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毛泽东对社团活动的性质、作用的认识和具体的实践活动,我们将它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15年秋~1919年3月) 这是青年毛泽东萌发组建团体并付诸实施的阶段。在此阶段,他以参与学校的社团活动为主,参加社团活动的目的是求友修学、砥砺品行,互助互勉、对善规过,以达到人格的完美。 第二阶段(1919年4月~1920年5月 在此期间,毛泽东以湖南学生联合会为依托,领导了湖南的五四运动。在全省各界的努力下,驱逐了作恶多端的反动军阀张敬尧,开展了湖南自治运动。这是毛泽东真正广泛地接触社会,把社团放到时代的大风大浪中去锻炼、检验其能量的时期。一方面,他想通过“无血革命”,建立起“新村”,另一方面,又对封建军阀的黑暗统治强烈不满,企图用松散的团体去推翻它,取代它。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下,他的社团观表现得十分复杂,《民众的大联合》的发表、标志着他的社团意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第三阶段(1920年6月~1923年4月) 这是青年毛泽东把理论运用到社团活动的实践,改造旧团体,摒弃旧观念,组建新的革命团体的时期。在此期间,他已把组建社团的重点由青年知识分子转移到工人群众,他对社团的认识从一般的结交朋友、主张用“学理解决问题”上升到“多找真同志”,“谋求社会问题的总解决”;从纯学术之争发展到“主义”之争。其特点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1.强调潜在务实,打好基础,团体的基础打牢了,才能巩固和发展。2.“主义”是团体凝聚力的源泉;3.组建工人团体,为建立先进政党奠定基础。 参加社团活动的实践,给青年毛泽东的成长以极大影响。首先,他的品行得到砥砺,品性得以升华。其次,结交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极优秀的朋友。再次,锻炼了组织领导能力。 (摘自《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