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以其社会批判理论而著称于世。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实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哈贝马斯在创立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时借助并歪曲了马克思的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本文就马克思与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涉及的几点主要分歧进行论述,旨在划清马克思与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界限,揭示哈贝马斯意识形态理论的错误实质。在意识形态斗争日益隐蔽复杂化的今天,这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意识形态概念的分歧 确定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建构意识形态理论的前提。哈贝马斯和马克思在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上存在明显分歧。哈贝马斯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假的意识”,马克思则认为意识形态是观念的上层建筑。为了自己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需要,哈贝马斯断定只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即“虚假的意识”意义上所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才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精华,他认为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否定性的、贬义的,必须把它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后期使用的中性概念区别开来。哈贝马斯解释说,如果把意识形态概念界定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就必然使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丧失了革命的批判理论的本性。 马克思在其集中阐述意识形态理论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确有把意识形态当做“虚假的意识”的用法。但是,它指的不是意识形态概念,而是特指受黑格尔影响的思辨唯心主义和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显然,哈贝马斯把马克思对以往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批判理论混同于意识形态概念本身。 众所周知,“意识形态”(Ideology)不是马克思第一次使用的。这个词最初出现于19世纪初,由法国哲学家、政治家特拉西( 1756 —1836)首先在《意识形态概论》一书中使用,其含义为关于观念的理论,他的主要任务是想通过对认识的起源、界限等问题的研究,为经济学、政治学等建立起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时引入了特拉西的“意识形态”一词。那么,“意识形态”一词在马克思那里有几种用法呢?事实上,正如有的论者正确阐述的那样,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意识形态”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虚假的意识”,二是指“观念的上层建筑”。(注:参见杨生平《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问题》,《哲学研究》1997年第9期。)问题在于, 马克思在什么情况下把它用做“虚假的意识”?在什么情况下又把它用做“观念的上层建筑”? 这里的关键是要区分意识形态的“认识内容”和意识形态的“客观存在及其阶级作用”两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马克思所说的“虚假的意识”是就以往的意识形态的认识内容而言的,特指当时德国流行的、受黑格尔哲学影响的思辨唯心主义以及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不是指“意识形态”概念本身,这符合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时的实际情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正是在批判了历史唯心主义错误的基础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思认为,以前的意识形态尽管表现形式多种,但这些意识形态都主张观念统治世界,都从所想象的、所设想的意识出发,而不是从现实的人及其实际活动出发,“以往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认识的主观与客观分离,造成以往意识形态在认识内容上的歪曲和“倒现”,以至于形成了“虚假的意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还从阶级根源和社会历史根源两个方面进一步揭示了“虚假的意识”形成的原因。阶级地位的不平等是虚假意识产生的阶级根源,“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 )阶级利益和人类利益的混淆,是虚假的意识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页。) 从意识形态的“客观存在及其阶级作用”看,意识形态是“观念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真实的意识。在马克思看来,尽管以往的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以“虚假的意识”为基础的,但它们在阶级社会中又客观存在并且起着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作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事实。就此而言,意识形态又是“真实的意识”,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虽然以往的意识形态是“倒现”着社会存在,但这毕竟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实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0 页。)正因为意识形态是对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反映,所以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直接称做观念的上层建筑。马克思说:“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 —42页。)而最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关于意识形态是观念的上层建筑的一段话,就是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这就清楚明白地表明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指的是“观念的上层建筑”。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确有过把“意识形态”一词用做“虚假的意识”的情况,但这是专指受黑格尔哲学影响的思辨唯心主义和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不是指意识形态概念本身。马克思赋予了意识形态概念以科学的含义,使它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范畴,强调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具体地说,意识形态就是从特定阶级利益的立场反映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表现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原则、行动纲领、价值标准和社会理想的观念的上层建筑。 二、对意识形态批判问题的理解的分歧 有意识形态的客观存在,就有人们对意识形态的反思和批判。哈贝马斯和马克思在对意识形态批判问题的理解上同样存在着明显分歧。这些分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