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20世纪初叶的五四爱国政治运动导源于“新文化”并以其为基本内涵作用于中国近现代社会政治,这不仅将中国现代化由器物、制度推进到文化层面,是一次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思想解放与文化启蒙,而且新的社会政治、文化因素从中不断增长和提升,进而引起政治的近现代变革,开启了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换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与发展。作为一场政治运动或一桩政治事件(注:我们认为,五四运动的发生不是孤立和偶然的,一些海外学者将五四运动称为一桩政治事件,这种观点淡化了五四运动的历史发展与社会影响。),五四运动有其一定时限,而它所蕴含或孕育以生的思想认识、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则没有因之消失。相反,它融入到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进程中,为政治发展提供思想资料、认识根据,并参与了对相应政治主体角色的塑造。由是观之,“五四”新文化与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是不可分割的,二者间存在着文化——政治的历史互动关系。 一 中国历史步入近代,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基础的变动,传统文化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过程中与西方文化相激荡,中西文化碰撞、争鸣以至融合。中学与西学本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范式,二者之争贯穿近代中国文化发展史,但它们之间关系的主要发展趋向则表现为近代中国人向西方学习,以西方“富强之本”求中国富强之路,“师夷”,“更法”,“天国”,“洋务”,“维新”,“革命”,这些在不同历史阶段对西方文化的接受,从科技、经济渐次扩展到政治制度领域。但是,以学习西方、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目标的辛亥革命尽管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制度,却同样未能解决中国近代社会的根本问题。陈独秀指出,辛亥革命之失败,首先在于没有唤起多数国民之自觉,“吾国之维新也,复古也,共和也,帝制也,皆政府党与在野党之所主张抗斗,而国民若观对岸之火,熟视而无所容心。”这便促使人们从文化深层结构探寻中国落后贫弱的根源和发掘改造社会、救亡图强的文化依据与根本途径,一方面对中国文化进行反思,另一方面则主要从西方近代文化中去寻求中国社会近代变革的文化资源,于是,以民主与科学为旗帜的文化狂飚倏忽而起,并由此演化为五四爱国运动。在这一转换、发展过程中,不仅充分表现了历史的必然性与进步性,也充分展示了文化对政治的催化力和对政治的积极先导作用,从而积淀凝聚成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五四”新文化。 民主与科学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所不具备的规范。作为思想启蒙运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以民主与科学为思想武器,力求用民主与科学精神改造国民性。这里的民主指的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科学主要是指自然科学和认识事物的科学观点和态度。陈独秀在分析中国落后的状态时指出,“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中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一卷一号。)方可摆脱社会困境,这反映到政治上,是要将“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代之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注: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新青年》一卷六号。)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王权主义、君权至上是核心,它因应中国君主政治的需要而形成,在政治运行过程中巩固和强化了君主专制统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意识,对于自身权利缺乏自觉,“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者。”(注:《孟子·尽心上》。)陈独秀认为要真正实现民主政治,国民须自觉地“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注: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新青年》一卷六号。)同时,科学精神不可或缺。在“五四”新文化中,科学与民主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筑起中国近现代社会进一步变革与发展的新的思想认识基础。 文学作为语言文体的基本形式,在新旧文学的冲突中,提倡新文学者认识到了语言文体的革新对新文化新思想传播与建构的作用。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认为,“我们认定文字是文学的基础,故文学革命的第一步就是文字问题的解决”,只有“先要做到文字体裁的解放,方才可以用来做新思想新精神的运输品”。(注:胡适:《尝试集自序》,《胡适文存》卷一。)胡适所说的新文学即是“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文,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注: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而且,“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四卷四号。)。这实际上主要是文体的改革。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则主张文学不仅在形式上而更要在内容上进行革命,与反封建相联系,把“文以载道”、“代圣贤立言”、宣传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的旧文学改造成为传播民主与科学的新文学。文学革命也是从语言文体方面对当时“尊孔复古”的回应。钱玄同的“欲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文”(注:钱玄同:《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新青年》四卷二号。)的主张,虽较偏激,却表达了要求变革语言文体和反孔的主旨。这对于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来说,是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否定意念,是要求新旧政治文化的转换。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其源头活水即在于此。在文学革命方面,“五四”新文化是成功的,对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性的条件与途径。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规范集中表现为“三纲五常”的伦常原则。陈独秀指出,“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两相比较,“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因此,“欲建设西洋式之新国家,组织西洋式之新社会,以求适今世之生存,”则要建立“平等人权之新信仰”(注:陈独秀:《宪法与礼教》,《新青年》二卷三号。)。儒家伦理的政治功能正如李大钊所认为的,“孔子所谓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个性,乃是使人牺牲他的个性。牺牲个性的第一步就是尽孝,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注: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新青年》七卷二号。)封建纲常与民主政治不相容,建立民主政治须“推翻孔学,改革伦理”(注:钱玄同:《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新青年》四卷二号。),“虽冒毁圣非法之名,亦所不恤。”(注:李大钊:《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甲寅》1917年2月。)在五四运动时期, 旧道德被打倒了,新道德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道德革命的历史作用,新道德的建立需要一个与之相应的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动过程,而提倡新道德则是建构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新政治文化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