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和美国利益集团的特点 在进入正题之前,首先必须正名,即对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s)概念的内涵及其相关的利益集团类型要有个完整的理解。所谓利益集团,就是指“带有政治目标的会员组织”。(注:"Interest Groups Poli-tics in America:a New Intensity",H.R.Mahood,Prentice-Hall,Inc,1990,P2.)也就是说,利益集团的核心在于它首先是一个组织,一个宣称自己代表着具有共同利益或理想的人们的组织。有人试图对利益集团和压力集团(pressure groups)进行区分,认为“利益集团关心的是没有妥协的物质目标,压力集团关心的目标和政策则较少自利而利他成份较多”(注:"Interest Groups in the United States",Graham K.Wils-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1,P4.),但这种区分被证明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两者追求的目标实际上经常是相互交叉的。 利益集团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私人利益集团”(也称职业性利益集团)和“公共利益集团”(也称非职业性利益集团)。“私人利益集团”主要是为自己的会员追求利益,如农业利益集团、劳工组织和工商业利益集团等;“公共利益集团”的目标则为整个社会谋利,如环保组织、妇女运动、禁酒组织等。 利益集团按其追求的具体利益目标又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象工商界的“美国商会”(the Chamber of Commerce)、同业公会的“全国农场主联盟”(the National Farmers'Union)和劳工组织的“劳联-产联”(AFL-CIO)等追求经济利益的利益集团,其追求的利益是有形的、可分割的——譬如金钱、小额优惠和回扣等;第二类是象“全国促进有色人种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 Colored People)、“全国妇女组织”(the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这样追求休戚相关利益的利益集团,其追求的利益是有形的却是不可分割的,譬如提高地位、职业接受和个人快乐等;第三类是象“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和“共同事业”(Common Caus-e)这样追求一定目标的利益集团,其追求的利益是无形的、不可分割的,譬如水和空气的洁净、选举的改革和“好”政府等;第四类是象“全国来复枪协会”(the National Rifie Association)和“全国生活权利委员会”(the National Right-to Life Committee)那些被称为单一问题集团、追求政策利益的利益集团,其追求的利益是有形的却是不可分割的,譬如反吸烟规定、枪支管制和自由堕胎等。(注:See"American G-overnment",edited by Baker,Promper and Mc Williams,Macmillan P-ublishing House,1985,P270.) 利益集团与政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利益集团具有政党的许多功能,如竞选、提供组织的政治候选人、基金以及宣传等;但政党所追求的目标是组成政府,利益集团则仅仅是影响政府。 美国的利益集团呈现以下五个基本特点:第一,很难预测它们所追求的利益以及对它们所宣称的利益进行界定。例如,一些主要利益集团追求的政策目标似乎与其会员的明显利益背道而驰;第二,它们吸收新会员的成功方法各有不同;第三,并非所有宣称代表某一利益的利益集团都被看成是真正代表了那一利益;第四,不同类型的利益集团在如何影响政策的操作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第五,由于美国的政治体系和美国文化的特点,美国的利益集团与别国相比,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至于利益集团的成因,大致有以下的三种解释:第一种是大卫·B·杜鲁门(David B.Truman)的环境干扰说。这种理论认为,社会差异和社会的日益专业化是利益集团形成的原因。这种利益集团形成的理论假定了不断变化的存在。由于经济的、技术的和文化的变化而导致现状的改变,随之而来的不平衡引发了新一波具有政治平衡的利益集团的出现。这一理论的缺陷在于,现实中并非所有利益集团的成因都是因为环境干扰所致,如“美国商会”。第二种是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Mancur Olson)的经济利益说,认为会员加入集团的前提是获得的好处大于加入集团所需成本。但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无法解释人们加入“地球之友”的动机。第三种是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等人的意识形态说,认为美国政治经历过不少激情时期,它们反映了美国人理想化的社会政治信念。这种观点的不足之处不言而喻。 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中的地位 利益集团政治是美国政治的核心,这是由来已久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利益集团象在美国那样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如果不对利益集团的角色作出评价,就不能充分描述和理解现代的美国政治和决策程序。 对于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各个时期的政治学家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美国第四位总统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早在美国立国之前就指出,“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注:[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商务印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47页。)1835年,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他的《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America)一书中也曾这样写道,“在美国,协会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众的安全、商业、工业、道德和宗教”。(注:See"Interest Groups in the Un-ited States",Graham K.Wils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1,P2.)威廉·科恩豪泽(William Kornhauser)在1960年所著的《大众社会的政治学》(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一书中同意托克维尔的观点,认为“利益集团是个人避免孤立和疏远的手段”。(注:ibid,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