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这是对“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经济建设的符合实际的基本估计。 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国民经济所取得的进展绝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正如《决议》所说:“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文化大革命”是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努力走入歧途的结果,它给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带来的灾难和教训是十分沉痛的。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必须正确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虽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但它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要正确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生活。除非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我们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中心。 第二,必须正确估计国际形势,抓紧利用和平的国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生产力布局的改变,不宜操之过急。 对于国际形势、战争危险应有正确的估计。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是战争的根源,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但是,世界人民团结斗争完全有可能推迟乃至制止战争。我们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尽力制止或延缓战争的发生,抓紧利用和平的国际环境搞现代化建设,而不应片面夸大战争的危险,干扰现代化建设。 生产力的地区布局合理与否,对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生产力布局极不平衡,现代工业大部分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资源丰富、地区辽阔的内地,则经济比较落后。为了开发我国内地的丰富资源,全面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防御外敌可能入侵的威胁,我们必须注意努力加强内地的工业建设,逐步改变不合理的地区布局,有计划地建设我国巩固的战略后方。但改变生产力的地区布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对当时的国际形势、战争危险估计过于严重,认为战争危险迫在眉睫,过分突出战略工作,对加快内地建设操之过急、投入过大,加剧了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很大浪费。 第三,在中国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中国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但是,在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这是困惑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大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至今,已经走过了近四十年的路程。此间,我们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沉痛的教训。回顾我们走过的曲折道路,最根本的是我们过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并不完全清醒。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虽然没有对社会主义本质下过正式定义,但多年来形成了一种习惯的看法: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按劳分配,三是无产阶级专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以为平均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纯粹,越是社会主义。甚至认为以阶级斗争为纲,实现“全面专政”,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种观点有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忽视了生产力,忽视了共同富裕。就是说,它既忽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又忽视了达到这一目的的物质基础。我们过去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也不甚准确。我们过去不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现实社会主义的探索,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特定条件下的经典社会主义的一些特征当作了普遍适用的特征,以为按这个模式去做就能一下子过渡到社会主义,结果给社会主义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 第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必须十分注重经济效益,不断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有“两种生产”,一种是生活资料及工具的生产,另一种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相适应,就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人是生产者,是社会生产力的首要的且又非常活跃的因素。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先进制度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协调发展,它需要党和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实施和保证。我国国情的基本特点是: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人口增长过快,就会引起经济、生态、社会的矛盾。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由于人口增长过多过快,国家就要拿出相当多的一部分用于消费,不得不减少积累。人口过多,国家的物质总量有限,就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使自然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口的迅速增长还会引起住房紧张、就业困难、教育发展缓慢等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就必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林彪、江青一伙的干扰破坏,我国人口的发展处于无政府状态,十年增加了近两亿人,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共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控制人口的目标。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又明确提出:“计划生育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否则势必影响既定奋斗目标的实现。”由于党和政府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和增长率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这样做,既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又增加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也提高了经济效益,加快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程度。因此,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这个基本国策,长期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