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你的新小说《看上去很美》出版后,媒体的反应很热烈,有人称赞,而更多的是批评,对此你有什么想法?是不是都在你的预料之中? 王:我看报比较零碎,也说不出有什么想法,有代表性的意见到底是什么?到现在我也没闹清楚。比较多的是说没锐气了,但具体地说我也没见到是怎么没锐气了,是文字风格变了,还是批判性不够了,不知道指的是什么,我写的时候是觉得风格有了很大变化,开始我比较担心人们是否能认可这种变化,现在看来还是认可的,就是觉得变得不地道。 我觉得,写了东西有人议论总是一件好事。对与错我没怎么去想,谁的看法更正确,我没仔细想过,主要是比较零碎,有些嬉笑怒骂的文章,作者的态度倒是知道,你要问我有什么看法,真的说不出来。 读者:看上去很美,您是想描述一下“人是怎样在大时代中锻炼成型”的吗? 王:那倒也不是,我只是写一写我自己,害怕将来忘了。 解:你一再说这部小说不是一部自传,但我读的过程中觉得有许多东西还是和你的童年经历有关系。是不是这样? 王:是有关系,但我觉得自传是非常严格的,每一件事的发生都是有出处的,都得是真人的名字,这是自传,至于别的顶多是自传体。而且,就文体而言,在某种意义上,小说都是自传体。谁不是自传体呀,无非就是特别外在的事情,还是过分内心的东西,都是和自己有关的。除非报告文学作家是纯粹写别人的。我写的当然和我的经历有关系,但我确实不敢保证,每一句话都是曾经说过的。 读者:你小说中很多少年都喜欢打架,你小时候经常打吗?是属于奋不顾身的那种,还是光喊不上的那种? 王:我属于净挨打的那种。 解:你觉得小说一定要直接来源于生活吗? 王:我的这个小说是这样,因为我是为这目的写的。小说当然不应该是一种样子。生活对我的这部小说来说比较重要,它来源于我的生活,而不是别人的生活。 解:我觉得你在讲述童年故事的时候,大部分用的是成人的语言,对此你是怎么考虑的? 王:这个就没有办法了,小孩儿的语言是不能连贯成句子的。 解:但不知你为什么一定要从童年写起,在我看来,人在上小学以前的记忆基本上是个盲区,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王:我觉得写小孩儿的事很有意思。我觉得小孩儿的时候,这个人好像不是人似的,或者说,他活得这段不重要。但我写小说更多是一种自我满足,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愿望,就是想看看我到底能想起多少童年的事,记忆中到底有多少有意思的东西,有多少无趣的东西。写小说虽然有很多成规在那,有很多经典在那,但其实也没有什么现成的路好走,你要保持独立性也很不容易。我在写作之初是想摆脱从前给人留下的一些印象,比如趣味呀,语言风格呀,当然,选择一个小孩儿在立意上天然就和从前有了区别。我也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本事能把童年的记忆描绘出来,成败与否,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 读者:请问《看上去很美》的续作是否在写,名字真叫“看下去很美”吗? 王:下一部小说不叫“看下去很美”而是五个字全变了。 解:第二本是不是要写到“阳光灿烂的日子”了? 王:写不到。中间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对别人我不敢说,反正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 解:读你在小说中的序言,感觉你现在好像很在意别人从前对你的那些批评,你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试图改变自己的写作的? 王:我是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包括现在我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我当然可以用蔑视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意见,但也不是很公平吧?针对我的批评,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合理成分,但我想有人可能特别欣赏我过去的那种态度,甚至当作一种人生态度了吧,据说有些流氓甚至引我为同道,所以我说对我最大的压力不是对我的批评,而是那些同好,我不愿意自己的人生态度被别人当成一种武器加以利用。你说变化那我也承认,我是有一种变化,今年还会有变化,但也不是我想怎么变就怎么变,其中也有我不喜欢的东西,我肯定比过去变得更世故了,更圆滑了。当然过去有时是一种文化立场,一种姿态,某种程度上也是炒作。你们要我这样,我偏不这样,你们要哄着我坚持一种东西,我更容易产生逆反,要说是投降,可能投降得更快一点。 解:你的这种变化是否和年纪有关系? 王:我想应该有一点关系。但说老实话我并没觉得我有什么变化。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有时我在一天当中就变好几回,我要是正看一篇骂我的文章,那我肯定是一种对立的态度,这时你要找我,我就不会有好态度,我要是看一篇很动人的文章,就不一样了。 读者:我曾经一口气用了三个夜晚看完了你的“精选文集”,感觉非常不错。但现在再读你的文章时,这种感觉荡然无存。是时间改变了我还是改变了你? 王:是您成熟了! 读者:您平时是不是挺爱哄人家聊天、您那语言怎么看不象是从书里出来的,您都看些什么书? 王:我不看书,我就到街上听人说话去,要不你看着新鲜呢!!! 读者:哦!原来在街头边听人聊天都可以成作家,那我有时间也多出去听人聊聊,老站在别人旁边不会被当成小偷吧? 王:关键要领是别把手伸进别人兜里,那你站多长时间别人都不会把你当小偷。 解:我觉得你的小说最高峰是《玩的就是心跳》、《我是你爸爸》。 王:我自认为我的语言风格有过几次变化,一开始是非常幼稚的,比如《空中小姐》,当时就有许多坚定的女读者非常喜欢,当然,那些人没有把持媒体,她们的看法不能见诸媒体。但后来我觉得还应该写出另一种风格,于是就有了调侃式的语言,就是《顽主》那套语言,其实我写得也并不多,就是《一点正经没有》、《千万别把我当人》,包括还有一些电视剧,一下子就在社会上扩散了,结果那个就成了风格了。我跟你说,其实我最喜欢英国式的,比如毛姆、格雷厄姆·格林,他们都是那种非常冷淡。但是又有幽默感,用词也非常讲究,当然我没学到家,就是那种亦庄亦谐的,书面语和口语结合得比较好的,但到《顽主》那会儿,口语就有点泛滥了。我想那时我失去了一部分读者,尽管后来我还时不时地写一些貌似言情的作品,那是中期的时候我还想找回一点感觉,那个语言我也不喜欢,最拙劣的就是《永失我爱》了。后来也想扭转,承蒙你的谬奖,《我是你爸爸》、《玩的就是心跳》不错,但这两部小说,《玩的就是心跳》后边写乱了,用了一种当时很流行的语言形式,用长句子,不加标点,是很遮丑的一种写法。