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文化的最大特点之一,是具有高度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不仅来自因对自身文化的认同进而产生的亲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文化的起源及其特点有关系。 中华文化是亲情文化,其凝聚力更多地来自于亲情而不是责任、信仰等。亲情所发更接近人的自然本性,因而中华文化更容易超越意识形态,超越政治、经济、地域等因素而具备强大的凝聚力。只要存在种族、血缘、祖先生息地等方面的联系,一个人就天然地、无条件地与中华文化有了解不开的缘,无可选择地与中华文化系于一根。中华文化的这个特点源于悠久的中国历史。 黄河流域久已以农为主,牧林为辅。至商周时代,形成了比较典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是一种以分散的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劳动者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个人只是共同体纯天然的组成部分。他与共同体的关系不在财产而在属于一定的血缘家庭。社会不能按财产关系来确定其成员的地位,血缘系谱树上的位置成为个人定位的根据。权力顶层的共同体首领实际上是,或者被认定成血缘系谱,后来包括姻缘亲属系谱上的顶层人物。国是一个放大的家,政治统治亲情化,本不具有强制力的伦理原则却获得了强制力。战国中期至西汉中期,黄河中下游进一步走向单一农业,这也正是我国第一次出现全国一统文化的时代。血缘亲情使建立于自给自足的分散的农业基础上的宗法集权制天然合理。 就世界范围来说,财产关系之上的阶级关系打破了血缘的联系。占有私有财产的多寡成为占居社会地位、获得分配权和政治权力的依据。在中国,生产力未能提供使血缘集团爆裂开来的能量。在西方历史上,意大利原始社会瓦解时,已流行铁器。据荷马史诗记载,原始公社解体时代,淮阿喀亚人向古希腊人所赠之剑为“纯钢之刃”。中国直到商代,青铜器还未大量用于生产。商代遗址出土的铁刃铜钺据推测是陨铁,不代表冶铁业的兴起。西周墓葬出土过青铜农具,更多的还是木、石、骨器和蚌器,冶铁业只有锻铁。在这种生产力背景下,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发展缓慢,剩余产品未能转化为生产力,而仅成为共同体首领的奢侈品或用于维护政治统治。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血缘亲情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宗法集权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年社会的基本格局。农业经济与血缘亲情有着天然联系。以分散的农业经济为特点的地方,必然矗立专制统治。马克思在谈到俄国农村公社时指出,由于农村公社的孤立性、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少联系,保持着与世隔绝的小天地。在有这种特征的任何地方,总是把集权的专制制度矗立在公社的上面。血缘亲情的大量留存则使集权表现为宗法的专制集权。集权的中央通过调整税收、土地分配等避免土地兼并引起的地方权力增加,以维护集权统治。每当遇到战争、饥荒和人口急增引起社会动荡时,政府解决的思路总是更加倾向单一农业,开垦土地,移民,通过发展农业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小土地所有者则以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方式获得和保住自己的土地。分家制使家庭财产限于支持家庭生活的小块土地。交换、商品、货币在公元前已有发展,但未能走向资本积累。生产技术在古代世界虽属先进,但未走向工业化城市化。这就是对中国古代社会基本格局的认同。直到20世纪,这种局面仍未有根本改变。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思想时,对当时中国土地所有状况的评价是中国没有大地主。 由于织起分散家庭的线索是血缘亲情,规则是伦理宗教,因此中华文化的结构是一个向内聚成的同心圆。从纵深上看,最高统治者是大家庭的家长。围绕这个家长逐级展开各类集团。每一级政府官员都是“父母”官,百姓是“子”民。民间纵深直达每一个姓氏、每一个宗族、每一个“堂”。从空间上看,黄河流域因地理环境等条件较早进入农耕经济,生产力、生产关系较北方游牧地区更为先进。东边是大海,西边是青藏高原,西南云贵高原和南方山地重山阻隔。中原农耕经济或因地理因素与外部隔绝,或优于毗邻的生产方式,因此中华文化能够成为优势文化,不断将外来文化纳入中华文化这个核心。从发展过程看,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之一。黄河中下游文化核心形成后,随着人口增长,通过战争、移民、垦荒等不断向外扩张。在这个过程中,黄河流域文化与其它地域文化碰撞交汇,因其优势而始终保持着核心地位和基本特点,演变轨迹呈向外发散的涡旋状。各区域文化,尤其是地理位置较为偏远、自身文化较成熟的区域文化不是消解,而是融入涡旋,以黄河核心文化为始不断融合区域文化而成为中华大文化。当这个大文化遇到跨越高山大海阻隔走进来的外来文化时,它同样将其卷入。在共同的地理基础上形成的血缘亲情并没有被物理时空隔断,反而因文化差异和自身的凝聚性,使跨出本土的成员对本土文化有着更强烈的向心。这些特点使中华文化对内凝聚,对外来文化则显出强烈的包容性。 在这种格局下,个人只是血缘及后来包括婚姻等形成的亲情的等级网络中的一个小结。受关注的只是共同体,是国家。社会的构成原则是伦理的不是法律的。个人通过血缘亲情与一定的共同体相联系。这种联系天然合理,是无条件的,人一出生就无可选择地被打上印记定好位;这种联系又是有限的,界限在于血亲家庭和宗族。宗族则依同样原则联系于更大的集团,直至国家。因此中华文化提倡的不是基督教式的平等的爱,不是佛教式的来世,而是现世的、集体主义的。人对集体效忠精神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爱国主义。对自给自足的家庭型的小农业来说,远无能力抵御天灾和战争。在亚细亚方式下,由大的共同体承担大型灌溉工程、交通工程、抵御外族侵略等,现在由国家组织。国家不仅在感情上,也在实际上为个体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个人通过复杂的社会结构层次,在感情上也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被纳入民族、国家,从而使血缘亲情天然合理的联合范围扩大至国家和民族。在正常年份,各个家庭处于正常的自给自足的生活之中;遇到饥荒、外族侵略等,则由整个国家共同面对并非分散个体所能解决的大事,此时,个人就会焕发出指向共同方向的极大热情,表现出高度的凝聚力和爱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