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美国企图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之“风”,以“以台制华”来配合其推行对华“遏制”政策,从而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目的。这个时期的美台关系,是指美国倚仗其“一超”地位,凭借军事、经济、科技的优势,以架构由其“领导”的“世界新秩序”为目标的全球战略下的美台关系。而最近由于李登辉抛出“两国论”,美台关系再度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从1989~1999年 8月10年间的情况来看,美台关系以1996年3月的“台海危机”为界, 经历了前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本文以这两个阶段为基础,阐述冷战后美台关系的演变过程,同时试图对演变的原因作一些粗浅的分析。 冷战后美台关系的演变 第一阶段:美台关系全面提升(1989~1996.3) 从1989年冷战结束至1996年3月“台海危机”爆发, 美国为配合对华“遏制”政策,推行“以台制华”策略,乃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不断突破和提升美台“实质关系”,纵容台“独台”和“台独”势力进行“拓展国际空间”、图谋分裂祖国等政治活动。主要表现在: 1.政策策略上的调整。美国由原来偏重中国大陆的“倾斜性双轨政策”转向对大陆和台湾“相对平衡的双轨政策”,将《与台湾关系法》提升到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同等的地位,并作为提升美台关系的“指导原则”。 1989年7月和1991年6月,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了有关台湾前途的285号修正案和《美国对台政策》, 称“台湾的前途应该以一种和平的、不带任何强制的,并且是台湾人民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决定,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良好关系取决于中国当局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前途或不以武力进行威胁的意愿。”(注:梅孜:《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50页。)1991年7月19日,布什总统复信参议员鲍卡斯表示支持台湾以台澎金马“地区身份”加入关贸总协定。 1993年11月4日美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在参议院外委会作证时称, “美国对华政策受《与台湾关系法》与美中三个公报的指导,无需去分谁轻谁重。”这个“无轻重”论表明了美国把《与台湾关系法》提到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同等位置上。 最突出的是,克林顿政府在1993年间进行了所谓的“台湾政策审议”。1994年9月, 助理国务卿洛德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调整后的对台政策。其内容包括:(1 )在“美国在台协会”主办下同台湾进行仅次于内阁部长级经济对话。允许来自经济和技术机构的美国政府高级官员访问台湾;(2)美国高级领导人,或者没有担任经济、 商业或技术方面的部长职务的高级官员将不访问台湾。不允许台湾高级领导人访问美国,但将允许他们必要时路过美国;(3)不支持台湾进入联合国, 但承认台湾在一些国际问题上可以发挥作用,支持台湾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4 )将“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台北驻美国经济文化代表处”。这次调整有几个特点:(1 )使美台官方交往和接触从此公开化、合法化;(2)在提升美台交往级别和层次、 加强和推进美台实质关系上有明显突破;(3 )这次调整的侧重点之一是美国对台湾经济实力的肯定,使美台双方至少在经济方面保持一种“正常的国家关系”,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台湾在美对外关系中的“实体地位”。在新闻发布会上,虽然洛德表示“恪守一个中国政策,仍然符合美国在海峡两岸的主要利益”,但实际上这次“审议”是美国对台政策从美中三个联合公报立场上的一次倒退。 2.提高与台湾的政治交往级别,并公然允许李登辉访美。自1990年5 月布什总统决定派前内政部长托马斯·克莱普率领一个包括两名参议员在内的5人代表团前往台湾参加李登辉“就职”典礼后,1991 年先后有美国前国防部长温伯格、5位前三军部长、 前国务卿舒尔茨等人赴台活动。尤其是5月,前总统福特以“私人身份”访台, 这是美台“断交” 以来到台活动的第一位美国卸任总统, 使美台接触层次大为提高。1992年11月,美国贸易代表卡拉·希尔斯抵台访问,她是中美建交13年来访台的第一位内阁级官员。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官员不能进入美国务院的禁令已被打破。1992年8 月亚太地区教育部长在美国务院集会,台“教育部长”毛高文和“驻美代表”丁懋时参加了有关活动。台报认为,台官员进入美国务院活动,是台“重返国际社会,打破外交孤立局面的先声”。1994年12月美国交通部长费德里科·培尼亚访台,他是美调整对台政策后访台的第一位内阁级官员。李登辉会见了他。这次访问被台湾官员欢呼为美台关系的“突破”。1995年5月, 台“交通部长”刘兆玄赴美与美交通部长培尼亚举行所谓对等会谈,被台当局捧为美台关系的又一“大突破”。随后,台湾当局高层政要许水德、钱复、江丙坤、胡志强、箫万长等也先后去美活动。同时,美国会内亲台议员不断抛出提高与台关系的议案,这些议案包括支持台加入联合国和允许李登辉访美等。 在美决定提升美台关系和国内亲台势力的强大压力的背景下,美台高层交往在1995年5月22 日最终达到了顶点——美违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允许李登辉对美国进行所谓“私人”访问,制造“两个中国”。中美关系的原则基础受到了严重动摇。 3.以提供先进武器为标志,扩大对台军售。1994年4月28日, 美国国会通过的《1994和1995财政年度对外关系授权法》(4月30 日经总统签署生效)宣布,基于台湾防务的需要,国会声明:(1 )《与台湾关系法》再度被确定;(2 )该法第二及第三条款要比美国(有关军售)之政策声明,包括公报、规则与指令等更重要;(3 )在衡量中共在追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政策下,美国将考虑中共之(军事)能力及用意;(4 )总统应定期衡量中共能力与用心之改变情形并考虑是否适度调整对台之军售。该法案首次以国内立法的形式提出《与台湾关系法》的重要性优于“八·一七”公报(注:台湾《中国时报》1994年4月21日。),从法律上解除了美对台出售武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