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20(2000)-05-0054-07 加达默尔于1960年发表的《真理与方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与阿多诺的《否定辩证法》(发表于1966年)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两面耀眼旗帜,当德里达于1967年抛出三大重型炸弹《语文学》、《写作与差异》、《声音与现象》时,终于使20世纪60年代成为西方思想界从现代向后现代的决定性转折的时代。在这三个最重要的思想事件中,德里达代表了后现代思想对当时最为兴盛和强大的现代思想堡垒——结构主义——的攻击,阿多诺象征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后现代转向,加达默尔则使西方文化界的三大潮流发生了后现代的转型。这主要表现为:其一,它使从1900年胡塞尔发表《逻辑研究》第一卷开始的巨大的现象学哲学完成了后现代转型;其二,它使具有千年历史的解释学完成了后现代转向并成为西方思想界的显学;其三,它使西方美学研究完成了从作品中心向读者中心的后现代转型。本文试图通过考察西方三大潮流的历史发展,突显出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对西方后现代思想的历史意义。 一、作为现象学转向的解释学 现象学的发展从粗略的大线上看,经历了三大阶段,即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和以加达默尔为代表的解释学。在某种意义上,不妨把胡塞尔、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比做现象学在三个阶段的“中心总部”,每一“总部”又引出形形色色的分部。如围绕着胡塞尔“总部”展开来的马克斯·舍勒尔、莫里茨·盖格、罗曼·茵加登、米盖尔·杜夫海纳等分部;环绕着海德格尔大营,建立起来的雅斯贝尔斯、萨特等军团;响应加达默尔的崛起而风起云涌的是姚斯、伊泽尔、卡勒、普莱等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巨流。它们又与其他的哲学、美学等思想潮流交汇在一起,形成现代思想天空中分不清划不明的灿烂星河,但只要我们把视线集中在胡塞尔、海德格尔、加达默尔三大巨星上,一条蔚为大观的现象学星系就会凸现出来。要在丰富多彩的现象学潮流中考察解释学所代表的现象学的后现代转向,有必要把现象学三巨头胡塞尔、海德格尔、加达默尔的思想做一比较。由于这一比较是围绕着论证解释学的后现代转向运思的,要忽略和简化很多内容,只有最基本的要点才能在比较的取景框里呈现。 胡塞尔一以贯之的核心思想是:本质直观。胡塞尔和许多现代大思想家一样,要在古典的普遍真理面临覆灭危机的20世纪重建真理的普遍性。然而在古典普遍性的基础——牛顿、黑格尔、上帝——业已遭到普遍怀疑和批判的时候,如何才能使人重信这普遍性呢?古典哲学从逻辑、定义推出普遍性,在非欧几何和相对论的语境中,已经不可靠了,胡塞尔诉诸现象学直观,这可靠性就保住了。在以往的哲学中,一直认为,直观是个别的人面对个别的东西,仅从个别是不能得出普遍性的。而现象学就是要从个别中得出普遍性的东西。其理论如下: 人面对事物时,因为时代、环境、教育,心中已有许多先存之见;事物在历史联系和时代文化中,也有了先存背景。具体的主体和客体已被赋予了各种定义和标签,被认定了各种特征和本质。而对现象学来说,要成为真正的现象学直观,而不是一般认识过程的感受,首先必须加括号。一方面把主体的各种先入之见括起来,另一方面把对象的各种背景知识括起来。加括号之后,用现象学的话来说,就成了主体直接面对事物本身。由于加括号,主体没有了任何先入之见,成了没有任何个体特性、时代特性的纯粹的主体;对象也没有了任何背景,成了不与任何具体时代的知识体系相联系的纯粹的对象;以去除了各种成见的纯粹的主体直观去除了各种背景缠绕的纯粹的对象,所获得的当然就是一种普遍性的、本质性的东西。普遍性的东西是如何显现出来的,胡塞尔有很繁复的论述,归其要点就是:本质直观是主体意识的意向性活动。现象学的意向性概念是对西方哲学意识理论的一种革新,意识不仅是主体的一种知识形态,更是一种朝向客体的意向性活动。意向性把主体与客体联系了起来,这种联系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切意向都是指向对象的意向,一切对象都是意向性的对象。意向性结构和对象结构是在本质直观中同时呈现出来的,对象结构就是事物中的普遍性的东西,而这普遍性东西是在主体的意向性活动中呈现的,客体的对象结构和主体的意向性结构都是在本质直观中出现的,是以单个人的亲身经历为其保证的,是确实的。而且一旦我看见了,我让你来看、他来看、她来看,都能看见。所以说,这普遍性是可以普遍验证的。现象学就是这样以个人的现象学直观而得出了普遍性的本质。 海德格尔仍然是从“人面对事物本身”这一现象学原点出发的,但却对胡塞尔的两个基本点进行了本质性的转向。人,仍是具体的单个人,但海德格尔不是像胡塞尔那样,把有具体时代性的人还原为超越时代性的纯粹的自我,而是肯定人只能是生存于具体时间性中的人,是此在在此之人。同样,对象虽然仍是人面对的对象,但它已经不可能回到超越一切具体性的纯粹的对象,而只是具体的存在者。对海德格尔来说,问题就变成了,存在于时间性中的人(此在),面对存在于时间性中的对象(存在者)时,如何才能获得本质性的东西。在这里,本质不是类似于柏拉图的具体理式和黑格尔的具体理念的主体的意向性结构和客体的对象结构,而是类似于中国的“不可道之道”的存在。从而在海德格尔这里,“人面对事物”这一现象学原点,变成了“此在(人)在此(世界)”(即人存在于与具体时间性相连的世界之中)的存在主义原点。但是,与现象学一样,“此在在此”仍然是要获得本质性的东西,获得存在的真谛。在存在主义的思想构架中,获得本质性的东西由“人面对事物”这一现象学主题产生了两方面的蜕变:在客体方面,变成了存在者与存在的关系;在主体方面,是此在如何才能摆脱在世的沉沦,而达到一种本真的存在。这里,不能把存在者与存在、此在的沉沦与超越在世按传统的思维习惯进行主客体的划分,最好是将之看成由“此在在此”如何获得领悟本质性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