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作为日本设在中国最大的“国策会社”,在其存在的近40年间,从各方面参与了日本对华侵略,“一贯是大陆政策的中心”(注:原朗:《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解题。《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1卷,本之友社,1996年,第1页。)。因而,满铁研究应是近百年中日关系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但在满铁研究中,关于满铁调查部的研究,在日本虽已有相当可观的成果,中国却属于空白。本文主要就“七七”事变前后,即1935年至1939年初的满铁华北经济调查,大致试做些分析,以期揭示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满铁在日本经济侵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说明的是:限于篇幅,本文并未涉及1936、1937年满铁的两次冀东农村实态调查,及其以后的满铁华北事务局调查室(后改调查部)的其他华北农村调查。 一 满铁调查活动重点之转移华北 满铁设立伊始即按首任总裁后藤新平的意旨设立了调查部,不久又改为调查课(注:1907年4月,满铁设调查部,1908年12月改称调查课,此后至1931年该课先后隶属于满铁总务部、社长室、庶务部等。人员最多时逾百人。)。满铁调查活动的地区,以中国东北为中心,遍及各地,但在调查课时期,即“九一八”事变前,“以满洲及蒙古为主,以与满蒙有重要关系的中国本部、西伯利亚及欧俄为辅。”调查内容,则“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交通、文化等一切方面”(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368页。)。当时,华北和东北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在满铁调查中虽处于“为辅”的地位,但自1927年后,满铁调查课内始终有两个系的业务,涉及华北和“中国本部”(注:1927年以后调查课的贸易统计系编辑《华北贸易年报》;交通系从事“中国本部铁路”调查。)。而且在此之前,1918年经川上理事建议和日本驻华公使支持,满铁还设立了北京公所(注:1916年前后,满铁川上俊彦理事为谋取鞍山铁矿和吉长、四郑等铁路权益等逗留北京。满铁公所主要进行交涉工作,同时也从事调查、情报活动。“九一八”事变前满铁在奉天、北平、郑家屯、吉林、齐齐哈尔、洮南等地设有6个公所。),该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现地调查机关。公所设有研究室,“担当调查与出版事宜”,时而还派出“出张员”或“驻在员”在外活动,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时,该室南迁并入上海事务所(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552~2553页。),其矛头所向,不言而喻。 1933年5月塘沽协定的签定,是满铁华北经济调查积极化的转机。此前满铁对华北是随时进行现地调查,“但昭和8年(1933)5月该地区的形势已不容许这种消极方针。该社(指满铁)首先为进行现地基础调查和担当情报连络,在天津、青岛常设驻在员。”(注:满铁产业部:《经济调查会立案调查书目录》,第1卷《立案调查与文献目录》,昭和12月9日,第9页。)满铁自身把这些派出机关说成是“华北工作的触觉”(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6年,第225页。)。而所谓“华北工作”,如所周知,就是将冀东22县沦为日伪控制的所谓“非武装区”,和以此为基地进而打击抗日军,迫使国民政府妥协,禁止抗日运动,建立亲日政权。特别是1933年9月庐山会议后,到1934年伪满与华北实现通车、通邮和伪满在长城各口设卡时,满铁积极策划设立新的华北调查机构——满铁经济调查会华北经济工作调查班及其所属的天津、青岛和上海三个支所(注:满铁调查部:《支那经济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支那·立案调查书类,第二编第1卷其二,(以下简称“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15~350页。)。计划虽未实现,但从1934年初起,满铁对华北“进行了有组织的调查”(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16~217页。)。1934年5月,满铁为了进行华北各种资源、交通、一般经济、利权等项调查和对策起草工作,在天津、青岛、太原等地设立了驻在员(注:1933~1934年,满铁在华北设驻在员的说法不一。据“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52页载,为此三地。各地驻在员都有事务所,人员多寡不同。)。1934年,满铁提出的有关华北的“调查立案报告书”共9类37项;同年10至11月满铁还派人参加了中国驻屯军实施的华北资源调查(注:“支那开发方策与调查资料”,第355~360页。)。 满铁向华北伸张势力,固然与其在“满洲”的地位变化有关,但主要还是其“国策”性质使然。由于伪满洲国业已成立,满铁历来所承担的“在满洲进行政治活动的任务”已告完成,但在日本经济势力积极向中国内地伸张方面,满铁又担负起“更大的使命”(注:1935年5月林陆军大臣同满铁新任总裁松冈会谈的基本内容(一)。《现代史资料》,日中战争(一),みすず书房,第785~786页。)。1934年3月和6月,满铁理事十河信二以满铁经调会委员长的身份,衔着所谓“重大使命”,两次跑到中国内地,广泛接触中国各界要人,进行所谓“对华经济工作”的考察。正是根据他的建议,在华北事变达到高潮的1935年,满铁决定全额出资设立兴中公司,“作为对华经济工作的统一机关”,十河本人后来也成了兴中公司的社长。与此同时,满铁对华调查机关——满铁经调会大规模地开始华北经济调查和对华经济政策的起草活动。 满铁经调会即满铁经济调查会的简称。它是1931年末日军侵入锦州后,在炮制建立伪满洲国的过程中,由关东军提出要求设立的调查机关;它“应关东军咨询,协助军方进行有关满蒙各种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建设方策和计划”(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13~215页。);它“在形式上虽然是满铁的机关,实际上由于军方的特殊要求已成为军司令官编制下的军方机关”(注:满铁档案:甲种、总体,监察,监察,监察报告,第1册之1。)。 华北事变的急剧升级,是从1935年1月关东军制造的迫使宋哲元第二十九军撤离的察东事件开始的。此后于2月26日,满铁同时设立两个“对华经济工作机构”——总务部东亚课和经调会第六部。满铁在阐述东亚课设立理由时称:“作为大陆经济工作机关的满铁已达到了这样的时期:为完成其使命,在目标上必须将重点从对满经济政策转向对华经济政策。”东亚课是满铁“对华北经济工作”的“联络统制机关”。而“联络”包括“社内联络和同社外的交涉以及事业的企业化”(注:《满铁第三次十年史》,第2429~2430页。)。所以,它是满铁向中国内地伸张势力的中枢,当时满铁设在北平和上海的事务所以及各地驻在员事务所均由其统辖(注:1935年北京和上海事务所在天津、济南、青岛、广东、南京、厦门、汉口均派有驻在员,其中如天津、济南、青岛驻在员事务所均有相当规模。)。 与东亚课不同,经调会第六部是“对华经济政策的调查策划机关”(注:《满铁会社功绩概要》(第三次),第244~245页。)。当时的满铁经调会,在委员长(注:1934年7月10日以后由河本大作理事任经调会委员长。)之下由部和班构成,1935年总人员达330人(注:满铁:《昭和10年度统计年报》,第968~969页。)。其第一部负担经济一般调查,第二至第五部分别承担农矿、交通、商业金融、法政劳动调查。新设立的由野中时雄任主查的第六部,则是“以中国这样一个特殊地区为对象的”(注:《满铁调查机关要览》,1935年,第265~266页。)。它设有两个班——综合班和基础调查班。综合班并非是综合本部的调查,而是“综合经调会其他部和班的调查起草业务”,这就是说,经调会的各部、班,都被要求把越来越大的比重放在“对华关系上”。与此同时,满铁还成立了网罗经调会和社内各部门“权威人士”的6个“对华经济政策对策小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