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多篇》是柏拉图中期相论(注:“相论”旧译作“理念论”。因为“相”这个术语,希腊文的'ιδ'εα(idea) 和ε 'ι δos(eidos) 在旧译中作“理念”。这种旧译尽管相沿成习,但问题颇多,很不适当,已有多人指出。参见汪子嵩、范明生等撰写之《希腊哲学史》卷二第653页—661页,该书首版1993年,人民出版社。在陈康译注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注35中,建议译之为中文的“相”,我们从此。罗念生在《古希腊哲学术语译名管见》(载《国内哲学动态》1981年10月第9页)中, 建议分别译作“原型”和“模式”。)的代表篇目之一。在该篇对话中,柏拉图描述了苏格拉底在雅典狱中服毒受刑前,和他的朋友及学生就哲学家如何对待生死问题,从而围绕灵魂不朽进行的一场对话。本篇对话所记事实可信;(注:泰勒《苏格拉底》第一章、导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另见汪子嵩等编撰《希腊哲学史》卷二第334页,第二编、 第六章四节“史料和‘苏格拉底问题’”。人民出版社1993年。)但其中的相论则主要反映了柏拉图思想在中期的发展状况,由于提出了系统的本体思想和认识论思想,在柏拉图全部对话中占有重要地位。 《斐多篇》的主题是关于灵魂不朽的论证。在整个对话中,这一论证从多个角度反复展开进行。然而,如果从逻辑和哲学发展的近现代眼光考察,我们实在会产生这样两个疑问: 这些论证在逻辑上是否可靠? 所要论证的问题是否构成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或者说纯粹理性范围内的问题? 先看第一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在诸多论证中,柏氏采用的论证方式大多是或然性的类比推理,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都是简单类比,例如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论证、回忆说的论证、第一个相论论证等;另外,有些论证也不无循环论证之嫌,例如第二个相论论证在最后得出结论时(105D)。尤其是,作为全部论证的最主要部分的相论说,本身尚不成熟,隐含着许多难解的容易引起混乱的问题,概括说有两点:一为“分有”问题,即各类不同的具体事物究竟是如何分有相的?它们分有的到底是怎样的相?比如同一事物是否可分有不同的相,例如某张桌子除分有“桌子”的相外,是否还分有“家具”的相等;不同类别的不同事物是否可分有同一相,例如铁和石头都分有“坚硬”的相,巴特农神庙和荷马史诗都分有“崇高”的相。二为“分离”问题,即相作为一种不同于具体事物的存在,到底是怎样性质的一种存在?相与相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是包含还是全异,不清楚。 再看第二个疑问,我们的回答仍然是否定的。灵魂问题在康德,被认为是超出于纯粹理性范围之外的信仰问题或实践问题,而非思想问题;在维特根斯坦,则被认为是超出于语言表达之外的神秘存在,对之必须保持沉默。这些几已成定论和常识。质此,二千五百多年前柏拉图抓住的其实是一个假问题。由此,第一个疑问,即具体论证中的逻辑窘迫,主要还是源于第二个问题,即“灵魂不朽”是不可论证的,其与逻辑无涉,不是作者的逻辑能力欠缺,而是论题对于逻辑本身的超出。 既然《斐多篇》从根本上证明的是一个不可能被证明的问题,而且此证明本身存在且必然会存在的纰漏,那么,将如何解释苏格拉底对于灵魂不朽所抱的坚定信念呢?这一信念,在苏格拉底受审、囚狱和赴死的全过程中,(注:对苏格拉底受审、囚狱和赴死情景的描绘,分别见柏拉图对话之《申辩篇》、《克力同》和《斐多篇》。)有最集中最充分的表现。面对死亡,苏格拉底镇定从容、安详平和,如其所言,他对死亡是有准备的,他相信灵魂不朽,相信自己死后的美好归宿。