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战后日本右翼势力抬头的三大表现形态及其根源 冷战后,东亚政治中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日本未来政治走向问题,而在日本右翼势力冲击政坛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忧虑并非多余。实际上,冷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不仅有了极大的增长,而且其政治观念和政策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概括起来,冷战后日本右翼势力抬头集中体现在三个主要方面: 1.美化侵略的言行不仅公开化,且呈现扩大化和组织化趋势 首先,日本右翼势力要求政府“修改”历史教科书异常起劲,美化侵略的事件和言论充斥日本社会甚至政界,而日本文部省在对待侵略历史的问题上也态度暧昧。借此,一些右翼分子和传媒大肆歪曲历史。自民党的所谓“历史研究委员会”在日本战败50周年之际,精心策划出版了《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一书,称“日本是为了自卫而出兵亚洲的”,“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等等。日本评论家加藤周一指出,虽然日本的历史教科书与以往相比有了改善,但课堂上,有的教师为了回避史实,往往以没有时间为由,对现代史一带而过,致使许多年轻人对历史事实不甚了然。(注:中国新闻代表团:“构筑面向未来的中日关系”,《人民日报》1997年11月11日。)在这种氛围下,1998年将日本军队描绘成亚洲抗击西方殖民主义的“卫士”的连环画书《战争论》成为日本的畅销书,赞美战犯东条英机的电影《自尊:命运的瞬间》也获得最高票房。 其次,在对待侵略历史的问题上,战后50周年日本国会通过的“不战决议”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在《以历史为教训重表和平决心的决议》中,“侵略战争”不见了,更找不到“道歉”和“不战”等词句。实际上,早在决议通过之前,以前国土厅长官奥野诚亮为会长的“终战50周年国会议员联盟”就大肆进行干扰。1995年4月24日, 奥野诚亮公然对记者说:“如果作出谢罪决议或不战决议,将在日本的历史上留下污点。大东亚战争是日本的自卫战争,虽然从结果上说日本是失败了,但亚洲的殖民地独立了。”(注:新华社《参考消息》1995年12月20日。)对在右翼势力干扰下通过的“不战决议”,就连新进党党首、前首相海部俊树也批评说,决议“有许多地方意思不清楚,经不起历史的检验”。(注:新华社《参考消息》1995年12月20日。) 第三,围绕对侵略历史的认识问题,经常是“一个政府两种声调”。一方面,冷战后的细川、羽田、村山、小渊等几任首相都比较坦率地承认日本过去发动的战争是“侵略战争”、“错误的战争”,并主动作出反省和道歉。但同时,日本政府一些内阁大臣或口出狂言,明目张胆地为侵略战争翻案,或参拜靖国神社(甚至发生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事件),公然为日本军国主义歌功颂德。更有甚者,2000年1月21日, 面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铁的事实,日本最高法院却驳回了诚实对待历史、披露其亲自经历南京大屠杀史实的日本二战老兵东史郎的上诉。东京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告东史郎在日本国内已经没有表达抗议的地方了。日本最高法院以司法形式压制正义,公然为右翼分子张目的嘴脸昭然若揭。(注:朱成山:“东史郎缘何又败诉?”见《人民日报》 2000年1月27日。) 对日本右翼势力美化侵略历史的可耻行径,日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指出:“同德国一样,日本在二次大战中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正视这一点。我们没有冯·魏茨泽克那样的联邦总统。”同德国相比,“日本是个软弱的国家。”(注:“日本是一个软弱的国家”,德国《明星》画刊1995年6月22日。 转引自新华社《参考资料》1995年7月14日,第37页。) 2.敌视并力图突破和平宪法 “修宪”在日本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早在和平宪法实施之初的1951年,就有一些右翼分子扬言要删除不承认国家交战权的宪法第九条。冷战后,在国际形势发生巨变的情况下,日本政治家强调日本应发挥与其经济实力相称的大国作用,而在日本右翼势力看来,和平宪法制约了日本发挥这种作用。所以,冷战后,日本学者就公然宣称:“从长远看,在地区冲突中,几乎不可能限制日本对敌对国家采取军事行动……而这需要对宪法的现有官方解释进行修改,因为根据宪法,实行集体自卫权是违法的。”(注:Trevor Taylor,ed., The Collapse of the Soviet Empire:Managing the Regional Fallout ( London: Royal Inst.Affairs,1992),p.185-186.)1999年1月4日,日本法务大臣中村政三郎公然发表敌视和平宪法的讲话。他说,日本现行的宪法是一部“不承认国家交战权,不能进行自卫和拥有军队的宪法,让人窝火”,公开表示要修改宪法,放弃“企图阉割永远放弃战争的宪法第九条”。 随着近几年来日本国会内力量对比和社会舆论都朝着“修宪”方向前进,日本也进入了“事实修宪”的阶段,如通过PKO 法案向海外派兵,强化美日安保体制以扩大军事合作领域,壮大自卫队并赋予其使用武力的权力等。而1999年4月27 日日本国会通过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法案,特别是其中的《周边事态法》、《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日美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修正案》,更是变相地修改了日本战后的和平宪法。因为“相关法案”是一整套为日本调兵遣舰、运送弹药、参与联合作战开绿灯的“战争法案”,具有进攻性和危险性,已使宪法第九条成为空壳。 3.主张渐进地自主发展武装力量,以期最终走向战略独立 冷战后,在谋求政治大国的过程中,“日本的军事力量及其使用这些力量的意愿近几年来逐渐增长”。(注:(美)迈克尔·H ·阿马科斯特著:《朋友还是对手——前美驻日本大使说日本》, 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217页。)首先,借口朝鲜核导弹事件, 渲染日本受到“重大威胁”,积极谋求进一步扩张军力。为此,日本进一步强化与美国的军事同盟关系,并从实质上放弃“专守防卫”军事战略,从而使日本军事力量的功能从“专守”日本变为对地区冲突的武装介入,军事活动空间从“远东”扩展到“周边”,对美合作从提供军事基地的静态参与转为实战的动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