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政治改革关联四法案”(即公职选举法、政治资金规定法、政党助成法、众议院议员选举区划定审议会设置法),标志着日本历经六年作为政治改革之一环的选举制度改革宣告结束,并由此揭开了日本政治制度新的一页(注:田中宗孝:《政治改革六年的路程》,载《选举研究》,1997年。亦有更细致的划分,见佐佐木毅:《政治改革的1800日》。)。 政治改革关联四法案中,选举制度改革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政治改革的基础和核心。选举制度改革的主要对象是众议院议员选举制度(注:从发挥政治作用的视角来看,国会议员特别是众议院议员选举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日本实行的是“跛行”的两院制。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众议院有4项优越制度:1.法律的制定。 业经众议院通过而由参议院作相异决议之法律案,如在众议院由出席议员2/3以上多数再行通过时,即成法律(日本国宪法第59条)。2.内阁总理的提名。众议院与参议院曾作相异之提名决议时,两议院依法律规定开协议会。意见仍不一致时,或众议院作提名决议后,除国会休会期间外,10日以内参议院如不作提名决议,即以众议院之决议为国会决议(日本国宪法第67条)。3.预算的通过。参议院与众议院作相异决议时,则依法律规定开两院协议会。意见仍不一致时,或参议院接到众议院通过之预算后,除国会休会期间外,在30日以内如不作决议,即以众议院之决议为国会决议。4.条约的缔结。与预算的通过程序相同。)。本文试图对新选举制度作出总体评析并指出今后日本政治走向的总体发展趋势。 新选举制度的特征 1996年10月20日,日本进行了第41届众议院议员选举。这是1994年日本公职选举法作重大修改(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度)以后的首次选举。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的本质是小选举区制,因为小选举区部分占3/5,即在众议院法定议员总数500人中占了300人,所以小选举区制的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小选举区制也完全实现了在新选举制度中占统治地位的效果。此外,比例代表部分(200人)被11 个选举区所分割,比例代表制的特征被淡化,丧失了比例代表制的意义。同时因为重复候选人制度、惜败率标准等因素的制约,所谓小选举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就成为以小选举区为核心的制度,因此,有人将这一制度称为“附比例代表制的小选举区制”或“小选举区本位制”(注:小林武:《新选举制度所反映的现实》,载《法律时报》第69卷第1号第2页。)。 小选举区制和大选举区制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两者是表里关系。一般来说,小选举区对候选人较为了解,选举费用负担不重,容易形成两大政党制,政局稳定。缺点是议员与选举区联系过于紧密,容易产生腐败,形成利益诱导型政治,不能反映少数派意见。而大选举区的特征恰恰与此相反。 选举区的性质由选举区的大小和投票方法所决定,由此产生了多数代表和比例代表的分类。多数代表是指该选举区的多数派可以独占议席,少数派的候选人没有当选的机会。所以与这一理论相对应的是小选举区制(单记制)、大选举区制+完全连记制。比例代表给少数代表以可能当选的机会,所以与这一理论相对应的是大选举区制+单记制、大选举区制+完全连记制+累积投票制(承认对同一候选人实行连记的制度)。这时,大选举区原则上不应再分割,如果选举区小,少数代表的特征将减弱。另外,在实行大选举区制+限制连记制选举时,除了选举区的大小以外,法定人数和连记数之差,是否实行累积投票等也起决定作用。简言之,在比例代表选举区制度下,各派的议席数受选举战术牵制的因素很多,各派的议席数依存于上述因素的诸多方面。 比例代表制是各选举区(大选举区)按照得票数比例分配议席的制度。其性质是将废票减少到最低限度。比例代表制大致分为“单记转让式”和“名簿式”两种。“单记转让式”是指选举人对候选人按照当选顺序投票。因此,最初计算得票只计算第一顺位,达到预定标准为当选者。按照得票标准,其剩余部分分配给第二顺位候选人,第二顺位候选人得票达到标准时,转让给第三顺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这一投票方法是对个人投票,不是对政党投票,而且手续繁杂,只能在小选举区实行,这与比例代表制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合。与“单记转让式”相对应的是“名簿式”。名簿式可分为“严格拘束名簿式”和“单纯拘束名簿式”两种。前者是指参加选举的各党派制定候选人名簿,名簿上的候选人事先排好顺序,选举人对名簿投票,即投票用纸上记载党派名,根据得票数决定党派议席。当选者按照名簿顺序决定。后者是指选举时党派制定的候选人名簿不排列候选人顺序,选举人可以自由投票的制度。这时可以看作是对候选人个人投票,也可以说是对名簿投票。当选者是按照名簿中的候选人个人得票顺序决定的,同时根据名簿得票数决定党派的议席。名簿式的最大特点是采取对名簿投票,选举不单是对个人的选择,而且是对党派的选择。日本采取“严格拘束名簿式”。 新选举制度具有两个重要特征:1.以小选举区为核心;2.比例代表区划分选举区过多,丧失了比例代表选举区的意义。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整体呈现小选举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