三善趣”),现世受苦受难都是应当的,必然的。这种思想把阶级压迫、剥削都给予合理化,似乎农奴主、贵族之所以成为农奴主、贵族,乃是他们前世行善的结果,而农奴受苦受穷则缘于前世的恶行,是命运的安排。无疑,佛教的思想麻痹了人们的心灵,使人们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看轻现实生活,以为人对于此生的幸福的追求是要建立在佛教信仰上的,而没有信仰地去计较此生的名利、财富、荣辱得失则是可笑的。这种轻淡现实的观念与现代人生观有着天壤之别。过份迷信宗教,把虚无飘渺的来世幸福当作最高理想来追求,其结果是使人失去了个性,并沉陷于愚昧之中。一位藏族学者对此不无感叹地说:“处于贫困的善良的人们为了得到来世的幸福,则几乎放弃了一切人世的(今世的)享乐,为了行善求善而艰苦地在今生受难。藏人有罕见的受苦受难精神。”(注:丹珠昂奔:《藏族文化与现代化》,载《安多研究》1993年第1期。) 3、宗教对人的价值观也造成深远的影响, 致使藏族群众在道德观上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具体表现在为人处世上,重和谐忍让。佛教的道德观讲求“普度众生,建立善缘”,这一点对社会安定有好处,它所提倡的“行善、慈悲、怜悯、知足、正义、宽容、自谦、诚实、和谐、义务、利他、贡献、责任”等道德准则带有突出的理想主义色彩,对于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人心向善,消除敌对仇视的心理是有益的。不过,宗教的价值观对人也有消极的作用,如佛教要求人们顺从、忍让、无争。这种道德说教很容易导致人们在善恶之争、敌我之争的问题上陷入矛盾的痛苦之中,面对强暴力量的忍让、顺从无疑会致使自我毁灭,面对猛兽、毒蛇而“慈悲为怀”,无疑既害己又害人。同样的,在现实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也不能一味地忍让顺从,与世无争,那样就丧失了做人所应该具有的原则了。另外,忍让还容易导致人们沉陷于被动的、谦卑的心理状态,以至于连自己正当的权益与利益都不争取,这与现代社会所提倡的竞争意识、开拓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4、宗教自身的学术体系占藏族文化整体的主导作用, 这是宗教文化观的又一特征。藏族所崇奉的本教与藏传佛教在历史上都拥有自身的学术体系。本教发源于原始宗教,带有浓烈的巫术色彩,在吐蕃王朝时期,本教巫师利用占卜、巫术参与政事。为了使这类占卜问卦、呼风唤雨的法术(或称宗教仪式)令人信服,本教对此也有一些理论上的阐释,即所谓“囊辛”、“垂辛”、“恰辛”、“图辛”等。在与佛教的斗争中,本教吸收了佛教、摩尼教、道教的一些观念、理论,形成有教派、有理论体系、有教法传承的宗教。它的许多思想也被佛教所吸收和利用,比如10世纪以后的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中常有专门负责代神宣谕的代言神巫、占卜师及天气咒师,这类法师所行使的巫术在佛教中是没有的,显然这是吐蕃时期本教巫师参政议事传统的延续。本教许多信仰方式、习惯及崇奉的神灵都被藏传佛教吸收,显示出本教作为土生土长的宗教所具有的生命力。藏传佛教在取代本教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后,其理论与观念对于藏族的政治及社会都产生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它自身的学术体系——五明之学对于藏族传统文化整体起主导作用。在一段时期内,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藏族文化实际就是以宗教为主体的文化,或者说就是以五明之学为核心的文化。今天看来这种看法有些以偏盖全。不过,就藏族文化整体而言,宗教文化中的五明之学的确在其中占据突出的地位。五明之学,即大五明与小五明之学,所谓大五明是指工巧明(即工艺学)、医方明(医药学)、声明(声律学)、因明(逻辑学)、内明(佛学理论)。小五明是指修辞学、辞藻学、韵律学、戏剧学、历算学。大小五明之学原是印度佛教的有关学术理论,但传入西藏后便被本地化了,并且与本教文化、汉族文化及其他民族文化交融汇合,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地道、纯厚的雪域文化。应该说,大小五明文化对于藏族传统文化是一种完善与深化,藏族的哲学、文学、医学、天文历算、建筑艺术、数学、物理学、文字学、戏剧、音乐、舞蹈等等都可与大小五明之学建立联系,在藏族文化史上,五明文化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显然,宗教的学术体系使宗教的影响力更深入,更细致地渗透到藏族文化观念的方方面面,这是使藏族传统文化具有自己的特色的地方,但反过来看,宗教味道过份浓郁的文化在适应社会变迁方面是较为迟缓、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