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的上限为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下限为1940年1 月《新民主主义论》发表。在这一时期内,毛泽东依据形势的变化,先后提出了“人民共和国”、“民主共和国”、“三民主义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等建国方略,体现了我党在建国理论上的逐渐成熟。 (一) “人民共和国”的提出是在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期间,该会通过的决议中规定:“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广大的与更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609~610页,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 会后不久,毛泽东对“人民共和国”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讲:人民共和国“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它的政府“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它已不再是过去“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而“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但是,“帝国主义的走狗豪绅买办阶级”不能放在人民之列,不能参加“人民共和国”。对于“人民共和国”的施政纲领,毛泽东讲,首先,要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其次,要给城市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及其拥护反帝反封建纲领的分子以在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说话做事的权力、给他们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再次,人民共和国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时代并不废除非帝国主义的、非封建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要鼓励这些工商业的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156~1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人民共和国”的特点:其一、从时效上看,“人民共和国”的建国理论尚未与新中国的建国理论相联系,它更多的体现为战时建国纲领的性质。换句话讲,“人民共和国”体现出的是我党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实施的一种策略,尚未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其二、从政治斗争上看,“人民共和国”与“反蒋抗日”相辅相成。瓦窑堡会议的决议中规定:“发动、团结与组织全中国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反对当前的主要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蒋介石”(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614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与以往相比,“人民共和国”与“抗日反蒋”并提体现出的是一种进步性,因为它至少承认民族资产阶级有抗日的可能,并为之在所主张的建国方略中标定了位置。但是,就更好、更现实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言,“人民共和国”与“抗日反蒋”并提却又是一个局限,它反映了其组成力量的不彻底性。这也正是“人民共和国”不久被放弃的根本症结。 “人民共和国”的前身是1931年提出的“工农共和国”。为什么要把“工农共和国”改变为“人民共和国”呢? 从当时的社会形势来看,华北事变后,日本要独占整个中国的野心已是昭然若示,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大祸。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各阶级、阶层、政党以及各种武装力量,改变了和正在改变着他们以往的相互关系。工人和农民是坚决抗日的,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富农、地主,甚至一些地方实力派,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抗战热情;从当时的党内形势来说,“左”倾关门主义在党内还十分盛行。它的主要表现就是“孤家寡人的策略”,其结果就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一边去,只博得敌人的喝采,这显然是与抗战形势下的国情民意相违背的。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中共适时改变长期以来的“左”倾关门主义,“有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口号的必要,因为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也是从广大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因此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88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 (二) “民主共和国”最早出现在1936年7月毛泽东同斯诺的谈话中。 同年8月15日,共产国际给中共中央发来电报, 也建议中共主张建立“中华全国民主共和国。”(注:见《中共党史研究》,1988(2)。)。 8月25日, 毛泽东代表中央发表了《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诚恳地向国民党呼吁停止内战,发动神圣的民族自卫战争,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进攻。并郑重宣布:“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拥护全国人民和抗日军队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拥护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注:《毛泽东文集》,第1卷,4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月中旬, 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央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正式把“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 对于“民主共和国”的具体内容,毛泽东依据形势的不断发展逐步进行了阐发: 还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毛泽东就指出,民主共和国的主要纲领应是,第一能够抵抗外侮;第二能够给予人民以民主权利;第三能够发展国民经济以减轻以至免除人民生活上的痛苦。 1937年5月, 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全国党代会上详细地阐述了“民主共和国”的有关内容。首先,在意识形势领域,要重新整顿三民主义的精神,确立以对外争取独立解放的民族主义、对内实现民主自由的民权主义和增进人民幸福的民生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其次,关于组成力量和政治领导力量:“民主共和国”应该包括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及一切国内同意民族和民主革命的分子,它应该是这些阶级的民族和民主革命的联盟。它的政治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因为离开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不能建立,和平民主抗战的目的就不能实现,统一民主共和国就不能成功。再次,关于性质和前途。毛泽东指出,民主共和国的性质是工农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联盟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其前途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也可能走向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应该力争后一种可能,因为我们的“民主共和国”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是在国际新环境下——苏联社会主义的胜利,世界革命新时期前夜建立起来的。(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259~264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