而且,终其一生,作为公民,作为战士,(注:苏格拉底作为公民和战士所表现出的正直与英勇,分别见色诺芬《回忆录》(第1卷第1章第18节、第1卷第2章第32节、第4卷第4章第3节),柏拉图《会饮篇》(219e -220e、221a-b)、《拉凯斯篇》(181a-b)。)作为哲学家,苏格拉底随时随地都表现出巨大的勇气和无比的正直,这一切,无疑与他坚定的内在信仰有关。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我们不能用哲学和逻辑在发展二千多年后带给我们的眼光去评判古人,而是应该努力进入历史,持一种同情与谦虚的态度。以此观之:一,在苏格拉底所处的哲学的童年时代,在理性的光芒刚刚升起之时,面对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一个人生的根本问题,他能殚精竭虑提供如此充分细密的论证分析,实属难能可贵,尤其在与同时代的其他民族(比如汉民族)的思维水平相比时。(注:见本文后引陈康先生之例举,即《陈康论希腊哲学》前言,商务印书馆1987年。)二、在人类思维尚未充分生长发育的当时,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两个疑问,尤其第二个疑问,对于苏格拉底实在都是潜在的,是未被明确意识到的;相反,他对于自己论证的力量倒是抱有充分信心的。在理性曙光的初照之下,他感到的是逻辑的力量,而非逻辑的无能;理性在加强着他的信念,而不是在侵蚀和削弱着他的信念。 其次,在《斐多篇》主体部分的三个同构而又各自独立的论证中,(注:《斐多篇》64c—115a论证灵魂不朽,为全篇主体部分, 这部分论证,可分成三个结构完整的小论证。即:31(64c—69e),32( 70a—84b),34—37(91d—115a)。三个小论证在结构关系上是同构的,即,每次都是从此岸现世自身生活的贫困窘迫始,论到灵魂的不朽及死后灵魂的归宿可能,再反转回来又论到现世生活中对智慧的热爱,及以之净化自身而为死亡作准备的重要;三个小论证在论述强度上是依次加强的,这不论从篇幅还是从论证的繁密程度上均可见出。整个论证就象三个依次由小到大的同心圆一样,第一个圆基本是提出问题,第二个圆以正面的“立”为主,第三个圆则有“破”有“立”,是先“破”后“立”的。在意思上,这三部分不光是论证了灵魂不朽,它们每次到最后都强调了生前净化的重要性。)除了推理文字,都有关于死后灵魂的各种可能归宿及彼岸世界图景的描述,更有对生前净化的重要性的强调。这方面的内容,在第二尤其第三个论证中有相当篇幅,极尽铺陈。这些文字和纯推理文字形成明显的对比和提示。对于稍微了解当时希腊的奥尔菲教信仰背景、以及毕达哥拉斯教派教义的人,不难发现,苏格拉底在《斐多篇》中反复陈说的世界图景和人生信条,并非为他所有,实际上只是当时的精神和文化传统的熏陶与赐予。这是一些自他出生之日起就覆盖和围绕着他的传统和氛围,是很早便已在他的心灵深处扎下根来,并终其一生为他所持守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也就是说,这些东西,首先并不是苏格拉底的哲学,而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某种意义上,他的哲学和逻辑实在只是这一信仰统摄下的产物。他是先有“灵魂不朽”的信念,然后才尝试对其进行逻辑的论证。整个《斐多篇》对灵魂不朽的论证,可以看作他的宗教神学陈述,就象后世诸多神学家,相对于基督教信仰而建构的神学巴别塔一样。说是“神学”而非神话,是因为他们试图赋予传统宗教观念以理性的形式,从而超越想象与习俗之上,进入思辨的领域;说是“巴别塔”,是因为他们试图以不可能的理性方式去言说信仰,通达信仰。在实际上,他们都是先有信,再才有想、说和作,而非先有思有想有逻辑。具体到《斐多篇》,首先是传统和习俗赋予并支持了“灵魂不朽”的信念,而非逻辑的论证。在《斐多篇》中,大量的论证文字之外,存在大量不假思索的非论证性陈述和描绘,正是这一点的明证。当然,逻辑论证显然充分有力地提升和强化了这一信念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