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到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已被近、现代世界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所证明,并且已经成为人们思想上、理论上的共识。但无论是在曲折蜿蜒的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还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都存在着一些“悖论”现象。 一种情况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并未能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例如,十一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富于技术革新的时代,水和风开始推动转轮碾磨粮食和开动漂洗机。但这些技术革新并没有帮助人们越过“马尔萨斯陷阱”,使产量的增长超过人口的增长。又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也并未引起生产力的任何革命:发明火药,曾只是用来做花炮,放焰火,供消遣之用。而别的国家却学了去开矿山、修隧道、造枪炮,发展经济与国力,最后使中国饱受人家炮火的“洗礼”。发明指南针,曾主要用来看风水,光宗耀祖;而人家却学了去开辟新航道,发现新大陆,发展世界贸易,最后用廉价商品这门重炮轰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中国在十四世纪已发明了焦炭炼铁术,据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证,这在科技上已具备十八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主要条件,“但这场潜在的革命却无疾而终”。同样,早在“托勒密时代的埃及,已经了解水蒸气的力量,但仅仅用于玩乐上”。同一蒸气机,在市场经济的英国引起了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而在农奴制度下的俄国却湮没无闻。在当代世界上,同样一套高科技的现化化设备,安装在A国具有很高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安装在B国则可能是低效率、低质量的生产, 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引进先进设备低效使用的例子比比皆是。可见,并不是有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就必然地、自发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生产力的发展并没有依赖科学技术的进步:例如,十七世纪的荷兰和英国,在欧洲历史上第一次打破了“马尔萨斯循环规律”,特别是英国一举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但这个时期在工业和农业的技术上的变化一般说来是没有的”,两国“工业方面的发展同农业一样要归因于在要素和产品市场方面建立了一套更有效的财产所有权”。就人类伟大的工业文明来说,众所周知,手工业工场是近代工业的摇蓝,而手工业工场初始的发迹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改变,有决定意义的只是生产集中到工场,进行了分工协作而已,但机器便由此诞生了,波澜壮阔的工业文明由此拉开了序幕。如果没有产权制度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没有生产组织的改变等制度创新,那么,人类便不可能迈入工业文明!日本是从“明治维新”逐步走上强国之路的,而“明治维新”并不是科技维新,而是制度维新。战后西德经济的快速繁荣,首先不是来自科技的繁荣,用西德经济起飞之父艾哈德的话说,是“来自竞争的繁荣”,而竞争问题,本质上是市场经济制度问题。就现代各国经济发展来说,亚洲“四小龙”、南美洲一些国家的崛起以及目前许多国家的振兴,与其说是科技进步的结果,不如说是制度创新的结果?中国广大的农村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仅仅一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当时并没有什么技术进步的情况下,在短短三五年时间,就初步解决了改革前30年“全党大办”、“全国大办”也未能解决的、长期使党和政府焦虑的人民吃饭问题,农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又如越南,1988年开始对农业土地产权制度进行了变革,便由一个稻米入超的国家很快发展到稻米供过于求,90年代初成为世界上稻米输出量居第二位的国家。 这两个例证表明,科学技术固然在生产力的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它却不能自发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和地区,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首先是以科学技术在社会经济活动、特别是生产实践中的大规模应用为前提的。科学技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得到进展并得到大规模的应用?为什么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科学技术能够迅速发展并得到大规模应用,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不能?即便是在同一国家和地区,为什么在某个时期科学技术能够迅速发展并得到大规模应用,而在另一些时期则不能?这就引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比科学技术更为重要的因素——制度。 广义的生产力系统,除了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还应包括制度要素。因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既定制度下的存在,并且只有通过一定的制度才能组合在一起而发挥作用。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的能动因素是人,而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由制度决定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1841年通过对西方诸国经济史的对比考察指出:“历史教导我们,个人的生产力大部分是从他所处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得出来的。”在不同的制度下,生产力诸因素的组合方式和发挥出来的生产力是截然不一样的。一个效率较高的制度,即使没有先进的设备,也可以刺激劳动者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然而,就是有最先进的机器设备,若被安装在低效的制度环境里,其效率低得可能不如手工操作。一国经济的落后,科技的落后,文化的落后,其背后的实质、根源,是制度的落后。中国的农业,西汉时期就发明了牛拉双铧犁,一拉就是两千多年没有多大变化,其深刻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一套有效地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 1983年,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的代表作《第三次浪潮》在我国出版,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与此同时,也播放了一部托夫勒关于第三次浪潮和信息革命的讲演录像。在这部三个多小时的讲演录像中,托夫勒从历史和世界的时空角度,介绍科技革命、信息革命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但在最后一段的结束语中,托夫勒却说道: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时代浪潮的形成,关键不在于科技,不在于人,而在于制度。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尤其重视知识进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但研究经济增长的大腕们经常把“制度”看作是极为重要的前提和基础。1971年,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在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对“经济增长”下了如下著名的定义,他指出:一国的经济增长可定义为“不断扩大地供应它的人民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商品的生产能力有着长期的提高,而生产能力的提高是建筑在先进技术基础之上,并且进行先进技术所需的制度上和意识形态上的调整。”这就告诉我们,经济增长的标志是生产能力的长期提高,先进技术是生产能力长期提高的基础,而先进技术所需要的制度则是基础的基础。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非常重视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更重视制度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一批“制度经济学”著作在世界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决定经济增长水平和速度的关键在“效率”,而在影响“效率”的众多因素中,“制度的效率”则处于核心的地位。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变迁中,制度的变迁是根本的变迁。道格拉斯·诺思指出:“教育的普及,出生率的降低,资本产出系数的提高等,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象,而非发展的原因,发展是制度变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