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之后,在国共和谈进行过程中,军队问题始终是双方争执的重点之一。国民党企图以“军队国家化”的名义,将中共军队化入自己的控制之下,中共则坚持军队的独立性。为此,双方进行了反复交涉。1946年2月,在美国特使马歇尔的调停下,国共达成整军协定, 规定了双方军队整编的原则和进行步骤。虽然这个协定由于整个政治环境的变化而未能实行,但国共双方仍据此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整军工作,本文即略述此一整军的过程。 一、国民党的军事整编 1946年2月25日,国、共、美三方代表张治中、周恩来、 马歇尔签署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通称“整军方案”),该方案规定,全国军队保留108个师,国共军队之比为5 :1,协定公布后12个月内,政府应将90个师、中共应将18个师以外之各部队复员;3到6个星期内,政府与中共应交出保留各师表册及复员部队次序,12个月完毕后之6个月,政府军应缩编为50个师, 中共军应缩编为10个师,编为20个军。方案还规定了国共军队的编成方法及配置地点(注:《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2月26日。)。此后, 国共双方即依据此一方案,进行了初步的整编工作。 国民党方面早在抗战后期便已计划军队整编工作,至1944年底,国民党政府军已有124个军354个师31个旅近600万人, 如此庞大的兵力在经济上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负担,而且部队素质低下,待遇不高,亟待调整整编(注:林蔚:《关于整军的报告》,《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1月17日。)。据官方报告,从1945年初起, 国民党政府军已陆续裁减了36个军111个师21旅,编制减少了约1/3,人数减少了约110万,到整军方案达成时,还有91个军253个师。 据军政部向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国民党政府军将在18个月内分两期整编。第一期12个月,部队裁减为30个军90个师,其中第一阶段先将军改为师,师改为旅,预定5 月底完成;第二阶段统一编成90个师,两期预计复员官兵143万人。 第二期全军编为50个师,预计复员官兵65万人,地方保安团队亦复员 1/3(注:林蔚:《军事复员报告》,1946年3月3日, 青年远征军第二零八师政治部编:《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二中全会辑要》,1946年印本,第42—48页。)。 根据蒋介石的机密甲9269号和9272号手令,国民党政府军的整编方法是:“将全国现有陆军,按军师单位,军缩为师,师缩为团,或先缩为旅”(注:《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1946年印本,第4页。), 即将三师九团制的军缩编为二旅六团制或三旅六团制的师,裁掉1/3的员额,从三三制改为二三或三二制。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为了应付整军方案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较易操作。如果从实战角度出发,三三制较为合适,但当时军队高层考虑,“三三制在运用部署上虽较便利,但三旅九团过于庞大笨重,在我国道路不良,行军长径大,补给与指挥不便,易失机动力”,而“两旅六团兼有持续强韧战力与机动力,在运用上似较适宜。”(注:《陆军部队现行编制装备之检讨综合研究》、《第二期军事小组讨论结论汇集》,1946年印本。但据时任军政部军务署副署长郭汝瑰的看法,国民党原计划汰弱留强,后因各部队要求公平,遂改为凡整编部队一律裁减1/3,导致强者变弱,弱者更弱。(作者访问郭汝瑰记录,1989年9月19日)。 )因此在整编过程中,编制采用了二三制或三二制,其实质是一样的。国民党政府军的整编自1946年3月开始,第一期整编陇海路沿线的27个军67个师,4月底完成;第二期整编长江以南的30个军84个师,6月底基本完成; 第三期计划整编陇海路以北的32个军,自7月开始, 因全面内战爆发而停止(注:这种整编本身由于时间所限和计划的粗糙,很多时候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如第三十八集团军电称:“整编之各师军,不论其是否改编完毕,统自五月一日起军改称为整编某某师,师改称为旅。”