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 (2000)05-0040-07 近年来,国内有种说法影响很大,即:西方哲学是天人二分(主客二分)的,而中国哲学则相反,是天人合一的,后者有优越于前者之处。其实,中西哲学的内涵、外延、思维方式均有很大差异,进行简单的、浅层次上的比较显然是行不通的。本文试图从一个特殊角度,即人的二重性存在方式的角度,考察中西哲学的区分,并探讨中西哲学之间的层面差异,为二者的深层次对话和互动做点工作。 一、此岸与彼岸:一个西方哲学的主题 此岸与彼岸,这种比喻性的说法是指人的有限本性与无限本性。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员,本身具有生物性,人又是历史的,具体的人,在特定时空之中的人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有认识能力上的,也有行为能力上的,这就是人的有限性;另一方面,人作为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具有自我意识,具有改造世界的能力,即具有主体性,因而必然产生对自身能力的信任甚至崇拜,以及超越自身的局限性,趋向完善地步的要求(虽然它们是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这就是人的无限性。人的有限本性和无限本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不能互相代替,这就形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上的二重性。与之相联系的还有现实与理想,必然与自由,是与应是……等一系列的二重性。对人的存在方式二重性的思考,可以说是贯穿西方哲学史的一个主题。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主题。 1.古希腊罗马时期。 在西方的早期思想中,人对神和自然的敬畏是始终存在的。哲学之所以被叫做“爱智慧”就是因为,古希腊人认为智慧只属于神而不属于人,所以,人没有智慧,只有对智慧的爱。这意味着人永远不能达到神的地位。神和自然作为彼岸的“绝对者”,与人相对立,是人服从的对象。 但是,从泰勒斯开始,古希腊的哲人们就试图认识世界、总结宇宙的规律,试图接近神,理解“绝对者”,这就昭示着,在承认自身的绝对有限性的条件下,人已经开始有了超越界限的要求。从智者派开始,人真正成为哲学的中心。后来,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潜能变为现实的思想。可见他试图打通从有限性到无限性,从此岸到彼岸的哲学路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演化史的最初雏型。 古罗马时期的新柏拉图主义是希腊爱智传统到希伯来信仰传统的中介。其代表人物普罗提诺认为,人的最崇高事业就是要回到神,与神(太一)合一。他给出的途径是通过神秘直观。由亚里士多德的理性途径到普罗提诺的神秘途径,标志着一个哲学时代的结束,也标志着哲学对人的二重性存在方式的思考即将进入新的阶段。 2.希伯来精神:原罪与救赎。 基督教哲学用人人俱有的“原罪”来代表人的有限性,认为人的肉体生命无法摆脱有限性。只有信仰上帝,把希望寄托在上帝复临和末日审判上,用对他人的爱和自身的修行来取得灵魂的最终解脱。这说明在这个时期,同古希腊罗马时期一样,人仍不能正确地理解人的无限本性,只能把人的无限性“让渡”给上帝,歪曲地投射到上帝身上,在人的有限性和无限性之间设置鸿沟。这一切最终根源都是因为人的本质力量在当时还无法得到确证。 而且,现实的天主教教义和制度,用教会的统治和繁琐的礼仪体系代替了上帝的权威,导致人被动地屈服于神的代言人——教会的淫威,致使希伯来精神的内核——信仰精神和界限意识——中的合理成分受到遮蔽。不管是为了达到对人的二重性存在方式的正确理解,还是为了打破教权对人的禁锢和压迫,启蒙都是必须的。 3.近现代哲学:启蒙的命运。 启蒙是近代哲学的主题。近代是人的主体性得以确立和发展的时代,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越来越强的证明。人的地位不断上升,和上帝分庭抗礼。所以,人不用把超越性、无限性赋予上帝,而是证明自身的超越性本质,无限性本质。这就是启蒙的哲学内涵之一。此岸与彼岸的张力依然存在,但二者不再分属人神两方,而是存在于人内部。 在近代哲学中,康德对人的二重性存在方式作了深刻的阐述。他限制了人类的知识(感性和知性)而为信仰和道德(在康德那里二者是接近的)留下了地盘。他区分了两重世界,即作为认识对象从属于自然律的现象界与作为现象界的根据的不受自然律支配的智性世界[1]。 前者是必然的,后者是自由的。自由是实践理性的主题,必然是纯粹理性(理论理性)的主题。人既属于现象界也属于智性世界。这恰恰是对人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表达。康德的深刻之处在于,他在高扬理性,提出“人为自然立法”的同时,也看到了理性的局限性。康德谨守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界限。这表现在对道德法则的敬畏中。正因为人是有限者,所以不可能完全符合道德法则,道德法则来自于人的超越性。康德说:“在那个被‘自由’所建立并被实践理性提出来让人敬重的道德国度中,我们诚然是立法员,但是同时又是其中的臣民,而非统治者,因而我们如果忽视了我们(作为被造物)的低微等级,而妄自尊大地排斥了神圣法则的权威,那在精神上就已经背叛了那个法则,纵然我们实现了它的条文。”[2]康德认为,柏拉图的理念论不恰当地夸大了超越性, 而伊壁鸠鲁正相反,把超越性最后归结为有限性,以属于感性世界的幸福作为最高原理,二者都是偏颇的。康德把上帝存在、灵魂不朽、意志自由作为道德哲学的三条公设(postulate )和超越性的“至善”概念联系在一起。“至善”包含两个成分,即至高的道德和至上的幸福,而且用道德来统率幸福。康德认为,伊壁鸠鲁派用幸福代替至善,固然错误,斯多葛派在把道德定为至善之条件的同时,却忽略了幸福,同样是偏颇的,只有基督教的教义才是最符合至善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