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是17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经典名著之一《利维坦》的作者。他的政治哲学(包括关于国际关系的哲学演绎)逻辑清晰、体系完备、思想新颖,极大地影响了后世的国际关系理论思想,特别是对现实主义理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将着重阐述霍布斯国际关系哲学(当然也是其整个政治哲学)的基石即自然状态学说,以及关于国际关系本质的论辩——国际无政府状态决定普遍和绝对的国际冲突。 一、霍布斯及其思想方法 霍布斯出生于一个乡村牧师家庭。他15岁就读于牛津大学马达兰学院,学习古典哲学和经院派逻辑学,毕业后成为大贵族卡文迪希的家庭教师,通过这个家族,霍布斯跻身上层社会,结识了本·琼生、弗朗西斯·培根等名流,而且得以长久使用位于德贝夏查茨沃思的图书馆藏书。“大周游”是英国贵族子弟受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霍布斯也得益于此。在畅游欧陆国家的同时,他接触到了欧几里得的几何学著作并深为其严谨证明方式吸引,这对他后来研究哲学的方法论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意大利他拜晤了伽利略,后者的运动哲学对他影响很大,甚至可以说使他转向了传统哲学的对立面。他是第一个把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翻译成英文的学者,其中贯穿的政治和国际关系思想(“复杂的现实主义”(注:见Mchael W.Doyle,Ways of War and Peace:Realism,Liberalism,and Socialism(New York:W.W.Norton & Co., 1 997),chapter 1.))对他肯定产生了重要影响。此后,他亲身经历了英国内战这“无法无天”的大动乱,也目睹了欧洲大陆的“三十年战争”。面对空前的社会、宗教、政治争斗,他试图用当时的新科学去解释人和社会的本质,发现政治的内在规律。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论法律原理》(1640年)、《论公民》(1642年)和《利维坦》(1651年)3 部著作中。其中,《利维坦》最享盛名,其理论的完整和逻辑的清晰达到了思想史上少有匹敌者的地步。 霍布斯建立了这样一个哲学体系:它将包括政治哲学在内的整个知识领域,建立在科学原则之上且以演绎推理为特征。这个哲学体系今天被称作机械唯物主义。在霍布斯那里,“物体、存在实体是同一种实在的观念,物体之外的任何观念、思想、意念等等,都不外乎是多少摆脱感性形式的实体世界的幻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4页。 )力学意义上的运动是造成一切变化的原因,它意味着一个革命性的概念:整个物质世界、包括人的世界是一个纯粹的机械体系,体系内发生的一切,都可以用关于物体相对位移的基本运动法则的几何演绎法加以解释。霍布斯把运动视为其体系的核心,而他设想的整个哲学体系由3 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物体——在几何学和机械学意义上的物体,第二部分是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第三部分是政体,即人造实体——国家和社会。在这个就当时的西方思想而言可谓非常新颖和富有创造性的设想中,除了运动律外,没有任何其他规律起作用,所有的一切只是机械动因的复杂实例。在霍布斯那里,万事万物都源于几何学与机械论(注:George H.Sabine,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4th edition( Chicago:The 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Chapter 24.)。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具有逻辑推理之力和简练明晰之美,这首先归因于他使用的演绎方法。他认为,只有从基本前提开始进行演绎推理,才能产生确定无疑的结论。它为政治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模式,这颇类似于经济学上的一种最具成效的研究方法:先设定一个单纯的模式,再由此模式演绎出推论。他以运动这一普遍的自然界事实为前提,推演出包括情感、思想等在内的个人行为原因,进而从个人行为扩展至社会行为,发掘社会政治生活的规律。这样,他的政治哲学便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之上:假定有一个总体的人类行为原则或公理,以此推演出个别事例,并通过事例展示这些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如何运作。因此,它揭示了一种由基本法则支配的人性,并通过社会群体的特殊事例展示该法则的运作(注:Sabine,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Chapter 24.)。 二、自然状态——战争状态 霍布斯从人的情感演绎出他的政治学说的基石或前提——他的自然状态论,其目的在于说明一个缺乏公共权威的社会必定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或者说必定处于他直接间接经验过的英国内战和欧陆三十年战争那样的大争斗、大混乱状态)。 当个人处于与外部世界和他人隔离的孤独状态,他将如何行为?他会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并据此来行为。在霍布斯看来,人类行为应当主要根据一种机械论的情感心理学来认识。这些情感力量从后面推动着他,而不应当根据从前面诱惑着他的目的去理解。他认为这些目的因人而异,而且太容易掩饰,更何况所谓的“善”或“恶”——人用来表明其喜爱或憎恶的对象的词语——同究竟是什么人在使用这个词语密切相关。“没有如此简单而又绝对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共同的善恶标准,能从对象本身的属性中抽象出来”,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只奉行自己的善恶标准(注:Leo Strauss and Joseph Cropsey eds.,History ofPolitical Theory,3rd edition( 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7),p.398.)。大家公认:自我保护是善,自我毁减是恶。 每个人都以自己所感觉和想象的利益为最根本的出发点,为人类制定统一的道德原则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世界就是所有不断追求自我幸福和快乐的利己主义者的整体。他们不满足于目前所得到的一切,还为将来的幸福而寻求保证手段——权势。这种权势保证个人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以达到最高程度的善,即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