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从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到批判理论(广义的)三大流派对世界政治的基本判断,实际上取决于对结构主义的认同程度。新现实主义是建立在大国力量对比及平衡结构上;新自由主义是立足于对国际关系中非实力因素的互动过程的强调;批判理论则是旗帜鲜明地要超越结构主义甚至实证主义的束缚,试图从批判既有理论框架的弊端及漏洞入手,发现新的认识世界政治及人类本身的方法和思路。这里的结构主义,不仅意味着首肯国际间大国力量结构(排序、制衡及等级性)决定国家行为,世界政治的基本形式处于静态稳定之中,而且包含着国家体系主导国际政治,国家间利益竞争构成国际冲突(战争)最主要根源及方式,人类不变的自私本性的假设是上述一切的基石。新现实主义流派是以结构主义为基本方法论的,结构决定论及对稳定性的追求是其基本分析原则;新自由主义流派则尝试突破结构决定论,努力寻找结构之中或之外的各种变量、变数或动因;批判理论尤其是结构理性主义则开始重视结构与结构中单元动因的双向互动或互决的历史过程。通过对三大理论流派的方法论研究,本文试图提出并阐释当前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值得质疑的三个方面,同时给予适当建议。这三点质疑和建议实际上都是针对如何摆脱结构主义思维陷阱而形成的。 一、关于理论预设的建设性与可靠性 国际政治研究中一个很本原性和古老的理论预设就是国际无政府状态(Anarchy),正是从这个前提出发,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展开它们不同的理论体系并决定了他们旷日持久的分歧论战。新现实主义者普遍认为国际无政府的状态意味着缺乏一个中央或集体权威,战争是不可避免和被允许发生的,竞争与冲突造就了自助和自私的国家行为体,这一状态塑造了国家的行为和动机,并决定国家在这一状态下首要追求的是权力与安全,因此即便面临共同利益,合作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同时制度在促进合作方面的贡献是十分微薄的。(注:Joseph Grieco,"Anarchy and the Limits of Cooperation,"Journal of Politics,50,Summer,1998,pp.118~119.)新自由主义者尤其是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及其“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国际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战争、冲突、竞争代替或封杀了合作的可能性。现代国际关系史显示,众多或以和平休战或以合作(区域一体化)形式从而避免了战争的爆发的可能性,时下流行的“民主和平论”恰恰是当代反驳无政府状态假设及其冲突“天性”的有力证明。二战后建立的许多国际制度(规则)更有利于国际社会形成稳定的合作互惠预期及保障合作顺利进行。国家的行为和动机并不完全定位在追求权力和绝对安全,而是在相互依存状态下往往不再考虑剥削对方而是通过长期合作(动态博弈),来引导出双方长期获益。(注:罗伯特·艾克斯罗德著,吴坚忠译:《合作的进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55页。) 建构主义和批判理论则认为无政府状态不是先验于国家实践行为而存在东西,不是无政府状态决定国家行为,恰恰相反,是国家的实践行为(自助原则和权力追逐以及其背后的“认同——利益”结构)导致无政府状态,也可以导致非无政府状态,并指出即便在所谓“无政府状态”下“认同——利益”结构仍然可以塑造和促成主权制度以外的合作演化和集体主义认同两种形式。(注:A.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46.2.Spring 1972,p.395.) 从以上三家理论争执中,我们逐渐发现,国际无政府状态这个理论预设,实际上是形同虚设,它没有告诉我们足够有意义的东西,相反却引出众多歧义。尤其是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无政府假设遭到更多的批评。沃尔兹的“无政府”是从国内社会的“有政府”中抽离和想像出来的,他反复强调无政府(Anarchy)与等级制(Hierarchy)之间的区别,后者意味着一个中央权威,一套政治制度、政治秩序、社会内部因分工而功能不同等,而前者则是自助的功能相同但力量不同的行为体,处于冲突或战争阴影之中。沃尔兹的一个潜台词是,若国际体系中也有一个像政府一样的中央权威,则完全可避免战争、冲突。国家的功能也将重新定位。(注:Helen V.Milner,"A Critique of Anarchy",in Robert J.Artand Robert Jervis(ed.)International Politics:EnduringConcepts and Contemporary Issues.Harper Collin Publisher,1992,pp.29~35.)这是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第一,现代社会显然主要不是等级制结构(这是封建时代的产物),这种类比开始就有漏洞。第二,现代国家及其中央权威也不是社会各阶层集团、个人力量及作用关系之前提或什么决定因素,恰恰相反,前者正是后者的产物,并处于互动作用中。尤其在民主制国家中,多元主义和均衡原则大大盛于中央权威决定原则。而且,即便是现代国家对国内冲突的控制也是十分有限的,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经历过内战或暴力冲突。那些设想成立“世界联邦”的人似乎宁愿将国际冲突变成“联邦”内冲突才心安理得。如果不能说国家结构决定社会行为体,那么类比之后,国际结构也不能决定国家行为体,况且国际体系中连中央权威尚且没有。第三,沃尔兹之所以想像这种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由于他首先看到了国际间权力政治斗争在二战后美苏冷战和两极体制以及核军备竞赛中的“安全困境”,仿佛一旦“有政府”便能解决“困境”。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在承认社会内部冲突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前提下,国家能保护国内社会免遭“困境”是相对国际社会而言,即便存在一个“国际政府”能保证各国免遭“困境”,那么它是相对谁而言,还有更大参照系存在吗?所以“无政府”概念对解释国际“安全困境”没有必然说服力。也就是说,“有政府”、“无政府”实际上不是解释冲突能否避免的逻辑关键,也不是决定国家是否自助的关键,而“无政府状态”往往给人以冲突、无序、混乱、缺少合作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