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发展表明,通往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只有一条。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确立以来,一部现代化历史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发展并向全球扩张的历史,而且也是对立的意识形态不断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如果说资本主义是现代化进程中的第一条道路的话,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则是第二条道路。在这两大对立的意识形态之间,产生第三条道路甚至第四条道路,也就不足为奇了。本文试图以阿根廷的第三条道路即庇隆主义为研究对象,对其表现特征及产生的原因作一初步探讨。 一 全球视野下的第三条道路 要深刻认识拉丁美洲的第三条道路,必须将之置于全球视野之下。纵观世界现代史,大致三次提出了第三条道路的主张。 (注: James Petras,"The Third Way:Myth and Reality",Monthly Review; New York,Mar.2000,Vol.51,Issues 10,P.19~35。)第一次提出于19世纪后期,以伯恩施坦为首的改良的社会主义,是对有别于“野蛮资本主义”和革命的社会主义的第三种选择。从50年代的社会党国际起,改良的社会主义一直是社会民主党所孜孜以求的第三条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德国和北欧国家为代表的福利资本主义成为改良社会主义和改良资本主义之外的另一种选择,这是第二次提出第三条道路。及至90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作为资本主义对立的一极已不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很快暴露出来,其中民众对政府信任下降和社会不平等加剧等问题,成为许多资本主义政府面临的难题。在这种形势下,布莱尔、克林顿和施罗德的第三条道路应运而生,这是第三次提出第三条道路。 除上述西方国家的第三条道路外,发展中国家也提出了许多第三条道路的主张。主要有阿根廷的庇隆主义,智利的阿连德政权,秘鲁的贝朗斯科政权,以及纳赛尔、尼赫鲁、铁托、恩克鲁玛和苏哈托等人倡导的不结盟运动,还有查韦斯的第三条道路,等等。应当说,尽管发展中国家的第三条道路形形色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力图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现代化道路。 二 拉丁美洲的第三条道路 众所周知,拉丁美洲是第三世界最早获得民族独立的地区,并率先对现代化道路进行了探索。在经历了西化运动的挫折之后,拉丁美洲国家于19世纪后期就开始认真探讨自身发展的道路。20世纪30年代,在深刻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一个具有浓重第三条道路色彩的理论首先在欧洲产生了,这就是职团主义。30年代是职团主义的鼎盛时期,它不仅在意大利、德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大有市场,而且在伊比利亚半岛国家生根结果,如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和萨拉萨尔统治下的葡萄牙是典型的职团主义的例子。西班牙和葡萄牙与拉丁美洲有着特殊的历史文化关系,欧洲的职团主义对拉美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就不足为奇了。(注:Peter J.Williamson,Varieties of Corporatism:Theory and Practi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131.) 除受伊比利亚半岛国家的影响外,拉丁美洲选择第三条道路,还有一些本身的内在原因。首先,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拉美面临着同欧洲一样的甚至更严峻的危机。一方面大萧条引起拉美初级产品出口经济的严重危机,另一方面寡头政治面临崩溃的危险。因此,寻求一条既能摆脱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又能避免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成为拉美一些国家最紧迫的要求,而具有中间道路特征的职团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一需要。其次,近代欧洲兴起的天主教复兴运动为职团主义的产生提供思想和理论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大飞跃,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到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富悬殊和阶级矛盾愈加突出,也是不争的事实。对这些社会问题加以关注的,除了早期共产主义运动以外,还有近代天主教复兴运动。作为天主教复兴运动中最重要的理论文件,教皇利奥十三的《新事物》通谕(1891)和庇护十一的《第四十年》通谕(1931),无疑成为这场天主教运动的思想指南。天主教复兴运动主张劳资合作,反对阶级对抗的观点,不仅赋予了欧洲的职团主义以极大的合法性,而且为拉美这个天主教世界接受职团主义铺设了条件。(注:夏立安、高乐田:《当代职团主义兴起的原因》,《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第17~20页。) 为何说职团主义具有中间道路的特征呢?这要从职团主义的含义来解释这一问题。关于职团主义,常见的定义有两个:一是指三四十年代的职团主义运动和体制,在此,职团主义指的是一种利益代表制度(注:Phillippe C.Schmitter,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Fredrick B.Pike,and Thomas Stritch,eds.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74,P.93—94.)。 持此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施米特(Philippe C.Schmitter )。 第二种含义的职团主义是维亚尔达(Howard J.Wiarda)提出来的,指的是一种文化历史传统,即等级制的、精英治国的、威权主义的、天主教的、家长制的传统(注:Howard J.Wiarda,Corporatism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 in Latin America,Westview Press,1981,P.97.)。笔者认为, 尽管不能否认文化历史因素在职团主义生成中的作用,但也不能对其估计过高。职团主义更多的是一种权威形式和政治组织结构,是一种利益代表制度。职团主义的主要理论观点有:1.建立一个适当分配的社会,而不是必须是平均主义的社会,就能使社会和谐发展;2.国家是各种社会利益集团利益冲突的调节者,国家只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而不是对它们实行垄断统治;3.职团主义反对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冲突合理性的分析,它认为功能的职业的利益集团的合作是可以消除阶级对抗和利益冲突的;4.职团主义主张工会、雇主和国家三方合作的利益调节制度,主张直接民主政治,反对地域性的利益代表制度,即反对代议制度。(注:James M.Malloy,Authoritarianism,Corporatism and Mobilization in Peru,Fredrick B.Pike,and Thomas Stritch,eds.,University of NotreDame Press,1974,P.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