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5973 (2000)02-0087-04 英国经验论作为欧洲近代认识论的重要派别之一,在与大陆各国唯理论的论争中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它渐次由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由可知论向不可知论转变。以往人们往往只是从经验论者片面强调经验的作用方面加以说明,忽视了这一演变从根本上讲是其实体学说演变的过程,而实体的演变则是由于实体范畴本身的弊端使然。鉴此,本文拟对经验论主要代表人物的实体学说进行具体分析,以求从更深层次上揭示近代英国经验论演变的机制和内在逻辑,从而肯定其中经验论者对本体论思维模式批判的积极意义。 一 从近代英国经验论产生、发展及演变的整个过程来看,无疑是在巴克莱、休谟那里表现得比较突出。但经验论的演变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要深入探讨经验论的演变,还须从经验论创立阶段的哲学家——培根、霍布斯、尤其是从他们的实体学说分析入手。 培根的实体学说,是与他对经院哲学实体学说的批判密切相联系的。作为一个生活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和现代实验科学创立年代的哲学家,培根比较自觉地认识到,他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充分反映时代要求发展自然科学的强烈愿望,探讨发展科学的途径。对于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现状,培根并不满意。他尖锐地指出:“知识的状况既不景气,也没有很大的发展,”[1](P1)“工作贫乏,问题滋多。”[2] (P4)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形呢?培根认为, 最大的障碍来自经院哲学。 他说:“就现在的情形而论,对于自然的研究也被经院哲学家的总纲和体系弄的更加困难,更加危殆了。”[3](P36)“经验经院哲学家与其说使用无数的文章增加了科学的力量,不如说是摧毁了科学。”[4] (P28)在他看来,经院哲学作为当代科学发展的最大障碍, 首先就在于它脱离自然,根本隔绝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经院哲学家之所以竭力反对研究自然,是因为他们怕深入研究自然,会找到某种东西来推翻或者至少动摇宗教的权威。另外,培根反对经验哲学家往往根据人的活动的目地性,推想任何物体的存在都追求一定的目的,并由此得出结论说,万物是按照独立于它们之外的原始的形式构造的,而这个原始的形式则是一种“隐蔽的性质”等说法。在他看来,这一套学说完全是“虚伪的题材”。 基于对经院哲学关于研究对象方面错误观点的批判,培根在《新工具》一书中明确指出:“我们的目的不在于把自然归结为一些抽象,而是在于把它分解为许多部分。……我们所应当注意的对象不是形式,而是物质,是物质的结构或结构的变化,以及简单的作用和作用或运动的规律。”[5](P18)在此,培根用物质和物质结构的理论,取代经院哲学的实体学说,从而将哲学的对象明确地规定为自然界本身,无疑从根本上与经院哲学划清了界限。需要指出的是,当培根进一步对自然加以解释时,他仍然借用了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范畴。不过,在他看来,“形式”并非像经院学者所说是某种神秘的精神实体或“隐蔽的质”,而是物质运动的规律。“当我讲到形式的时候,我所指的不是别的,正是支配和构成简单性质的那些绝对现实的规律和规定性”。[6](P56)另外,“形式”还指事物的本质规律、物质的内在结构。他说:“一种性质的形式就是这样:有了一定的形式,一定的性质就必然跟着出现。”[7](P48)可见,“形式”即物体属性的源泉和内在基础。在他看来,“发现一种性质的形式……乃是人类知识的工作和目的。”[8](P347)那么,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达到这个目的呢?培根的看法是,“全部揭示自然的工作从感官开端,是从感官的认知经由一条径直的、有规则的和保护好的途径以达于理解力的认知,也即达到真确的概念和公理。”[9](P216-217)同时,他把这一认识自然的真正之路和合理方法,称之为既不同于演绎法也不同于简单枚举归纳法的“真正的归纳”,并明确表示:“我们的希望也主要寄托在这种归纳法上面”[10](P45)。 