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就中华民国史还是蒋介石个人政治生涯来说,新生活运动都是很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相对于民国史其他领域,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比较薄弱。直到近些年,随着民国史研究地位凸显,由“险学”变成“显学”,随着民国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整体研究水平的日益提高,新生活运动才逐渐成为史学界关注的话题。从已经问世的各类研究著述看,学界对新生活运动的研究有了可喜的进展,许多见解读后颇有启迪。但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成果中,笔者认为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很有商榷之必要,提出来求教于各位专家和学者。 迄今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新生活运动就其性质来讲,是“一股复古的逆流”;是“复辟封建礼教的运动”和“提倡忠臣孝子的帝制教育运动”;是“利用封建的道德与文化来麻醉人民群众,按照封建的‘礼义廉耻’准则,把全国人民变为四大家族统治下的顺民和奴隶”(注:见宋仲福等:《儒学在现代中国》,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6月版;王俯民:《蒋介石传》,经济出版社1989年8月版;宋平:《蒋介石生平》,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版。)。笔者权且称此观点为新生活运动“复古论”。 平心而论,视新生活运动为封建复古运动,并非一点没有根据,因为无论从“礼义廉耻”被确立为新生活运动的中心准则,还是从新运期间全国性尊孔读经逆流的出现来看,新生活运动与封建伦理道德之间的确有着密切联系。关于这一点,蒋介石当年说得很明确,“我们所谓新生活的目的,就是要使全体国民,凡日常生活食衣住行,统统要照到我们中国固有的礼义廉耻道德的习惯来做人”(注:蒋介石:《新生活运动的意义和目的》(1934、3、19),《革命文献》第68辑,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版,第32页。)。现今台湾学者一般也认为,新生活运动其性质“是一种民族文化与道德复兴的运动”(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文化发展史》第4册,台湾近代中国出版社1981年版,第2059页。)。但也正如人们所知,新生活运动历时长达15年,期间指导思想、主观意图与具体措施、客观效果之间的不一致性始终交织在一起,情况极为复杂,应作全面具体的分析。 其实,蒋介石等对所谓“固有道德”的热衷并非起于新生活运动。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封建传统的国家,孔孟儒学为代表的封建文化,特别是那套等级、尊卑、服从基础上的忠君意识和“四维八德”为核心的伦理纲常,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久不衰、延绵不绝的重要精神支柱。虽经辛亥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猛烈冲击,封建幽魂总是驱之不散。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不过是历史上的又一次改朝换代,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面貌依旧。作为封建买办势力的总代表,国民党统治集团同以前历代封建统治者一样,十分注重利用封建意识形态维系政权统治。就蒋介石本人来讲,从30年代初开始,他就不断发表文章和演说,在“复兴民族”、“挽救国家”的旗号下鼓吹封建伦理道德。 对于“九·一八”以来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深刻危机,蒋介石不是从国民党自身找原因,而是把一切都归结为国民道德堕落,人心不古。他认为,中国之所以衰弱和遭受外国列强侵略,是由于老百姓们腐败、堕落,苟且偷安,自私自利,不肯努力,丧失了固有的“民族性”和“民族精神”;是由于“一般人都没有礼、义、廉、耻,都丧失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诸固有的德性”(注:蒋介石:《合作人员的革命责任》(1933、9、20),《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4月版,第790页。)。在他看来,个人道德的堕落必然导致民族道德的堕落,从而“使国家所赖以生存的东西——民族精神——民族道德,完全崩坏,而致国家民族于灭亡”,因此,要抵御外侮,使国家复兴,“就要先恢复中国固有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民族道德”(注:蒋介石:《革命哲学的重要》(1932、5、23),《三民主义历史文献选编》,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7年发行,第304页。)。为给自己的谬说寻找理论根据,蒋介石还搬出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作保护伞,称孙中山的思想“即是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来的仁义道德思想”,“三民主义就是从仁义道德中发生出来的”(注:蒋介石:《中国教育的思想问题》(1931、2),《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617页。)。 基于上述认识,由蒋介石亲自倡导和发起的新生活运动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固有道德”的恢复和发扬,“礼义廉耻”被确立为新生活运动的中心准则。 “礼义廉耻”作为重要道德规范,最早见于《管子·牧民》,即大家所熟知的“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当时提出“四维”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是为实现“尊王攘夷,一匡天下”的政治目标。封建伦理规范中,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特别看重“礼义廉耻”,则在于它具有直接为国民党专制统治服务的实用性。 早在1932年4月16日国民党“革命军人同志会”成立会上,蒋介石就提出过以“礼义廉耻”挽救人心的观点。新生活运动开始后,“礼义廉耻”在他的文章、演说中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对于恢复“礼义廉耻”等固有道德的必要性,蒋介石强调,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机关,一个家庭以至每一个人,“要向上发展,要成功任何大小事业,都必须依据礼义廉耻的精神”,“这是我们新生活运动的中心准则”(注: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1934、3、5),《革命文献》第68辑,第24页。)。他还举日本、德国、意大利为例,认为这些国家之所以强大,是由于他们“无论吃饭穿衣住房子,走路以及一切行动,其精神所在,有形无形之中,都合乎礼义廉耻”。他甚至认定,在当时外敌入侵、国难日急的情况下,只要“礼义廉耻”这套东西能够恢复,“国家便可以转危为安,转弱为强”(注:蒋介石:《新生活运动的意义和目的》(1934、3、19),《革命文献》第68辑,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版,第32页。)。宋美龄则认为,新生活运动致力复兴的“礼义廉耻”四种旧道德,“是提高人格的主要条件”,“是我国最可宝贵的美德,也就是中国立国的精神基础”(注:宋美龄:《新生活运动》(1936),《革命文献》第68辑,第109页。)。为证明恢复“礼义廉耻”生活的合理性,时任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干事的贺衷寒将新生活运动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了这样的对比:“‘五四’的新文化运动,是主张把中国固有的东西像礼、义、廉、耻等通统摧毁,把外国的自由主义、阶级斗争等学说介绍过来”;而“新生活运动唯一的目的,就是要把‘五四’的新文化运动底破坏运动,改变成一个建设运动。‘五四’的新文化运动,是把中国固有的精华完全不要,今天的新生活运动,是把中国固有的精华加以发扬”;“‘五四’的新文化运动与今天的新生活运动,完全是那样绝对不同的东西”(注:贺衷寒:《新生活运动之意义》(1934、2、26),《新生活月刊》(山东)第1卷创刊号。)。仅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新生活运动的保守性。在某种意义上,这次以“新”标榜的新生活运动是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动,同时这也是新生活运动发动伊始,尊孔读经逆流接踵而至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