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1.2/B56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7591(2000)02-0014-05 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其唯心主义性质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其合理之处却很少有人探讨和挖掘。本文试图对此作些分析。 一 提出了主体能动性的问题 认识就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不是消极直观地反映,而是人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的能动反映。人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改造过程。(注: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哲学笔记》,1974年版,第411页。)任何事物, 只有作为实践对象,才能成为认识对象;只有实践的深入,才能引起认识的深化。实践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也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认识过程中,一方面,客体决定主体;另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可是在哲学史上,人们对主客体关系的认识却经历了一个从重视客体到重视主体的过程。 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着重研究本体问题,对客体的研究是其注意的中心,主客关系还未突出。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认识论问题突出了,人们开始探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可是在17世纪早期的哲学家那里,人们只是强调客体对主体的决定作用,用客体来说明主体。17世纪经验论者认为,认识来源于感觉直观,人的心灵像一张白纸,认识就是自然现象在白纸上刻划的痕迹,就像“物体在镜中产生的映象或观念一样”(注:《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368页。)唯理论者认为认识来论于人们的理性直观,认识就是人们理性对外界事物本质的直观,或对人们观念、心理的直觉。这样,他们都把一种现成的内容作为前提,认识就是感官或理性对它的直观。在这里,客体是决定的,主体是消极被动的,它只有依赖客体,受客体作用,而不能建立客体,改造客体。正如黑格尔所谈的,不管经验主义所处理的是有限材料,还是唯理论所探讨的是无限的对象,但是“两派哲学皆坚持一种前提作为出发点,它们所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样的”(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5页。)从这个意义讲,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是直观的认识论,它们只看到认识中客体的决定作用。 不过这时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也有主体作用的思想萌芽。在牛顿、伽利略和一些哲学家中流行的由洛克系统化的物体二种性质学说认为,人们关于第二性质的感觉观念中即色声味冷热软硬等在外物中没有原型,它是外物和主体相互作用的产物。离开主体,世界上并未有色声味等感觉这类东西,但它也有客观基础,它和客观事物相契合,相对应。这样,在认识中,不仅有客体的作用,也有主体的作用。可是他们只是把这个看法局限在第二性质的观念中,而第一性质的观念还是直观反映,并且第一性质观念是基础,是知识的主要内容。因此,从总体上看,他们的认识还是直观认识论。 贝克莱继承洛克经验论路线,认为认识来源于感觉,但在主客体的关系上,他却一反传统看法。他认为,洛克既然说色声味在客观事物中没有原型,那么它就完全是主观的,而第一性质,所谓广延、形象和运动不能离开色声味,“因此这些其他感性性质在什么地方存在的,第一性的也必定在什么地方存在着,也就是说,它们只存在于心中,而不能存在于别的地方”。(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页。)那么一切“存在就是被感知”。这里,贝克莱虽然对洛克第二性质进行了歪曲,他的论证也并非十分完满,但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论断却在认识论上开辟了一个新方向: (一)认识主体不是被动的,而是能动的 一切存在就在于被感知,这就必须有感知存在的心灵。而心灵,作为认识主体,“乃是一个单纯的,不可分的能动体——就其感知观念而言,可称之为理智,就其产生或从别的方面作用于观念而言,可称之为意志”。由于它是能动的,“是不能被感知的”,不能“构成任何观念,因为任何观念都是被动的、迟钝的”(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 505页。)这样,认识就不是脱离主体的一种活动,而是主体心灵自身活动的过程。 (二)认识对象不是预定的,而是主体构造的 贝克莱认为,人类认识的对象是各种观念,而作为认识对象的观念不是现成的,预先就有的,它的存在必须和主体相联,是主体建立起来的。“因为一个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 505页。),“借着视觉,我可以有光和颜色及其不同程度与差异的观念。借着触觉,我可以感知到硬和软、热和冷、运动和阻力以及它们在数量上或程度上的大小深浅,嗅觉供给我以气味,味觉供给我们以滋味,听觉可以把不同曲调的声音传入我的心中。”(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07、514、503、502、504、516、511、515、505 页。)认识就是主体设立客体心灵构造对象的过程。 总之,在贝克莱看来,主体决定客观,认识是主体本身的活动,是主体构造客体的过程,这同只把客体当做预定的,认识只是客体作用于主体的直观认识论相比,可以说是开辟了认识论研究的一个新途径,揭示了主客观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康德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建立了他的先验哲学。他认为不仅感性认识是主观的,是人们心灵的时空直观形式整理感觉材料的活动,而且知性认识也是主观的,是自我意识用纯粹知性概念整理表象的活动,“人为自然界立法。”事物之所以能作为认识对象,也是因为它是由自我意识建立的“我们在事物上先天地认识到的东西,只是我们自己放进事物的东西”。(注:北大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第244页。 )如果说康德实现了知识必须依靠对象到对象必须依靠知识的哥白尼革命,那么,这个革命就应该说是开始于贝克莱。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强调,认识也是主体构造客体的同化过程,事物之所以能成为认识对象,就在于它能被主体同化,有与主体结构相适应的刺激;而“认识一个对象就是对它采取行动,改变它”,(注:皮亚杰《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第30页。)这些思想也不能不追溯到贝克莱。如果说康德、皮亚杰的主体能动性思想可以肯定,而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贝克莱却被完全否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偏见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