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代是中国文化的价值重建的时代。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发动者,陈独秀在宗教观上经历了一个由力主废弃宗教到倡导基督教的嬗变,这主要由于陈独秀文化观中“科学”与“信仰”的紧张冲突所致,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价值观的冲突,为后来陈独秀接受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个契机。 一 五四前期,陈独秀力主废弃宗教,“以科学代宗教”。 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首先是袁世凯称帝,提倡尊孔读经,而后又出现张勋复辟的丑剧,旧思想、旧礼教死灰复燃。鉴于“尊孔复辟”逆流,陈独秀等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文化运动,高举“科学”与“民主”的旗帜,力主废弃宗教,“以科学代宗教”,反对“尊孔复古”。 陈独秀首先抨击了康有为等“尊孔保教”的思想。1912年康有为任孔教会会长,一再上书最高当局,请求定孔教为国教。指出:“凡国必有所谓国教也”。当今之中国,“欲救人心,美风俗,惟有亟定国教而已”,“欲定国教,惟有尊孔而已”。他认为,中国的一切文明,皆与孔教相系相因;若弃孔教,则一切文明随之而灭;至四万万之同胞将沦为“天教之禽兽”(注:《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1913年袁世凯两度发布《尊孔祀孔令》宣称:“是以国有治乱,运有隆污,惟孔子之道,亘故常新,与天无极。”(注:《政府公报》1914年9月26日。 )针对康有为的“尊孔”论调和袁世凯的“复辟”活动,陈独秀严肃指出,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陈独秀还通过例举封建士大夫的“愤世自杀”、“厌世逃禅”、“嫉俗隐遁”、“酒博自沉”的消极秉性,以及封建礼教所铸成的普通民众的奴隶根性,指出:“吾国社会恶潮流势力之伟大,与夫个人抵抗此恶潮流势力之薄弱,相习成风,耻廉道丧,正义消亡,乃以铸成今日卑劣无耻退葸苟安诡易圆滑之国民性!呜呼,悲哉!亡国灭种之病根,端在斯(国民性的弱败)矣!”(注:《独秀文存》第24页。)陈独秀进而指出,这种消极的国民性是由文化传统造成的,儒家的“礼让”,道家的“雌退”、佛家的“空无”,窒息了强梁敢进之思,使国民的抵抗力从根断绝。接着,陈独秀以孔德的“宗教时代”、“玄学时代”、“科学时代”的人类社会进化图式为立论根据,认为自18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已开始进入科学主导的时代。(注:《近代西洋教育》,《独秀文存》第108页。)故此,他指出, 在当今科学勃兴、宗教衰微的时代,康有为等欲在中国这一古来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度新立宗教,无疑是不识时务之举。 对于宗教,陈独秀总体上持批判态度。他认为,在20世纪的中国仍存在宗教,宗教的最大弊端是阻塞人们的思想,阻碍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宗教之功,胜残劝善,未尝无益于人群,然其迷信神权,蔽塞人智,是其所短也。”(注:《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进而,陈独秀对宗教分两个方面进行批判。 一方面,对有神论的批判,他说:“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确实证明,一切宗教都是骗人的偶像,阿弥陀佛是骗人的,耶和华是骗人的;一切宗教家所尊重的神佛仙鬼都是无用的骗人的偶像,都应与破坏。”(注:《偶像破坏论》。)陈独秀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宗教的偶像,当然他不是简单的喊口号,而是运用自然科学发展的结论来批判有神论。“宇宙间物质的生存与活动以外,世人多信有神灵为之主宰,此宗教之所以成立至今而不坏也。然据天文学家之研究,诸星之相毁、相成、相维、相拒,皆有一定之因果法则。据地质学家之研究,地球之成立,发达,其次第井然,恶可以科学法则说明之。据生物学者、人类学者、解剖学者之研究,一切动物,其间进化之迹,历历可考各级身体组织繁简不同,势力便因之而异。此森罗万象中,果有神灵为之主宰,则成毁任意,何故迟之日久,一无逃于科学的法则耶?(注:《科学与神圣》。)陈独秀运用近代科学结论说明,在现存世界之外根本不存在造物主,地球的存在和发展不是由某种神的力量在起作用,而是与科学学说相符合。同时,他还批判了与有神论观点相对应的迷信中的有鬼论。他认为,在中国,鬼神之说,支配了全国民众的思想,定要以科学才能击破有鬼论。他在《有鬼论质疑》中,指出,鬼的存在“非物质所包,非感觉所及,非科学所解释,又是不占空间的无质者,只能是幻象或影象,幻象时隐时现,因为本无是物不过吾人主观幻觉;不若那有对境的实象,人人可见,不随吾人主观改变的。”在这里,陈独秀运用了朴素唯物反映论的观点来说明,鬼相的形成只能是幻觉而已。 另一方面,对虚幻论进行了批判。宗教大多宣扬现世和人生无意义的。佛教一贯认为“世界本是幻象”,“印度诸师,悉以现世界为妄觉,以梵天真如为本体。”(注:《人生真义》。)基督教把一切的最终原因归结于上帝,“人类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后仍旧变为泥土”。(注:《人生真义》。)陈独秀认为,这些讲法都否定了物质世界的自身存在。物质世界是“真常之存在”,“原子种性相继不灭”,是“官能妄觉”,或“现实无常”的理性难以否定的。他在《人生真义》中提出与宗教虚幻论相对立的积极的人生观。人生虽然短暂,但一个人存在与世界存在是一样的,都是现实的存在。 接着,陈独秀高举“科学”的旗帜,力主废弃宗教。陈独秀指出:“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之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注:《敬告青年》,《独秀文存》第9页。)在其看来, 科学首先是对迷信的否定,科学法则具有支配一切事物之功能,遵循科学理性,人类即可祛除迷信的羁束,解放锢蔽的智灵,获得真理的力量。同时,科学还具有征服自然和厚生利用的功效,现代社会工业、商业、农业的经济功用,都离不开科学。进而认为,科学不仅具有工艺和经济的效用,而且具有伦理的价值。人类若无科学,只能永远固守愚味劣等的生活。陈独秀还对科学与宗教进行了比较,认为,科学属普遍、永恒,必然的“自然法”,宗教则属部分、暂时、当然的“人为法”,进而指出,“人类将来之进化,应随今日开始萌芽之科学,日渐发达,改正一切人为法则,使与自然法则有同等之效力,然后宇宙人生,真正契合。此非吾人最大最终之目的乎?”(注:《独秀文存》第91页。)“余辈对于科学之信仰,以为将来人类达于觉悟获享幸福必由之正轨,无为吾国日前所急需。”(注:《独秀文存》第93页。)最后,陈独秀总结认为:“人类将来真正之信解行证,必以科学为正轨,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故余主张以科学代宗教”。显然,陈独秀的主张代表了一种科学主义观点,这里的科学是指一般的自然科学,他试图以自然统人文,以知识代信仰,以科学理性来整合宇宙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