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向市场体制和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背景下,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农业正在发生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在市场竞争中,农业、农民又处于弱势地位。由此对家庭经营基础之上的农业组织及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近年有关农业产业化的调查、论著甚丰,本课题在以往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场体系、政府支持保护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已有研究成果,根据对京、冀、鲁、皖、沪部分地区的调查,在这方面做一些综合性探讨。我们的发现或看法是:1.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历史线索。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变革后,自然提出“小农户”是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的回答是,肯定家庭经营,在解决农户经营与农业社会化发展的矛盾中求得农业经营体系的进一步发育。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线索和思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正是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相联系,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现实途径,给新阶段农业和农村改革与发展指明了一个战略方向。2.农业产业化涉及农业生产、供销、加工、服务等主体的经济协作和组合,它提出了从经济组织上健全农业、帮助农民的问题。一些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因素,正是根源于经济组织和体制上的问题。3.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以农户、企业为主体围绕发展进行的长期变革过程,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但不是脱离发展、脱离群众的行政行为。本文着重从解决困绕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深层矛盾出发,把握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历史线索、客观要求与实质内涵,确定其推动经营体制改革、完善体系的切入口地位和作用。 一、历史的逻辑:农业两重性与家庭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生可追溯到80年代初期以来的农业发展,核心是回答农业如何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走向现代化的问题。弄清它产生、发展的历史线索,是认识今天、明天农业产业化问题的出发点。 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先是由人民公社集中统一经营转变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然后随着农业进入商品化发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探索与市场机制、结构转变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二者相继发展的历史,蕴含着内在的逻辑:农业经营方式要适应农业的两重性。 首先,农业的特性要求在生产环节一般实行相对分散、自主的家庭经营。人民公社取消家庭经营20年,影响农业发展,不得不在改革中以承包形式恢复,其原因也在这里。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的最大特点,是与土地、动植物打交道,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交织。而动植物生长有自身规律,需要劳动者在现场主动观察动植物与环境,视情随时自主决策,采取措施,满足动植物生长需要,才能取得较好收成。农业生产的这种要求,只有在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劳动者分户与土地、动植物相对稳定结合,进行自主经营的方式下才相适应。同时,农户经营,包干上交,“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不同的劳动付出,得到不同的报偿,才能激励人们的生产主动性。 其次,农业还有社会生产相互联系的一面,生产社会化的共性,也对经营方式提出相应要求。农业转入商品化生产阶段,与城乡消费者,与工商业、科技等有着越来越多的联系,社会化程度提高。单靠家庭承包经营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形成开放的经营系统,以满足组织农业与社会的多种联系及交换的需要。 实际上,我国农业早在80年代中期,随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就进入由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分工分业,商品交换,市场发育,剩余劳力流动,乡镇企业崛起,多种所有制发展,城乡开放。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使单一家庭经营显露出局限性。但这种经营体制上的新矛盾,与80年代中期农业结构上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使人们一时难以分辨出来。当时市场供求变化,出现卖粮难,粮棉油基本农产品生产出现徘徊,农民收入增长变慢。这种生产徘徊是否是“家庭承包经营潜力挖尽”引起?由此引出如何看待家庭经营与温饱后的农业发展问题。 主导性的判断,认为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不在家庭承包自身,而在家庭承包经营之外。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不能动摇。另一方面,经营体制上不适应发展的,是在市场流通、利用现代技术之类农户经营与社会经济对接的领域,农业整体联系的领域。因此,要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前提下,探索解决不相适应的问题。 问题的解决最终是靠实践。各地进行了多种探索,带共同性的办法,起初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而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比之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更侧重于农业自身的整合、组织和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所涵盖的内容,除政府公共服务外,都被农业产业化所包容。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适应社会化发展的需要。在这方面走在前头的,是农业社会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周围。农业产业化的思路,首先在山东形成。1984年—1992年,山东一些地区,已着眼从一县整体上考虑包干到户后的农业、农村发展,“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引导涉农部门商贸、加工企事业单位,打破条块界限,服务、参与农民从事的商品经济,求得“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民共兴衰”。创造出各有特色的农业发展经验,如潍坊地区诸城市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寿光县批发市场带动蔬菜业发展,寒亭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烟台市招远县商农合作、产供销一条龙等。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市场化改革深入,以新的产权、利益关系为纽带,内联农户,外联国内外市场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一条龙不断涌现。实践要求把单项的突破,系统化为符合市场经济的、能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思路。1993年初,潍坊市提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济”的农业发展方略,《农民日报》驻山东记者站也写信给山东省委,建议改革农业管理体制,实行生产、加工、科研、教育、销售及服务的一体化。随后,省政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关于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初步设想和建议》。这样逐步形成了以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