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中国经济发展经受住了来自亚洲金融危机和特大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在党中央的英明决断和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不仅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适度快速发展的好势头,而且针对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而设计的各项改革也在精心部署下陆续出台,稳步推进,在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建立健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1998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1.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1998年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粮食流通体制政企不分,管理不善,人员膨胀等弊端表现得越来越突出,粮食企业亏损挂账严重,国家不堪重负,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地步。针对这种情况,4月下旬,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计划出台。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坚决贯彻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3项政策,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最终在粮食生产、经营和储备方面实现政企分开,储备和经营分开,中央和地方责任分开,真正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责任,逐步解决粮食企业亏损问题,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中的主导作用。目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果,新的粮食亏损挂账被遏止,一些品种的粮食市场价格已经出现回升,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2.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 (1)推进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改革。纺织、煤炭、石油石化、冶金等行业深化改革和扭亏解困取得初步成效。纺织行业加快压锭减员的步伐,上半年,共压锭280万,完成全年任务58.3%。分流人员40万,完成全年任务的2/3。煤炭行业将国有重点煤矿以及原随煤矿一起上收、为煤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同时整顿关闭无证开采、乱挖乱采、破坏资源的小煤矿。石油石化行业组建了南北两大集团公司,实现了石油石化生产上下游、内外贸和产供销一体化。(2 )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改组和调整。为支持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今年将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总额由1997年300亿元增加到400亿元,同时,继续把“拨改贷”和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转为国家资本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3)成立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 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发生重大转变。启动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稽查特派员制度,从领导班子建设,国有资产运营等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监督。 3.金融体制进一步完善 1998年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金融行业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1)国家从1998年1月1日起, 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多年的贷款限额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风险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体制。这是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改革。 (2)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 增强了金融机构资金自求平衡和增加信贷供给的能力。从3月21日起, 人民银行对存款准备金制度实行改革,将过去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两个账户合并为符合国际惯例的一个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过去的13%下调到8%,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存放, 人民银行按旬考核。 (3)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改进金融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推行贷款质量5级分类。人民银行颁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类。 通过贷款的分类,揭示贷款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 (4 )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都要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职能部门,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5)改变了贴现、再贴现利率的确定方法, 初步形成了适应间接调控的票据市场利率生成机制。从3月21日起, 改变了再贴现利率按同档次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下浮5%—10%的做法, 使再贴现利率与再贷款利率脱钩,首次成为独立的基准利率种类,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再贴现利率水平。贴现利率由商业银行在最高不超过再贴现率0.9 个百分点的限度内自行确定。这一新的贴现、再贴现利率生成机制,为今后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6)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继续扩大。 在总结上海浦东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批准深圳为第2 个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并增加部分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 (7)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其职责是领导、保证、 管理、监督、协调。配合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抓好金融系统的领导配备和反腐败工作。 (8)金融机构全面实行垂直领导。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对全国的金融、证券、保险行业实行分业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