(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编著:《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解放战争史》,第一卷第254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国民党政府裁减实数尚缺乏确切统计。如按中共的统计,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总数为430万人,则较林蔚所称1945年底490万的数量约减少了60万人, 但国民党军队缺额甚多,此减少数字完全可能是名义而非实数。现有资料显示出国民党军队军官佐被裁后的有关情况,但很少士兵被裁情况的资料,或许能说明问题。)。 对于复员计划所裁减的官兵,如按蒋介石当初的设想,是“将现役师旅团中之各级优秀军官佐及军士,轮流悉数选集于中央陆海空军各学校,重新训练,以为建立国防军之新干部,尔后按省设立军区,开始征兵,逐步成立国防师”;“将已经缩编之师旅,配置于全国重要公(铁)路线上,及国防重地,区分地境,限期六个月至一年内,将其所辖地区内之公路铁路或水利治河,定期完成,尔后按实有人数,师缩为旅,旅缩为团,继续增修公(铁)路与治河水利工作,并增加较久之生产事业,如造林,垦殖,与移民戍边等工作。”(注:《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第4—5页。)为此,行政院成立了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对于复员官兵之生计,负统筹设计之责,务使人人各安其业,各得其所”。(注:《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第4—5页,第3页。)根据其计划, 预计第一期复员军官(佐)18万人,其中除了1万人深造,1万人退役,1 万人集团转业外,其余15万人将经3个月至1年的训练后,予以个别转业。转业计划为,警官4万人,交通管理5千人,工矿管理2千人,农村垦牧1千人,土地测量1千人,地方行政2万人,地方卫生2千人,金融财政1千人,民众义务教员4万人,劳动服务队督导员4万人,总预算2010亿元,如加上上述事业开办费和军官(佐)薪俸(每月人均 7 万元), 共需3566亿元。(注:《第一期复员军官佐十五万人个别转业训练计划》,1946年印本。)至于复员士兵125万人, “除择优深造及资遣退役者约二十五万人外,尚余百万人,即行集团转业,分配于修筑铁路、公路、水利、工程及垦殖畜牧等项”。(注:林蔚:《军事复员报告》,1946年3月3日,载《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二中全会辑要》,第48页。)可是这些计划大都停留在纸面上,很少真正付诸实施。唯一实行的是,成立了20个军官总队及4个直属大队,收容被裁军官。 (注:根据国防部统计称,复员官佐人数总计约23万余人,其中编余16万余人,失业7 万余人,最后安排是,留用约7万人,转业5.6万人,退役10.6万余人(《国防部对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军事报告》,1947年9月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正是由于国民党对复员官兵的漫不经心,使得复员官兵流落社会,生活无着。如按国民党原规定,军官佐退役金数量,最高的将官不过发给一年薪给及6斗退役粮另加1/3月俸, 后调整为按实职年资计算,以3个月薪水基数,每增加1年,加发1个月薪水,及 1/2月俸。然而按照当时的物价上涨情况,如果退役后没有职业,这点薪水不能够维持的生活水平是可想而知的,以至出现了“将级人员退伍还乡后,社会地位未予保障,致受保甲人员欺压”的情况。(注:《国防部政绩报告》、《国防部会议记录》,1946年6月18日。 )这就难免使复员工作受到影响,复员官兵对国民党心怀怨恨,不仅影响社会安定,而且直接影响到部队作战士气。至于被裁军官,更是利用以往的社会地位和活动能量,四下串联,要求给以适当安排,以至最后酿成中山陵哭陵的一幕,轰动了社会各界。(注:据重庆警备总司令孙元良其后回忆,重庆一地的登记失业军官即多达4千余人, (《亿万光年中的一瞬—孙元良回忆录》,第286页,高雄1972年版)这些被裁军官, 多数身无长技,一旦裁减,势必流落社会,走投无路,甚至不乏自寻短见者,以至“兔死狐悲,士气也无形中受到影响。”(《刘汝明回忆录》, 第143页,台北1966年版)1947年5月12日,中央训练团将官班失业学员500余人,于中山陵谒陵时,因感生活无着,“多掩面痛泣”,并表示如不能按目前待遇发给编余者,将续向行政院请愿。史称“哭陵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称为“近年来空前的现实大讽刺”。(万仁元、方庆秋主编:《中华民国史料长编》,第70册第107页,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