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321(1999)04-0072-0075 文化研究在当今西方理论批评界占据了主导地位。人们不断认识到在各种文化形式中,宗教和文学是历史上最能潜移默化大众心灵的两种形式。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人类历史上宗教先于文学出现在各种文化群体中,文学首先服务于宗教,反过来宗教又影响到文学的发展。宗教与文学,从起源到发展,都一直互为表里,相互交融。西方学者对此做过许多专门的研究。但最为突出者当数加拿大著名学者诺思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1912-1991)在此方面所做的贡献。弗莱曾就读于多伦多大学和埃曼纽尔学院(Immanuel College),修完神学课程,对圣经(宗教)理论做过全面的研究,27岁起执教于维多利亚学院(Victoria College)英文系,后期长期担任圣经文学课程的教学工作。在此期间,弗莱潜心从事宗教与文学这两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始终围绕着圣经这一部既是基督教的唯一经典而且又是它问世以来对西方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带来极大影响的文学巨著,其研究突破了传统的文学研究的局限性,进入了超学科文化比较这一更加广阔的领域。 圣经在西方文学中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弗莱认为对基督教的经典圣经进行文学研究就其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合理,因为“任何一部作品如果自身不具备文学素质是不可能对文学有这么独特的影响的”。弗莱的圣经研究一贯坚持辩证统一的两个方向,即批评的方向和传统的方向。他所坚持的批评研究方向就是确立文本的主体地位,并研究其历史和文化背景,把文本研究和文化背景结合起来,而将分解文本作为其自身的目的,这样就能够得到实质性的收获。所谓传统的研究方向,弗莱指的是把神学和教会两方面的权威性结论结合起来,得出一个合而为一的见解,然后依据此见解进行阐释。弗莱终身撰写和编纂了以圣经文学为主题的三十余部著作和有关文集。他发表于1982年的《伟大的代码——圣经与文学》(The Great Code:the Bible and Literature)一书正是他在这方面研究成果的代表作。 弗莱在《伟大的代码》中分别从语言、神话、隐喻和类型学这四个不同的角度分析比较了文学与基督教思想的渗透和重叠。首先,他从语言方面分析了人类语言在三个不同发展时期的各种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将其与圣经语言加以比较,从中指出圣经语言的独特性和兼容性;然后他从圣经本身语言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修辞手法以及它们在基督教思想文化传播中的特殊作用。例如,英文圣经(钦定本)中的散文句子十分强调语句的节奏,既不像散文又不像诗,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特殊文体,使它能够适合“用于在教堂中诵读”;圣经诗文中的每小节是平行结构,属于格律诗的反复类型,有助于“传递由神引起的对话中的感情”;“圣经的简朴风格是权威的简朴,不是一种平等的简朴,更不是天真的简朴。圣经的简朴表达了权威的声音”;圣经语言的重复要让读者感受到“事情的重要性”。弗莱概括说“圣经的修辞形成了分化:一端是神喻的、权威的、反复的;另一端是直接的、亲密的。经文越像韵文,越重复,越含有隐喻,就越被外部的权威意义所笼罩;越接近连续散文,就越具有人性和亲密的意义”,“圣经的修辞风格是演说式的,是诗所比喻的事物与有关事物的结合;是想象的呼求与存在的呼求的结合”。总之,圣经语言源于文学语言,高于文学语言,进而丰富了文学语言。 弗莱又从神话的角度对圣经的文学性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所谓神话,弗莱首先是指神话的故事情节,亦即其中的“词序”,也就是所谓的“神话的词语结构”。他认为,神话的一般概念是“非事实的”,但从神话的原本意思上来说,即按照顺序排列的词语这一意义上来说,神话的叙事结构总是存在的,不管它说的是否是“事实”,却与一般的叙事无异。就这一层意义来看,“圣经是历史的记叙”和“圣经是一部神话”这两种说法在实质上是一样的。但是,一旦把这代表词序的“神话”用于更具有限制性的语境中,即特定的社会中去的时候,这些词语的文化内容便产生一种社会功能方面的特性,因为它被赋予一种特别的意义并具有一种特殊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与“非真实性”正相反,圣经中的故事正好属于这一层意义上的神话,这是神话的第二层意义。弗莱认为“文学是神话的直接派生物……文学是神话发展的整体之中不可分割和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神话的意思包括了在后来的文学中它所具有的一切意义”。而且“神话结构一直影响着其后的各种结构的隐喻和修辞”。换言之,宗教叙述一直在影响着文学结构。同样,神话故事的因素(内容)也是文学作品中的因素(内容)。弗莱认为:“不管社会条件怎样千差万别,每个人的头脑都是原始的头脑”,而神话作为一种通过人类大脑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的思考所形成的产物,它是原始和古老的,既不会随着社会或技术的发展而改进,更不会因此而消失。作为文学起源的神话也在圣经中得以体现,而神话的真实性就在其结构之中,而不在其结构之外。他认为“神话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故事结构,把神话同文学相连;另一方面是它所包容的知识的社会功能,也就是对社会来说是重要的知识”。“神话的诗歌(文学)方面已经在圣经所述的时代向文学发展”;而“神话的(社会)功能方面也已经向历史的和政治的思想发展”。同样,他说:“神话有两个平行的方面:作为故事,它是诗,是对文学的再创造;作为具有社会功能的故事,它是某个具体社会的行为纲领。”“作为文学起源的神话也在圣经中得以体现。首先,圣经本身就是神话的积沉物”。圣经的中心神话是解救神话,它的结构呈U形喜剧结构:人类在《创世纪》之初因为犯罪而堕落,失去了生命之树与生命之水;到了《启示录》的末了又因上帝的救赎重新获得了它们。所以整个神话故事可以看成是一部“神圣喜剧”。当然,整部圣经中还包含有许多类似这种文学喜剧结构的神话故事。如《士师记》中以色列百姓因背叛而落* 入灾难与奴役,后因悔悟又蒙解救;《约伯记》中的约伯在试炼中落得倾家荡产,尔后又蒙上帝的加倍祝福;福音书中浪子回头的故事;耶稣的受难与升天等等。圣经中也有一些呈倒U形的悲剧性结构的神话故事,只不过它们是起到一种反讽的作用,用以烘托整部喜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