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众多的汉语写作者当中,莫言的“声音”是独特的。他既不同于王朔的那种“胡同串子”式的京腔,又不同于苏童、叶兆言等人的那种清雅柔曼的江南话,也不像马原那样一副硬朗有力而雄辩的东北腔,更不像格非、孙甘露等人那样使用一套带欧化倾向的现代知识分子的语言,甚至与他的同乡张炜的语言也迥然不同。张炜的山东话带有几分官味儿:严肃有余、活泼不足、沉闷冗长,令人敬而远之。莫言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农民在说话。例如,在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的一开头就让我们听一位生产队长的训话。这种能说会道的农民,一张嘴便是连篇的谚语、顺口溜和粗俗而俏皮的骂人话,其间还夹杂着一些歪七歪八、半通不通的官方辞令:领袖语录、上级指示、报刊社论的言辞,等等,以显示自己不同一般的身份。但是,这种夹生的官腔、杂凑的语言,真正暴露了说话人的农民本性,非但不能令人生畏,反倒叫人觉得好笑。而莫言正是擅长于模拟这一类人的腔调和语体。 与此农民化的语体相一致,莫言小说在取材上大多来自农村生活。即使是描写战争(这通常被认为是莫言作品的另一大题材类型),写的也是农民式的战争,如小说“红高粱系列”中所描写的那样。农村的事物也常是他笔下的表现对象。首先是农作物,如高粱(“红高粱系列”)、红萝卜(《透明的红萝卜》)、棉花(《白棉花》)、蒜薹(《天堂蒜薹之歌》),等等,还有农家的家畜、牲口(如马、羊、驴、骆驼、狗)等动物。此外,农事活动,如修水库(《透明的红萝卜》)、磨面(《石磨》)、摇水浇菜(《爱情故事》)、修公路(《筑路》)等,也总是其作品中使人物活动得以展开的主要事件。这种种乡间的事和物,构成了莫言作品经验世界里最为基本的感性材料,从而给莫言的作品打上了鲜明的“农民化”的印记。 但是,莫言并不是一个通常所谓的“乡土文学”作家。一般意义上的“乡土文学”作家固然也以农村生活为描写对象,但这种意义上的农村乃是相对于其他生活领域(如都市、军营、知识界,等等)而言,这些“乡土作家”特别地关心乡间在外观上和一般生活形式上区别于其他生活领域的特色,并一律带上较为浓重的“乡恋”色彩。他们有的以描写乡间的风土人情见长(如刘绍棠),有的以描写乡间的日常生活情状见长(如汪曾祺),还有的则显得较为深刻一些,他们以描写特定背景下的乡间生活的变迁及其对乡间心理状态的影响为主(如高晓声、贾平凹)。这些作家总是努力追求自己笔下的乡间的独特性,无论在风情、民俗方面,还是在人物和语体方面。然而,这些特色表现得越突出,作品的普遍性意义却显得越薄弱。特定区域的乡土特色过于强烈的色彩,掩盖了作品应有的更为深刻的主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的当代文学就是这样,朝着“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一规律的反向发展。重新理解民族文化,重新发现民族性与普遍人性之间的复杂关系,重新寻找民族日常生活在现代世界中的位置和意义,这些便成了莫言一代写作者的重要任务。 莫言笔下的乡间世界基本上是在同一空间内展开的,这个空间即他的故乡——高密东北乡。古老、偏僻而闭塞的高密东北乡,成了实现其雄心勃勃的文学计划的地方,正如托马斯·哈代(T.Hardy )笔下的英格兰南部的“威塞克斯”地方,或福克纳(W.Faulkner)笔下的美国南部约克纳帕塔法县一样,同样相似的还有加西亚·马尔克斯(G. G. Marquez)所描写的南美乡镇——马孔多。 这些作家通过对自己故乡的生活方式和一般生活状况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普遍性的人性内容和人类生存状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在这个意义上,莫言与上述这些作家是比较接近的。这样就使得莫言的作品超越了一般“乡土文学”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而达到了人的普遍性存在的高度。在这个方面,与莫言同时代的作家中,只有刘恒的部分作品与之比较接近。 与一般“乡土文学”不同,莫言笔下所展现的是另一个中国农村:古老的、充满苦难的农村。这不是一个历史主义者眼中的某个特定时期乡间,而是一块永恒的土地。它的文化与它的苦难一样恒久、古远。时间滤去了历史阶段附着在乡村生活表面的短暂性的特征,而将生活还原为最为基本的形态:吃、喝、生育、性爱、暴力、死亡……这种主题学上的转变,一方面与“寻根派”文学对人性的探索有关(莫言在最初亦曾被视作“寻根派”之一分子);另一方面,它又比“寻根派”更加关注生命的物质形态(比如人的肉体需要和人性的生命力状况等),而不是文化的观念形态(诸如善、恶、文化原型或象征物之类)。在物质化的生存方面,中国农民饱受苦难。他们的生存苦难与他们的文化传统一样古老,比任何其他的文明形式(无论是宗法制的还是公社制的)更接近他们生存的本质。这正如莫言在早期作品《售棉大路》中所描写的那样,丰收的农民喜气洋洋地交售棉花,同时却依然饱受着恶劣的生存条件所带来的痛苦。这种痛苦,就如同那位卖棉的姑娘因月经来潮所感到的生理痛苦一样,是与他们的生命本身密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说,是他们的肉体生命的一部分。这一点,只有深谙农民生活本质而不被一般文化观念所迷惑的人,才能深切地感受得到。 如果将中国农村仅仅理解成一个悲惨世界,这是远远不够的。那些远离乡村生活的人往往只是这么看,以便自己高居于农民之上,并垂怜于他们。农村,尤其是中国农村,与苦难杂糅在一起的往往还有一种生活和快乐,这正是乡间文化的复杂性所在。中国乡间文化自古以来就是这么一种苦难与快乐的奇特的混合物。八十年代中期的“文化寻根运动”对此特性有所发现,但“寻根派”作家无法理解这一特性奇妙之处,因为他们往往抱定某种僵死的文化理论模式和简单的历史进步论观点,而不能容忍乡民在苦难与快乐相混杂的泥淖之中生存的现状。“寻根派”作家只能根据自己的文化冲突模式(野蛮/文明,古老/现代……)对乡间文化作出生硬的评审,在“蒙昧”、“荒蛮”、“落后”等简单标签的掩盖下,将农民生活的复杂性和真实意义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