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30日,东帝汶全民公决拉开帷幕。9月3 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宣布投票结果,78%以上的公民赞成独立。然而就在人们翘首以待和平到来之际,9月7日印尼政府鉴于东帝汶地区局势的迅速恶化,宣布实行戒严。关于东帝汶问题的产生、发展以及前景再次为世人瞩目。 一、历史回顾 东帝汶位于东南亚努沙登加拉群岛最东端,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等。东帝汶人口约74.8万(1990年统计)。[1]主要是巴布亚人和马来人后裔,通用德顿语, 居民中的91.4%信奉罗马天主教。 16世纪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帝汶岛。1613年荷兰侵入后,将葡萄牙势力排挤到该岛东部地区。1859年葡、荷签订条约,重新瓜分帝汶岛,规定该岛东部及欧库西归葡萄牙,西部并入荷属东印度(今印尼)。1960年第15届联大通过了第1542号决议,宣布东帝汶岛及附属地为葡萄牙管理的领土。1974年葡萄牙国内发生改变,1975年新政府宣布允许东帝汶举行公民投票,实行民族自决。 同年,东帝汶各派政治势力先后成立了三个主要政党:要求立即独立的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Frente Revolutionaria De Timor LesteIndependente),它得到了低级文职人员、教员、城市工人和学生的支持。其次是要求“逐渐自治,但永远在葡萄牙旗帜下”的帝汶民主联盟(Uniao Democratica Timorense),它主要由中、高级文职人员, 一些地方头目、 地主和企业家等组成。 帝汶人民民主协会(AssociacaoPopular Democratica Timorense)以种族和历史联系为基础, 要求“根据国际法与印尼共和国实行自治的合并。”此外还有一些小政党,如:帝汶人民君主政体协会、阿地特拉党、科塔党、工党等。 1975年1月,帝汶民主联盟和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结为联盟, 两党赞成首先建立一个包括葡萄牙和两党代表在内的过渡性政府,几年之后再实现完全独立。1975年5月, 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帝汶民主联盟、帝汶人民民主协会和非殖民地化委员会开会,建议在1976年10月选举帝汶人民议会,到1978年结束葡萄牙的统治。同期,葡萄牙政府也建议所有有关的帝汶政党在澳门举行会议。6月26日至28日澳门会议召开, 会议力图勾划出东帝汶过渡政府结构的轮廓,但由于到5月29 日帝汶民主联盟与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的解体,以及东帝汶独立革命战线拒绝参加会议,从而使会议的意义大为降低。 随着联盟的破裂,1975年8月帝汶民主联盟突然发动政变, 要求独立,监禁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的成员,但很快被后者打败。1975年11月28日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宣布民主共和国成立。11月29日,帝汶民主联盟和帝汶人民民主协会等四个政党发表联合声明,反对独立,宣称东帝汶是印尼的一部分,并邀请印尼政府出兵。12月5 日印尼军队以“志愿军”的名义进入东帝汶,镇压新成立的政权。经过激烈的战斗,1976年7月,印尼宣布东帝汶被合并为第27个省。 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则转入山区坚持游击战争。需要指出的是,印尼对东帝汶觊觎已久,并在舆论上和军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在东帝汶内战爆发的翌日,印尼外长马利克就对记者说:“如果他们希望加入印尼共和国,我们将保护他们。”[2]8月底,当葡萄牙驻军撤出东帝汶后,印尼又提出要进入恢复“秩序”,并开始在东帝汶首府帝力附近集结战舰。尽管印尼把并吞东帝汶声称为“一次慷慨的行动,这个行动将把帝汶人从葡萄牙的殖民主义、外部大国的控制、共产主义者的渗透、军人的颠覆、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的欺诈、政治不稳定、贫困和全面落后中挽救出来”,[3] 但它的这一行为还是遭到了许多国家反对。 1975年12月7日,葡萄牙政府宣布与印尼断交,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也都对印尼并吞东帝汶不予承认。1975年12月,联合国大会要求印尼从东帝汶撤军,并呼呈尊重东帝汶领土完整和人民的自决权力。此后“联大”每年均审议东帝汶问题。1982年“联大”又通过了支持东帝汶人民自决的决议。从1992年至1997年,葡萄牙与印尼两国外长在联合国秘书长的斡旋下就解决东帝汶问题进行了九轮会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谈判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二、争取实现全民公决 1998年5月印尼总统哈比比上台后,印尼政府的态度开始改变, 提出愿意使东帝汶享有特殊地位,拥有广泛的自治权,接着又表示如果它的自治方案遭到拒绝,它愿意让东帝汶独立,直至最终同意通过全民公决方式决定东帝汶的独立问题。1999年8月30日, 东帝汶举行了全民公决,9月3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宣布,78.5%的东帝汶公民赞成独立。总的来看,东帝汶问题的解决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讨论东帝汶自治问题阶段,大约从1998年6月至1999年1月。这一时期,印尼政府尚不愿意完全放弃东帝汶,将东帝汶问题的讨论控制在“自治”的范围内,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首先,表示愿意使东帝汶享有特殊地位,拥有广泛的自治权,印尼政府将负责东帝汶的外交、防务和某些金融及财政政策,东帝汶的内部治安等社会事务交由该省自行掌管。8月,印尼和葡萄牙外长在联合国达成协议, 同意深入讨论东帝汶的自治问题。10月,两国开始在纽约举行会议。同时,印尼政府在国内采取了相应措施。6月印尼下令释放13名东帝汶政治犯。7月24 日印尼宣布在随后的一周从它在东帝汶驻扎的1.2 万名军队中撤出1300名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