可见,培根对认识抱有坚强的信念,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人类理智的权威。 与培根相同,霍布斯也是在批判中世纪经院哲学实体学说的同时建立自己实体学说的。他反对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宣扬的绝对的实体以及“隐秘的质”、“实体的形式”这类无稽之谈。针对经院哲学家把上帝视为“无形的实体”等谬论,霍布斯指出,实体和物质是同一个东西,“无形的实体”和“无形的物体”同样不可思议。他对笛卡尔的脱离肉体而存在的“能思的实体”也持否定态度,认为我们“不能想象没有思想者的思想。”[11](P174)在此基础上,霍布斯明确指出,哲学的对象是自然的物体,有时他又把自然的物体称为“物质”。可见,在他那里,“物体、存在、实体是同一种实在的观念。”[12](P164)由于霍布斯主张客观存在的物体是认识的对象,人的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来源于客观存在的物体,这样,他便进一步坚持了培根的唯物主义原则,成为一位比较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者。另外,霍布斯还认为,物体是可以加以组合和分解的,因而物体的产生或特性是能够认识的。他说:“哲学的任务乃是从物体的特性求知物体的产生,或者从物体的特性求知物体的产生。”[13](P385)同时他沿用了亚里士多德使用过的“偶性”范畴,把物体的特性叫做“偶性”,并且将其分为属于一切物体普遍具有的(广延或形状)和只为某些物体所特有的(静、动、色、硬等)两类。在他看来,“偶性”无疑是经验的对象,是“某个物体借以得到了解的方式。”[14](P392) 由以上可见,培根和霍布斯作为近代英国经验论早期的代表,他们在关于实体这一最终认识对象问题上,有着共同或基本一致的观点,即在否定精神实体存在的同时,肯定物质实体的存在,并主张自然或自然的物体的本质是可以认识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称他们是唯物主义和可知论者。但他们对物质实体及其可知性还只是从朴素的观念出发进行独断的肯定,并没有作自觉、深入地探讨;他们、尤其是霍布斯,在肯定物质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又认为它是超感性的,并认为经验只能提供关于“偶性”的知识,而不能提供物体的知识,这说明,近代英国经验论的演变初见端倪。 二 经验论在培根、霍布斯那里,仅仅是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由于问题并没有展开,因而矛盾也并不突出。但当其发展到洛克阶段,随着经验论原则及其实体学说得以系统论证,尤其是随着他关于实体存在却不可知这一观点的提出,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暴露,其自身的演变日趋明显。 洛克的实体学说较之其前辈的实体学说要更细致、更复杂。在他那里,实体有“特殊的实体”(作为复杂观念,与“情态”、“关系”并列)和“一般的、概括的实体”之分。在他看来,“特殊的实体”作为一种复杂观念(如“人”、“马”等),往往被人们当作一个观念看,其实它是由许多观念凑合而成的。具体说来,人心最初接受的只是一些简单的观念,而当人心得到这些观念之后又注意到,有些简单观念是经常在一起的。于是,“这些简单观念即被人们认为是属于一个事物,因此,人们就为迅速传达期见,把它们集合在一个寓体中,而以众所了解的一个名称呼它。”[15](P265-266)同时,洛克又指出, 仅仅将“特殊的实体”观念归结为简单观念并不够,还必须假设一种“一般的或概括的实体”,来支撑能给我们产生简单观念的那些性质。因为,“我们不能想象这些简单观念怎样会自己存在,所以我便惯于假设一种基层,以为它们存在的归宿,以为它们产生的根源。这种东西,我们就叫做实体(substance)”,[16](P266)即“概括的实体”。 按照以上说法,“特殊的实体”观念的形成须有两个因素:一是一些简单观念,二是支撑它们的“概括的实体”。由感官得来的观念和由内心反省得来的观念分别都应有其支托,他同时肯定了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存在。这表明他明显的二元论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