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关于欧洲一体化建设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即“联邦主义”、“功能主义”及“新功能主义”。前者主张通过建立类似美国式的联邦制“欧洲合众国”来实现欧洲统一;后两者则强调首先加强西欧各国间的“功能”合作,然后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最终目标。以上三种理论对战后欧洲联合进程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作用和影响。在欧共体发展早期,联邦主义和功能主义对欧洲一体化建设的影响最大。欧共体一开始实际上是按功能主义的主张来推进一体化进程的。60年代新功能主义产生。从60年代到80年代末,欧洲一体化建设又受新功能主义的影响较大。在此期间,欧共体先后建立了共同的关税同盟、共同的农业和渔业政策、政治合作、统一的汇率制度等。90年代初《马约》的签署导致欧盟的诞生,出现了欧洲建设三大“支柱”,即欧洲经济共同体(EEC)、 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和共同的内政与司法。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一体化进程进入了十分重要的时期。随着欧洲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和东扩步伐的加快,“联邦主义”理论又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现将这三种理论主张作一简要介绍: 一、联邦主义 二战后在西欧国家流行的各种关于一体化的理论均是在一种特殊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当时人们提出的各种主张和理论都有这样一个重要的考虑,即把战争从欧洲大陆永远消除掉。联邦主义理论就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种。联邦主义者主张在欧洲应采取较为激进的方式,通过建立一个具有“超国家”性质的联邦国家,“自上而下”将欧洲国家统一起来。这一联邦国家一方面应拥有足够的政治权力与强制力,以满足成员国集体防卫、内部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允许各成员国之间存在差别, 保持各自特点, 并在某些政策领域行使自治。 (注:Charles Pentland, "Functionalism and Theories of IntemationalPolitical Integration," In A·J·R Groom & Paul Taylor ed.,Functionalism: Theory and Practice in Intemational Relations(N.Y.:Crane,Russak & Company,Inc.,1975),P.12.)就一体化进程的次序而言,联邦主义者认为政治一体化应先行,理由是政治一体化可促进经济一体化,而经济一体化却不一定能促成政治一体化。总之,在联邦主义者看来,建立一个超国家的中央机构对一体化建设至关重要。(注:Reginald· J·Harrison,Europe in Question:Theory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N.Y.: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74),PP.235-236.) 二战期间意大利著名反抗派领袖、战后曾任欧洲联邦运动主席、欧共体委员会委员及欧洲议会议员的史匹尼里是联邦主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由于各国对欧洲统一的态度不尽相同,如果缺乏超国家权威,各国在相互合作过程中所享有的否决权将大大降低合作的效果,一体化也将因此难以实现。基于这一考虑,他主张先建立欧洲民主政治机构,将各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的某些权力,转授予超国家的欧洲机构;这些机构运作的法律基础将来自具有欧洲人民民意基础的议会,而不是各国政府,各国无权干涉。在他看来,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欧洲联邦主义的倾向是否明显,将取决于超国家组织功能的强弱,或欧洲议会民意基础的深浅和功能的大小。 从战后西欧国家一体化的经过来看,起初欧共体的设计者们是想以联邦作为最终发展目标的,但实践证明以“联邦主义”来实现欧洲的统一阻力太大。事实上,即使在历经40多年的努力之后,1992年2月7日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仍未使用“联邦”一词,而采用的是联盟。 二、功能主义 当代政治一体化理论家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功能主义”概念。(注: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邵文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445页。 )功能主义者与联邦主义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对实现一体化途径的主张不同。与联邦主义“自上而下”完成一体化的主张正好相反,功能主义者视一体化为一个过程,认为只有从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出发,通过不断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一体化才有可能“自下而上”逐步完成,公众对一体化的态度也才会日趋积极。 米特兰尼可被看作是功能主义的创始人。早在1943年,即二战结束前两年他就出版了《一个可运作的和平体系》一书,提出了不仅统一欧洲,而且统一整个世界的和平方案。米特兰尼认为,在国家之间通常有三种途径被认为可避免战争,达到和平。第一种是成立“国家联合”,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联盟和二战后的联合国;第二种是建立地区性的“联邦体系”;第三种即是经由功能合作途径来建立和平。(注:David Mitrany,The Functional Theory of Politics ( London: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cience,1975),P.124.)他认为,第一种途径兼顾国家主权与各国之间的合作,使各会员国可保留自己国家的政策,但其目标并非向一体化发展;第二种以联邦体系作为解决方案,使世界分成几个不同的竞争实体,但并不能消除民族主义;而第三种功能性的合作既可避免所建立的国际性机构过于松散,又可以在共同生活的某些领域建立较广泛且稳定的权威。 (注: David Mitrany,The Functional Theory of Politics ( London: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cience,1975),P.124.)因此他主张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性功能机构,初期由少数国家组成,而后其它国家可自由加入,加入者也可退出。每个国家都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功能性组织加入,在加入或退出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政治安排。(注:David Mitrany, "The FunctionalApproachtoWorldOrganization"in C.A.Cosgrove & K·J·Twitchett ed.,The NewIntemational Actors:The UN and the EEC (London:Macmillan,1970),P.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