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92年,余华完成了长篇小说《活着》,这时的他舒了一口气,小说前言实际上是后记,提及自己的“自我的分裂”、“内心的痛苦”,显然通过写作得到一定的疏导,他认识到,“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正是《活着》,使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注:《余华作品集》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2月北京第1版,第293页。)这些话多少有点辞不达意,在《活着》迁流曼衍般的叙述中,历经劫难的福贵象一株老树,虽遭天灾人祸、屡被摧残,却凭着一种本能存活下来,这不仅使书中下乡采集民间歌谣的“我”太息不已,也使读者感受到了草根一样的福贵,其一生有一种民间史诗的意味,又岂是“高尚”二字可以概括。这些余华是知道的,否则就不会有“活着”这样的书名,关键是在这种辞不达意之中,余华对自己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好感。在西方人格心理学中,由卡尔·罗杰斯阐释的存在——人本主义范型早就指出,根据自我机体的实现趋向接纳自己,而不必根据评论、尊敬,认可这些价值条件来表达自己,这一点在完善自我人格上是极其重要的(注:参见:[美]B.R.赫根汉:《人格心理学》第十二章,冯增俊、何瑾译,作家出版社、海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北京第1版。)。 随后《许三观卖血记》的出版,在其访谈录中,余华说:“我觉得我是从内心深处把握分寸去写作,这不是技巧能够解决的。”(注:余华、李哲峰:《余华访谈录》,《博览群书》1997年第2 期第46页。)余华对自己在写作中体认到一种自我悲悯的秉性感到满意,无疑这又是一部“高尚”的作品。 但是这一切来之不易,初学写作的余华一开始不能不受价值条件的限制,在80年代,能够挤身文坛,莫过于在先锋作家之列居一席之位,先锋作家是披荆斩棘,开辟道路,提供新的审美经验的人。余华和苏童、格非、孙甘露、北村等人在马原之后成为无可置疑的先锋作家。余华一再表明,是川端康成与卡夫卡构成了他对文学的认识,余华超卓的叙述得益于川端康成,而奇情异想则要感谢卡夫卡的启示,后者的例子很多,如《河边的错误》、《往事与刑罚》、《偶然事件》、《此文献给少女杨柳》,再加上充满暴力色彩的《现实一种》,充满诡秘氛围的《世事如烟》、《难逃劫数》,这使他创作起小说来更象卡夫卡一脉的中国作家,其小说的“先锋”气质,用季红真写余华印象的一段话来概括,大体是不错的,“他主要的话题,是谈江南小镇上的生活感受。那种叽叽喳喳的闲言碎语,与诡秘的神色,构成一种令人窒息的恐怖气氛。”(注:季红真:《众神的肖像》,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5 月北京第1版第178页。)余华一直在卡夫卡的阴影下写作,这种情况大概持续到1991年发表《在细雨中呼唤》止。而《活着》则是他精神气象的崭新一页。为什么会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在初始阶段,具有卡夫卡或川端康成般的特征无疑是“先锋”作家价值条件的标志之一。但是一个成功的本土作家必定会寻找到自我的独特所在,而非仅仅满足于象一个卡夫卡或川端康成一样的写作者。依我看,余华有学习卡夫卡。川端康成的动机,但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先锋”话语的合法性中,他可以比较自由地开始他的叙说(写作),余华曾说:“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注:《余华作品集》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2月北京第1版,第291页。),先锋作家的社会定位,使他在表现冷漠和愤怒的时候不至引起自我的不安,而且为自己而写作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共识。余华的写作,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在细雨中呼唤》,包括大量的短篇、中篇,所叙述的事件都是作为过去状态出现的。他较为擅长的儿童视角、少年视角都强烈地呈现出一种回忆的性质,在接近三十岁的时候,余华已经对这种回忆有了一种近乎宿命的感觉,“我开始意识到那些即将来到的事物其实是为了打开我的过去之门”(注:《余华作品集》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2月北京第1版,第282页。)。在余华追溯的叙述中,在他过去时态的世界中,有三个方面的特征是值得注意的:一是恒常不变的暴力和冷漠,二是大量的死亡事件,三是于自我相关的叙述之途尝试说出感受存在的“中心词”。 二 先说暴力与冷漠。不用说,世界上冷漠与温情并存,就算世界一片冷酷,选择温情也是一种可能,余华为什么非要淋漓尽致地展示他铁板一块的面孔呢?我们先重温一下《现实一种》中山岗、山峰兄弟间的残杀。四岁的皮皮最后还是给他的叔叔山峰一脚踢死了。皮皮算是对表弟的死一命还了一命,皮皮的父亲山岗工于心计的复仇即是非常有创造性的。山峰被哥哥诱到树下捆绑起来,并用木块固定他的两条腿,不让其伸直,然后将烧好的肉骨头从山峰的脚涂到太阳穴上,驱使小狗去舔这些美味的东西,从脚底依次而上。山峰一直笑到断气。这种刑罚真叫人开了眼界。山岗被枪毙后的尸体解剖则是一堂实实在在的生物课。在《古典爱情》中,赴京赶考而落榜的柳生,归来寻找曾有一夜柔情的小姐。柳生来得及时,此时小姐的一条玉腿被切下正准备上席——余华所展示的古代饥荒吃人场面令人毛骨悚然,肉铺前排长龙的人群正等着屠夫分肉。而且,被卖的另一少女尚不能一刀刺死,否则“肉不鲜”。柳生最后倾其所有赎回了小姐的那条腿并一刀结束了小姐性命,算是对小姐知遇之恩的回报,小姐死时“其神色十分安祥”。冷漠的叙述态度,在余华对饥饿造成的苦涩境遇的叙述之中,主要体现在对亲情的颠覆,例如《在细雨中呼唤》,小说中“我”的哥哥孙光平对“我”的诬陷,父亲孙广才睡了“我”的嫂子,父亲与哥哥同睡一个寡妇,这完全是一种动物层次上的生活,这种鄙陋无奈的现实主要与“饥饿”相关,当“我”的祖父孙有元摔坏腰以后,“我”的父亲就明着盼望他死,父亲的道理是“多一个吃饭的,少一个干活的,一进一出可是两个人哪。”祖父为了存活下来与父亲展开了一场无法取胜的较量。想想古人说的君子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真是彻头彻尾的胡说。余华的冷漠还可以从他的黑色幽默中见出,前面提到的《现实一种》,山岗临枪毙前想尿尿,武警让他尿在裤里,但是山岗尿不出来,武警说,“那就算了”,第一枪响后,山岗没死还嚷嚷着让人快送医院。《在细雨中呼唤》中的那个充满情欲,象动物一般生活的孙广才喝醉了酒,摔进粪坑里终于死掉了,漂起来象一只猪。在社会批判的层面上,我们也可以把余华的冷漠、暴力理解为他所说的愤怒,当人就象动物一样挣扎的时候,或者存活,或者死亡,有死,才有生,这是动物类的命运。在所谓的贫穷与罪恶之中,首先不是人性的东西,取决定作用的是动物性,表达了余华对苦难的批判态度。但是话又说回来,用潘美辰那句还不算旧的歌词来说:“你总是如此如此的冷漠”,为什么非如此不可?这是我在阅读余华时的一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