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带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农民作为农业、农村的主体,又是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核心,因而农民问题就成为“三农问题”的根本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农民利益问题,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农民利益的合理实现和切实保障。针对农民利益比较严重地受到侵害的现实,很有必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农民利益的保障工程问题。 一、利益问题是当代农民问题的实质 当代中国农民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和变迁时期,即由传统的农业宗法社会转向现代工商业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的人文精神转向现代人文精神。处在跨世纪转变中的庞大的农民群体,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人口、卫生等多方面问题,各种矛盾纵横交错,极其广泛、复杂。其根在一个“利”字。 利益问题是当代中国农民问题的实质,可以说农民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利益问题,都是利益问题的直接或间接表现。诸如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剩余劳动力安置与人口流动问题,收入与负担问题,文化素质与教育问题,组织程度与市场竞争问题,思想观念与道德水准问题等。总之,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莫不与利益问题密切相关,利益问题反映和揭示了当代中国农民问题的实质。 二、损害农民利益危害极大 中国的农业,一方面处在要大力“支持”和被“保护”、“充实”、“加强”的地位,因为它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另一方面却始终是一个长期比较利益低下,又不断向其他产业提供积累,输出大大超出输入的产业。在这样矛盾的环境条件下,农民利益比较严重地受到了侵害。其主要表现在: 1.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农民负担重在哪里?除税收和“三提五统”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摊派、集资、派购、克扣、罚款等,不切实际的升级达标,不顾实际的急功近利的发展项目,不公平的摊派办法,不合法的收款方式,高估虚浮的5%,有的地方农民负担名目达100多种(仅婚姻登记收费就有10多种)。虽然政府发文取销43项农村达标升级活动和37项负担项目,还是长期陷于“减负——反弹——再减负——再反弹”的恶性循环圈中,许多农民大有被剥夺之感。 2.收购农产品价格缺乏保障。一些地方人为地设置种种关卡,增加了农产品的“卖难”问题,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使农民利益蒙受损失;有的地方在收购农产品中压级压价,百般刁难;有的地方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却无充足的资金保证,“打白条”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十分恶劣。 3.乱占滥用农业耕地的歪风屡禁不止。90年代兴起的“开发区热”,主要手段是非市场化的行政划拨,圈占了大量的耕地。据国家建设部公布,截止1993年3月县级以上开发区已达6000多个,占地1.5万平方公里,80%为耕地。以广东为例,1996年城镇扩大规模占用土地达133.5万亩,其中耕地占了一半,而各类违法批地、用地案件13849宗。非农建设征地闲置未用的现象大量存在。 4.农民的安全和财产遭到基层政权个别腐败分子的严重侵害。农村社会的一系列矛盾,都在农民群众与农村干部这对矛盾上交汇,干群关系成为矛盾的焦点。首先是农村机构臃肿、县、乡、村三级需要农民部分或全部负担的人员多得令人吃惊,约有上千万人。人员过多,开支过大,财政支出不足,只能去侵害农民的利益。其次,少数乡村干部以权谋私,非法挪用,贪污腐化,吃喝嫖赌,挥霍无度,引起农民极大的愤恨。第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目无法纪,不择手段罚款收钱,侵犯农民的人身权利,随意打人,动不动就抓人关人,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体愤怒”的群体事件。 5.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创造的潜在价值没有完全得到社会的承认,一部分个人劳动没有转化为社会价值,农民在市场交换过程中总是吃亏。再加上工农业产品比价不合理,农民通过市场交换直接损失掉一部分价值和利润。 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十分严重。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作为经济问题,它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仅妨碍再生产的实现,而且减少有效购买力,引起农村市场的萎缩,成为开拓农村市场的障碍因素;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使农民难以支付受教育所需要的最起码的费用,这又成为制约农民摆脱贫困的重要因素。这样,必然严重阻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问题,农民负担过重,加剧了农民和基层政权及其干部之间的矛盾,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不同程度地动摇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不仅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利益保障的基础工程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系统地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第一次完整地提出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这个纲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的战略规定性。遵循这个纲领,既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农村中存在的问题,又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利益保障的基础工程指明了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